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珠海市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海一体化保护修复,强化生态修复顶层设计,市自然资源局开展了《珠海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11月25日,市自然资源局在珠海市规划展览馆组织召开《规划》专家评审会。
会议由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蒋道平主持,省自然资源厅生态修复处处长柯小兵、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协会秘书长刘莉玲出席会议,中山大学教授、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协会首席专家彭少麟,省自然资源厅原二级巡视员、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李永洁,浙江大学教授徐礼根,省土地开发中心教授级高工苏少青,广州地理研究所研究员叶玉瑶,南海海洋研究所副研究员岳维忠,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授黄伟等7名知名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市直各有关部门、市自然资源局相关科室和分局、编制团队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由珠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组成的编制团队关于《规划》编制情况的汇报。专家组认为,珠海市积极谋划生态修复顶层设计,在全省率先开展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形成报审成果,《规划》成果务实,亮点突出,具有创新性和示范作用,一是注重公众参与,开展了问卷调查;二是构建了生态保护修复“1+N+N”的顶层设计体系,与国土空间规划全方位衔接;三是以图则的方式分解传导修复任务要求。
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规划》评审,同时,评审专家组对《规划》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并建议从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性进一步修改完善,重点突出珠海滨海生态特色,将《规划》打造成为市级生态修复规划编制的成果典范。
会上,省自然资源厅生态修复处处长柯小兵对《规划》及珠海市生态修复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防治外来物种侵害”。要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部署每项工作、每个行动、每个规划的时候都要将其贯彻落实。
二是要注重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要以流域、地理单元或者保护地或者功能区为标准,对山水林田湖草沙做整体部署,陆海统筹、森林统筹,树立系统化、整体化的修复理念。
三是要对2021-2025年阶段的修复项目做重点谋划,生态修复应坚持系统性、整体性和原生性的工作原则,充分考虑生态修复自身长期性、艰巨性和反复性的特点,强化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合法性、经济性和操作性。《规划》应站在总体谋划角度,详细部署2021-2025年的工作任务和安排,让《规划》更具有科学性、指导性、可实施性。
四是要借助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战略,助力珠海市生态修复工作。在部署、推动工作时,可考虑与香港、澳门协同合作,发挥合力做好生态修复工作,实现成果共享。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蒋道平表示:珠海市具有独特的空间格局,是唯一一个与香港、澳门陆地相连的城市,要立足粤港澳大湾区层面,谋划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与港、澳联动,在更高层次擦亮珠海市生态文明品牌,将珠海市打造成为有国际影响力的生态文明示范区。同时要进一步提高生态修复的认知,市、区级要共担、共享,一起完成我市的生态系统修复和治理工作。
接下来,《规划》要充分吸纳专家组和各位领导的意见,进一步细化、完善成果,拔高定位,为珠海市的生态修复工作做好顶层谋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