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湾区(开发区)区长质量奖评定今日启动,新增这些奖项→

记者从金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第三届珠海市金湾区(开发区)区长质量奖的前期申报环节今日正式启动。金湾区(开发区)区长质量奖评定委员会秘书处自9月22日起至10月21日接受第三届珠海市金湾区(开发区)区长质量奖申报。

珠海市金湾区(开发区)区长质量奖是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授予质量管理成效显著、具有行业示范带动作用并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组织。自2018年金湾区在全市率先设立区长质量奖以来,已有得理乐器(珠海)有限公司、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珠海迈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4家企业先后获得该奖项。此外,金湾区(开发区)内珠海醋酸纤维有限公司、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先后获得市长质量奖;珠海醋酸纤维有限公司、得理乐器(珠海)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先后获得省政府质量奖。

得理乐器(珠海)有限公司生产车间。

为更好地选出具有代表性的企业,今年8月,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珠海市金湾区(开发区)区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正式印发。据介绍,修订后的评定管理办法较此前的旧版本有多处优化。

首先,为进一步扩大质量奖覆盖范围,该奖项在原设两个区长质量奖名额的基础上,增设两个提名奖及三个鼓励奖名额。对获得区长质量奖、提名奖、鼓励奖的组织,金湾区将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扶持资金。其中,鼓励奖将主要向中小企业倾斜。

其次,为鼓励社会组织积极申报国家、省、市政府质量奖,金湾区(开发区)扩大了配套范围并明确了配套奖励金额——凡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广东省政府质量奖、市长质量奖扶持资金的,分别额外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20万元配套扶持资金;如遇同年度内首次获得国家、省、市级质量奖项的,按此条款标准叠加享受配套。

此外,为不断推进区内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积极宣传推广先进管理模式、促进全区质量管理水平整体提高,金湾区(开发区)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对质量改进和创新活动的支持力度,积极宣传、推广获奖组织的先进经验和成果。

根据规定,申报组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注册在金湾区(含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并正常运作3年以上;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建立卓越绩效模式管理推进机构,形成自我完善的质量改进机制;具有突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其经营业绩在上年度位居全区同行业前列,从事非盈利性业务的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获得各镇政府、区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区相关行业协会之一推荐。

评定过程包括组织申报、资格审查、材料评审、现场评审、陈述答辩、综合评议、审议公示、审定报批等多个环节。有意申报第三届区长质量奖的企业和组织,可留意珠海市金湾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或致电0756-3891302联系珠海市金湾区(开发区)区长质量奖评定委员会秘书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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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甘丰恺 图片:张洲 编辑:庞晓丹 责任编辑:赵思华
金湾区(开发区)区长质量奖评定今日启动,新增这些奖项→
珠海特区报 2022-09-22 08:50

记者从金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第三届珠海市金湾区(开发区)区长质量奖的前期申报环节今日正式启动。金湾区(开发区)区长质量奖评定委员会秘书处自9月22日起至10月21日接受第三届珠海市金湾区(开发区)区长质量奖申报。

珠海市金湾区(开发区)区长质量奖是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授予质量管理成效显著、具有行业示范带动作用并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组织。自2018年金湾区在全市率先设立区长质量奖以来,已有得理乐器(珠海)有限公司、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珠海迈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4家企业先后获得该奖项。此外,金湾区(开发区)内珠海醋酸纤维有限公司、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先后获得市长质量奖;珠海醋酸纤维有限公司、得理乐器(珠海)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先后获得省政府质量奖。

得理乐器(珠海)有限公司生产车间。

为更好地选出具有代表性的企业,今年8月,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珠海市金湾区(开发区)区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正式印发。据介绍,修订后的评定管理办法较此前的旧版本有多处优化。

首先,为进一步扩大质量奖覆盖范围,该奖项在原设两个区长质量奖名额的基础上,增设两个提名奖及三个鼓励奖名额。对获得区长质量奖、提名奖、鼓励奖的组织,金湾区将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扶持资金。其中,鼓励奖将主要向中小企业倾斜。

其次,为鼓励社会组织积极申报国家、省、市政府质量奖,金湾区(开发区)扩大了配套范围并明确了配套奖励金额——凡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广东省政府质量奖、市长质量奖扶持资金的,分别额外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20万元配套扶持资金;如遇同年度内首次获得国家、省、市级质量奖项的,按此条款标准叠加享受配套。

此外,为不断推进区内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积极宣传推广先进管理模式、促进全区质量管理水平整体提高,金湾区(开发区)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对质量改进和创新活动的支持力度,积极宣传、推广获奖组织的先进经验和成果。

根据规定,申报组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注册在金湾区(含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并正常运作3年以上;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建立卓越绩效模式管理推进机构,形成自我完善的质量改进机制;具有突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其经营业绩在上年度位居全区同行业前列,从事非盈利性业务的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获得各镇政府、区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区相关行业协会之一推荐。

评定过程包括组织申报、资格审查、材料评审、现场评审、陈述答辩、综合评议、审议公示、审定报批等多个环节。有意申报第三届区长质量奖的企业和组织,可留意珠海市金湾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或致电0756-3891302联系珠海市金湾区(开发区)区长质量奖评定委员会秘书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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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甘丰恺 图片:张洲 编辑:庞晓丹 责任编辑:赵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