深圳通过加快推动医疗服务跨境衔接《若干措施》

在20日召开的深圳市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上,《关于加快推动医疗服务跨境衔接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获审议通过。《若干措施》围绕促进医疗资源便捷流动、推动卫生健康规则衔接贯通、扩大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供给等3个方面,提出11项具体举措。明确到2022年,要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较强服务竞争力的港资、澳资医疗机构;到2025年,依托港澳深度接轨国际先进通行规则,成为全国卫生健康事业创新发展新高地、全国重要的区域医疗中心城市。

深港澳医疗协同发展是双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内地与港澳特区深度合作的实践路径,更是推动港澳居民更好地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便利港澳居民在深发展的关键举措。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在药品审评审批机制改革、跨境医疗服务衔接、疫情联防联控等方面,探索出粤港澳大湾区卫生健康合作新路径。不过,我市医疗服务供需矛盾依然凸显,医疗水平与国内一流仍有差距,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与港澳的制度差异影响健康湾区建设。

为此,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制定了《关于加快推动医疗服务跨境衔接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主要体现以下特点:一是对标中央部署,在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任务举措制定中密切衔接国家工作部署,特别是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塑造健康湾区”工作要求和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探索完善医疗服务跨境衔接机制”“放宽国际新药准入”等综合授权改革事项。二是紧扣问题导向,目前港澳地区与内地医疗行业规则衔接和资源要素流动方面仍存在一些体制机制、政策法规制约,限制了港澳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的跨境流通对接,包括湾区三地医疗人才定级考试和资质认可难以对接,港澳居民在就医转诊、急救转运、医保结算等服务协同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境外药品、医疗器械准入滞后,高水平的深港医疗合作平台仍然偏少,需要在协同发展上探索更开放、更全面、更系统的创新路径。三是突出深圳特点,《若干措施》充分依托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等13家深港医疗合作平台,总结香港大学深圳医院“长者医疗券”和“在粤患者复诊特别支援计划”工作经验,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优化港澳来深办医行医就医环境,推动跨境医疗服务衔接。

编辑:赵聪 责任编辑:彭赞峰
深圳通过加快推动医疗服务跨境衔接《若干措施》
读特客户端 2021-02-21 18:23

在20日召开的深圳市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上,《关于加快推动医疗服务跨境衔接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获审议通过。《若干措施》围绕促进医疗资源便捷流动、推动卫生健康规则衔接贯通、扩大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供给等3个方面,提出11项具体举措。明确到2022年,要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较强服务竞争力的港资、澳资医疗机构;到2025年,依托港澳深度接轨国际先进通行规则,成为全国卫生健康事业创新发展新高地、全国重要的区域医疗中心城市。

深港澳医疗协同发展是双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内地与港澳特区深度合作的实践路径,更是推动港澳居民更好地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便利港澳居民在深发展的关键举措。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在药品审评审批机制改革、跨境医疗服务衔接、疫情联防联控等方面,探索出粤港澳大湾区卫生健康合作新路径。不过,我市医疗服务供需矛盾依然凸显,医疗水平与国内一流仍有差距,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与港澳的制度差异影响健康湾区建设。

为此,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制定了《关于加快推动医疗服务跨境衔接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主要体现以下特点:一是对标中央部署,在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任务举措制定中密切衔接国家工作部署,特别是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塑造健康湾区”工作要求和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探索完善医疗服务跨境衔接机制”“放宽国际新药准入”等综合授权改革事项。二是紧扣问题导向,目前港澳地区与内地医疗行业规则衔接和资源要素流动方面仍存在一些体制机制、政策法规制约,限制了港澳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的跨境流通对接,包括湾区三地医疗人才定级考试和资质认可难以对接,港澳居民在就医转诊、急救转运、医保结算等服务协同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境外药品、医疗器械准入滞后,高水平的深港医疗合作平台仍然偏少,需要在协同发展上探索更开放、更全面、更系统的创新路径。三是突出深圳特点,《若干措施》充分依托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等13家深港医疗合作平台,总结香港大学深圳医院“长者医疗券”和“在粤患者复诊特别支援计划”工作经验,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优化港澳来深办医行医就医环境,推动跨境医疗服务衔接。

编辑:赵聪 责任编辑:彭赞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