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实体书店扶持申报、
斗门区2024年第一批人才住房配租……
珠海多项申报正在进行中。
符合条件的一定不要错过!
本期热点申报:
珠海市高端学术交流项目申报
2024年度实体书店扶持申报
斗门区2024年第一批人才住房配租
《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珠海保税区)促进海岛旅游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扶持资金申报
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珠海保税区)促进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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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珠海市科学技术协会发布《关于申报珠海市高端学术交流项目的公告》。全年接受项目申报,集中立项评审。申报单位应在2024年4月30日前,提交拟在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举办的项目申报材料;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交拟在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举办的项目申报材料。
资助范围
(一)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高端科技学术交流活动;
(二)引领科技前沿学科发展,具有国内外较大影响力的国际性、全国性高端科技学术交流活动;
(三)围绕国内外重大工程、重要科技攻关项目等关键技术问题举办的高端科技学术交流活动;
(四)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促进大湾区科技创新交流合作、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高端科技学术交流活动;
(五)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促进珠海产业发展、人才引进和科技创新,服务珠海高质量发展的高端科技学术交流、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
资助类别及标准
参照国际、国内相关学术会议论坛标准及规则,制定珠海市高端学术交流项目资助评审标准,总量控制,优中选优,评审确定立项及资助项目。
珠海市高端学术交流项目分为永久性落地项目和非永久性举办项目两类:
(一)永久性落地项目分为三个档次,第一档资助标准最高不超过600万元,第二档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第三档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非永久性举办项目分为三个档次,第一档资助标准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第二档最高不超过60万元、第三档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立项项目给予资助的具体金额,不超过该项目资助档次最高资助标准,同时不超过该项目经费决算总额的50%,并根据财政年度下达的专项资金总额、资助的项目总量、产业结合度和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综合核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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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月5日,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实体书店扶持申报工作的通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
扶持方式、类别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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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符合条件的书店给予事后扶持,扶持资金在珠海市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具体扶持类别如下:
(一)经营场地扶持
依据书店出版物经营区域面积,按照每年每平方米80元的标准进行扶持。同一申报书店扶持时间不超过3年。已享受珠海市各级财政资金给予运营补贴、经营场所租金减免及其他经营性优惠政策的(不含因疫情、自然灾害等原因给予的一次性运营补贴、租金减免及其他经营性优惠政策等,下同),不再扶持。
(二)稳岗扶持
按单位在岗职工参保人数,以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书店补贴,每家书店每年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20万元。同一申报书店扶持时间不超过3年。
(三)网点建设扶持
对2021年1月1日以后建成且运营满1年的书店给予一次性补贴,书店出版物经营区域面积在600平方米(含)以上的,补贴30万元;书店出版物经营区域面积在600平方米以下、300平方米(含)以上的,补贴15万元;书店出版物经营区域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100平方米(含)以上的,补贴5万元。
(四)项目扶持
对书店有关运营项目,包括软硬件设施改造、扩展经营规模、举办阅读推广活动、参加行业交流展示活动、自身宣传推广等方面,符合条件的给予一定扶持。
支持促进各类书店创新经营方式,对富有经营特色和一定知名度的品牌书店,对发展以书为载体的多业态经营和建设新型文化生活空间的书店,对注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在经营中突出艺术性、主题性和学术性的书店,对开展24小时图书零售经营、共享阅读的书店,对运用新技术、新模式、新理念取得突出示范效果并推动提升珠海市书店经营整体发展水平的书店,经评选后择优给予扶持。
对符合珠海市出版发行高质量发展方向,近3年内获得过省级(含)以上政府部门、全国性行业协会、国家级专业展会评比表彰的先进单位,列为优先扶持对象。
定期评选“珠海市最美书店”,提高书店在城市文化生活中的参与度和美誉度,对获得“珠海市最美书店”荣誉的书店优先扶持。
每家书店每年的项目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五)贴息
对有偿还能力的书店在建设、技术改造、专业设备更新等因业务发展所产生的银行贷款利息予以补贴,贴息方式分为全额贴息和部分贴息,每家书店年度贴息扶持不超过5万元。同一申报书店贴息扶持时间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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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斗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斗门区2024年第一批人才住房配租公告(企业)》。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20日。
房源情况、租金标准
(一)招商依云华府,位于斗门区白蕉镇白蕉南路33号。本次配租人才住房46套,均为精装修房源,含家具家电。
(二)佳兆业君汇上品,位于斗门区乾务镇盛兴五路22号。本次配租人才住房21套,均为精装修房源,含家具家电。
本次分配的人才住房租金价格按同区域同类型品质市场商品住房租金的60%计算,房源价格表详见下表。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网络、卫生、物业管理及其他相关费用由承租人单位按规定另行缴纳。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配租对象、申请条件
配租对象:
经区科工信部门核定的斗门区2023年产值前100强企业、2022年以来已签约产业立柱项目或固定资产投资不少于5亿元的制造业项目的投资企业(项目公司)、2023年度限额以上批零住餐额企业前30强。
申请条件:
(一)用人单位应安排符合《珠海市人才住房管理办法》规定且在本单位全职工作的人员入住人才住房,但同一套住房以集中居住方式安排多名人员入住的情形除外;
