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聚力攻坚 “三线”治理成效显著

珠海市严格落实《广东省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方案》和《珠海市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计划》,坚持政府统筹推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运营主体各负其责,整治“空中蜘蛛网”,清理违章乱架,规范户外线缆架设,做到牢固安全、整齐有序、美观协调,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圩镇开展“三线”下地改造。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任务

成立全市空中缆线治理专项行动工作专班,下设巡查监督、电力缆线治理、广播电视缆线治理、通信缆线治理专责小组。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一体推进,制定《珠海市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空中缆线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各单位职责,提出“全面排查明确治理任务”“加强维护巩固攻坚成果”“严控新增缆线违规拉设”“加强统筹实现有效治理”“强化执法推动整改到位”五项工作措施。

二、科学规划,高标准排查整治

一是制定工作标准。按照“标识清晰、牢固安全、横平竖直、整齐有序、美观协调”的施工标准,通信和广电缆线原则上按照通信管道入管布放,不具备管道条件的必须沿钢绞线、楼内固定缆线路由进行捆扎,严禁乱拉飞线。加强新建缆线施工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做好设计、施工、验收工作。

二是明确治理任务。结合2021年“百日攻坚”治理成果将问题划分为两类,“未治理需治理”问题由各区安排资金实施治理,“治理完出现反弹需维护”问题由去年负责治理该片区的施工单位牵头维护,确保形成长效机制。目前全市已完成空中缆线问题排查,并建立《珠海市空中缆线问题治理/维护工作台账》,针对台账内34项“未治理需治理”问题,各区已落实资金安排开展治理。

三是严格规范制度。严格限制新增缆线,目前各圩镇现有缆线基本满足电信运营商新增业务使用,原则上不再允许增设空中主干缆线,确需新增的,需经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同意。要求各缆线产权单位加强对下属施工队和经销商的管理,严格执行工程质量奖惩制度,确保新增缆线符合标准。同时建议各区采取缆线产权单位代建的方式实施治理,保证治理质量和效率,避免二次施工。

三、加强督导,确保整治效果

充分发挥数字城管和巡查队伍作用,常态化开展空中缆线问题排查,一旦发现已完成治理但出现反弹的小区(村),及时通知牵头维护单位到现场排查,由牵头单位组织缆线产权单位落实整改。同时,市发展改革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通建办通过加强行业执法,按规定对缆线产权单位违规私搭乱建或者不配合治理的情况进行处理。

编辑:谢诗琪 责任编辑:扶志新
珠海市聚力攻坚 “三线”治理成效显著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09-13 10:49

珠海市严格落实《广东省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方案》和《珠海市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计划》,坚持政府统筹推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运营主体各负其责,整治“空中蜘蛛网”,清理违章乱架,规范户外线缆架设,做到牢固安全、整齐有序、美观协调,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圩镇开展“三线”下地改造。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任务

成立全市空中缆线治理专项行动工作专班,下设巡查监督、电力缆线治理、广播电视缆线治理、通信缆线治理专责小组。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一体推进,制定《珠海市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空中缆线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各单位职责,提出“全面排查明确治理任务”“加强维护巩固攻坚成果”“严控新增缆线违规拉设”“加强统筹实现有效治理”“强化执法推动整改到位”五项工作措施。

二、科学规划,高标准排查整治

一是制定工作标准。按照“标识清晰、牢固安全、横平竖直、整齐有序、美观协调”的施工标准,通信和广电缆线原则上按照通信管道入管布放,不具备管道条件的必须沿钢绞线、楼内固定缆线路由进行捆扎,严禁乱拉飞线。加强新建缆线施工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做好设计、施工、验收工作。

二是明确治理任务。结合2021年“百日攻坚”治理成果将问题划分为两类,“未治理需治理”问题由各区安排资金实施治理,“治理完出现反弹需维护”问题由去年负责治理该片区的施工单位牵头维护,确保形成长效机制。目前全市已完成空中缆线问题排查,并建立《珠海市空中缆线问题治理/维护工作台账》,针对台账内34项“未治理需治理”问题,各区已落实资金安排开展治理。

三是严格规范制度。严格限制新增缆线,目前各圩镇现有缆线基本满足电信运营商新增业务使用,原则上不再允许增设空中主干缆线,确需新增的,需经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同意。要求各缆线产权单位加强对下属施工队和经销商的管理,严格执行工程质量奖惩制度,确保新增缆线符合标准。同时建议各区采取缆线产权单位代建的方式实施治理,保证治理质量和效率,避免二次施工。

三、加强督导,确保整治效果

充分发挥数字城管和巡查队伍作用,常态化开展空中缆线问题排查,一旦发现已完成治理但出现反弹的小区(村),及时通知牵头维护单位到现场排查,由牵头单位组织缆线产权单位落实整改。同时,市发展改革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通建办通过加强行业执法,按规定对缆线产权单位违规私搭乱建或者不配合治理的情况进行处理。

编辑:谢诗琪 责任编辑:扶志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