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鼓励外资参与珠海建设 准入门槛进一步降低!

2021-06-23 09:30:45

6月22日,市政府召开《珠海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政策吹风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与原政策相比,新的试点办法在对试点准入放宽的同时加强事后监管,并对澳门企业申请试点开放“绿色通道”,有利于进一步吸引外资参与珠海建设。

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即QFLP试点,是指由外国企业或个人参与投资设立的,以非公开方式向境外投资者募集资金,投资于国内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的企业。自2018年开启试点以来,珠海QFLP试点在丰富私募业态和吸收外资上成效明显。

进一步放宽试点准入条件门槛

据悉,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试点办法》充分吸收深圳、广州等地经验,对准入条件较高、组织架构模式单一、允许投资领域范围较窄等制约试点发展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包含总则、试点条件、试点运作、试点申请、试点管理、附则6章31条内容。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王攀介绍说,本次修订内容可概括为“三放宽、两增加、一强化”,在对试点准入放宽的同时加强事后监管,确保试点工作行稳致远。

放宽试点准入条件门槛、企业组织架构要求和业务范围,是《试点办法》最显著的特点。例如,《试点办法》取消了对参与试点的内资股权投资管理公司注册地、资产规模,境外股东资产规模、试点企业最低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金额、首次出资比例、货币出资比例、出资期限等方面的限制性、硬性要求;允许基金采用更灵活管理架构,如双普通合伙人(双GP)架构、管理人与GP分离架构等;同时,明确将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票、可转债、市场化和法治化债转股、股权类基金份额、作为上市公司原始股东参与配股等纳入基金可投资的范围。

另一方面,《试点办法》增加了试点基金以母基金(FOF)形式设立、增加试点托管机构范围。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可依法参与投资境内私募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参与试点基金托管的机构新增了证券公司等经金融监管部门核准的非银金融机构。

为澳门企业提供绿色通道

据介绍,当前,我市16家QFLP试点企业中,有5家为澳资企业发起设立,其中礼达联马(珠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广东省首家全澳资私募基金管理人,另外还有2家澳资试点企业正在申请中。

值得关注的是,《试点办法》提出建立服务澳门企业的绿色通道机制,为其提供更加便利的试点环境。王攀介绍,我市金融工作部门将对澳门企业提供“一对一”服务,优先审核、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优先给予试点资格,并主动“走出去”推动澳门投资方与内地投资管理团队合作,积极引导澳门资金将内地投资的视野从房地产、债券等传统领域扩展到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领域,助力澳门特色金融发展及粤澳跨境金融合作(珠海)示范区建设。

与广州、深圳等地近期出台的QFLP试点政策相比,《试点办法》有独特优势。王攀表示,我市QFLP试点政策将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政策发挥叠加优势,更好利用外资尤其是澳门资本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他透露,5月下旬《试点办法》正式出台后,就已吸引了3家澳资企业申请试点资格,目前已审核通过一家。

扩大了引进外资的规模和来源

记者从会上获悉,两年来,我市QFLP试点工作显著扩大了我市引进外资的规模和来源。截至目前,我市已落地16家QFLP试点企业,认缴出资的总规模近40亿美元,主要投资于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且绝大部分投资于本地项目。2019年、2020年通过QFLP试点引进的外资占全市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30.12%。

除了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并购投资等传统业务,新的私募基金业态也通过QFLP途径得以发展,吸引了高瓴、IDG、KKR、启明创投等国内外知名投资机构参与布局。同时,试点工作有力地支持了澳门特色金融发展,促进了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积极引导澳门资金将内地投资的视野从房地产、债券等传统领域扩展到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领域,初步培养了一批有国际视野、产业背景、投资经验的投资人才。

来源: 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