(二)法律、法规、规章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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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鹤洲新区筹备组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珠海保税区)促进海岛旅游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的公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15日。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部分条款有特殊约定的除外)并从事旅游产业(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名录》)开发、生产经营和中介活动的单位,可按本措施申请专项资金。
申报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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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点旅游项目奖励(《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珠海保税区)促进海岛旅游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第5条至第7条)
1.重大文旅项目奖励
申报主体:固定资产实际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项目(不含购地款和财政扶持资金,下同),且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实际完成投资额以区统计部门核定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为准)。
2.降低重点旅游企业运营成本
申报主体: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以上,持续运营1年以上的海岛旅游企业。
3.加强海岛重点旅游企业人才支撑
申报主体: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重点旅游企业以及符合相关要求员工。针对个人的奖励金额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实际金额。
(二)鼓励引领带动产业发展(第8条—第10条)
1.鼓励海岛酒店产业提质升级
申报主体:在海岛持续运营1年以上,年营业额1000万元以上的酒店。
2.鼓励海岛民宿产业发展
申报主体:在海岛运营1年以上,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民宿。
3.鼓励餐饮产业品质提升
申报主体:在海岛运营1年以上,具有特色的餐饮企业。
(三)丰富海岛旅游产业内涵(第11条—第16条)
1.鼓励开发休闲渔业产品
申报主体:利用海岛渔业资源开发休闲旅游产品,拓展海钓、渔家乐等项目。对年度营业额100万以上的企业。
2.鼓励发展海岛旅拍产业
申报主体:投资额达到100万元以上,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年度累积招引游客1000人以上的旅拍企业。
3.鼓励发展海岛户外运动产业
申报主体:在海岛开展帆船、摩托艇、潜水等水上休闲运动项目,年度营业额50万元以上的企业。
4.鼓励发展海岛研学产业
申报主体:开发以海岛历史文化、海洋科普为主题的研学旅游产品,年度累积招引游客1000人以上的企业。
5.鼓励发展海岛智慧旅游
申报主体:持续一年以上使用海岛智慧旅游平台的企业。
6.凸显海岛文化的文学影视作品奖励
申报主体:在省级以上知名文学刊物(有CN标志)公开发表的,或由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有国内公开刊号)的万山海岛主题文学作品(小说、剧本等)的创作者或企业。
7.海岛IP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设计生产奖励
申报主体:研发设计具有万山海岛IP文创特色的“万山手信”旅游商品,并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旅游商品荣誉的企业或个人。
8.海岛特色旅游商品销售奖励
申报主体:经营海岛旅游商品1年以上的企业。
9.举办高级别旅游活动及赛事奖励
申报主体:举办海岛地方特色的旅游节庆活动、体育赛事(事前经旅游主管部门备案同意)的企业,经同意后方可纳入本办法奖励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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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科技创新和商务局发布《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珠海保税区)促进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2024年)》。申报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10:00—5月10日17:30。
申报对象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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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在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珠海保税区)一体化区域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场主体登记和纳税地在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珠海保税区)一体化区域的企业。
(二)申报年度及上一年度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广东珠海)”失信主体名单,且无违法违规等情况。
(三)申报年度及上一年度生产经营活动未违反有关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消防安全、税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而受到属于听证适用范围的行政处罚事项。
(四)申报扩大进口支持事项的,对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列入《珠海市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9年版)》中的技术(不含自关联企业引进的技术)和产品(不含旧品)。
(五)申报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支持项目的,须在商务部业务统一平台“服务贸易重点监测企业直报管理应用”“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应用”等相关事项中进行注册并及时、准确填报业务信息。
(六)企业已申报市级同类扶持事项的,就高不重复。
申报项目
(一)支持企业申请海关AEO高级认证。
(二)鼓励先进技术和产品进口。
(三)促进服务贸易发展。
(四)鼓励发展服务外包业务。
(五)支持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六)扩大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
(七)对企业参加展会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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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海政府网综合整理,素材来自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珠海市科学技术协会、斗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鹤洲新区筹备组市场监督管理局、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科技创新和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