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公布三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14家企业被移送公安调查处理

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近日,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今年第三季度21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其中,因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的企业达14家。

记者看到,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的案件有:

深圳市建业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拖欠200名劳动者2021年12月—2022年5月工资约345.86万元;
深圳市浩瑞石材有限公司,拖欠7名劳动者2021年5月—9月工资约26.93万元;
广州精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星光海岸花园项目中,拖欠63名劳动者2021年9月至2022年4月工资约116.2万元;
广州坤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万科滨海大都会项目中,拖欠26名劳动者2021年8月至2022年1月的工资约87.02万元;
武汉米乐优劳务有限公司在毛林金湾大酒店项目中,拖欠9名劳动者2021年3月至2021年12月工资13.49万元;
广州市雅旭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总包)和浙江晨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分包)在恒大海泉湾项目中,拖欠拖欠105名劳动者2019年3月至2021年1月工资约444.61万元;
广东万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天大药业珠海研发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拖欠143名劳动者2019年4月至2021年11月份工资约475.18万元;
广东星兆绿色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拖欠11名劳动者2020年3月至2020年8月工资约22.14万元;
广东华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广州晋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的150名劳动者2021年8月至2022年5月工资约461.11万元;
珠海市宝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拖欠2名劳动者2021年10月至2022年5月工资约12.17万元;
珠海市美达轩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拖欠陈某2021年7月至2021年11月工资16940元、拖欠冯某2021年4月至2022年1月工资45581元;
珠海市诚创立设计装饰有限公司,拖欠24名劳动者2022年2月至4月工资约26.25万元。

此外,还有8家企业因未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拒不配合劳动保障监察,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被罚款5000元—20000元。分别是广东蕉岭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福建智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珠海市汇淼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利豪传媒有限公司、珠海市一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珠海市三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珠海市亚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文字:王芳 编辑:张文单 责任编辑:张燕红
珠海公布三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14家企业被移送公安调查处理
观海融媒 2022-09-23 16:11

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近日,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今年第三季度21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其中,因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的企业达14家。

记者看到,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的案件有:

深圳市建业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拖欠200名劳动者2021年12月—2022年5月工资约345.86万元;
深圳市浩瑞石材有限公司,拖欠7名劳动者2021年5月—9月工资约26.93万元;
广州精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星光海岸花园项目中,拖欠63名劳动者2021年9月至2022年4月工资约116.2万元;
广州坤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万科滨海大都会项目中,拖欠26名劳动者2021年8月至2022年1月的工资约87.02万元;
武汉米乐优劳务有限公司在毛林金湾大酒店项目中,拖欠9名劳动者2021年3月至2021年12月工资13.49万元;
广州市雅旭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总包)和浙江晨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分包)在恒大海泉湾项目中,拖欠拖欠105名劳动者2019年3月至2021年1月工资约444.61万元;
广东万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天大药业珠海研发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拖欠143名劳动者2019年4月至2021年11月份工资约475.18万元;
广东星兆绿色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拖欠11名劳动者2020年3月至2020年8月工资约22.14万元;
广东华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广州晋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的150名劳动者2021年8月至2022年5月工资约461.11万元;
珠海市宝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拖欠2名劳动者2021年10月至2022年5月工资约12.17万元;
珠海市美达轩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拖欠陈某2021年7月至2021年11月工资16940元、拖欠冯某2021年4月至2022年1月工资45581元;
珠海市诚创立设计装饰有限公司,拖欠24名劳动者2022年2月至4月工资约26.25万元。

此外,还有8家企业因未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拒不配合劳动保障监察,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被罚款5000元—20000元。分别是广东蕉岭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福建智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珠海市汇淼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利豪传媒有限公司、珠海市一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珠海市三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珠海市亚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文字:王芳 编辑:张文单 责任编辑:张燕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