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2024年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
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高端和紧缺人才申报
正式开始
在申报过程中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2024年度对社保缴纳有何要求?
热门问题的答案
都在这里
↓↓↓
答:不冲突,可以一起申报。
答: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同步申请。用人单位经办人在系统提交单位申请后,就能审核所属员工的个人申请资料。
答:没有区别。按年度申报并通过认定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可享受其来源于合作区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的优惠。
答:
高端人才:
①在某一领域或专业处于领先水平,作出突出贡献且得到社会认可的人才,具体认定办法由合作区执委会另行制定(该类人才根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开展认定);
②申报年度在合作区年度收入达到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人员(具体以税局提供的名单为准)。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请选择“高端人才”进行申报。
紧缺人才:
申报年度在合作区年度收入未达到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但个人在合作区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负超15%的(具体以税局核定为准),且符合政策规定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条件之一的,请选择“紧缺人才”进行申报。
答:根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和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款“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合作区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6个月(含)以上(须包含本年度12月当月且不存在趸交、两地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形)”,享受豁免缴纳内地社会保险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无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境内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等除外。
时限要求:至少包含2024年7月-12月职工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险种要求:必须为五项(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全部参保。
答: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外国人参保相关文件,卢森堡、塞尔维亚、日本、西班牙、荷兰、瑞士、芬兰、加拿大、丹麦、韩国、德国11国家与中国签订了双边社保互免协定,两国工作人员在对方国家就业时,可按协议规定免除在华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费。
这些国家的人员在合作区工作可按规定免缴社保,申请时不受社保条件限制。
答:根据《申报指南(2024年度)》附件6《提交材料明细》要求,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或《基本养老金核定表》等证明材料。
答:申请人需在合作区正常缴纳社保至退休当月,退休后需提供《退休证》或《基本养老金核定表》等证明材料以及相关在职证明材料。
答:申报年度在合作区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加总达到6个月以上且覆盖2024年度7月-12月,且两份劳动合同期限均需为1年(含)以上。
答:法人或董事监事(公司章程上的人员)没有劳动合同的,请提供“公司章程”+“任命文件(须含任职期限)”+“工商登记含企业、职务、姓名的截图”,均需盖公章。
答:请提供总分支机构设置关联的相关证明文件,及任命或派遣至合作区用人单位实际工作的相关派遣或任命文件(聘用协议、服务合同等)。
合作区用人单位公司章程上的人员亦可提供“公司章程”+“任命文件(须含任职期限)”+“工商登记含企业、职务、姓名的截图”,均需盖公章。
答:是的,经许可备案的电子章劳动合同书附带有免费的“电子数据存证报告”或“电子数据存证信息”“电子数据存证证明”等(不是用于法律仲裁场景的收费证据报告),请与电子劳动合同一并提交。
答:请详细参阅《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符合条件的产业企业实质性运营有关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1号)。
答:申报年度必须在合作区实质性运营。注册地址为集中办公区的,但确实在合作区实质性运营的,需提供申报年度的实际经营场所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答:享受优惠政策企业的实质性运营,采取“自行判定、申报承诺、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管理方式。
在系统填报时,需详细填写《实质性运营自评承诺表》,对企业“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内容进行勾选并对真实性负责。其中具体描述,根据对应的问题简要回答。
如“主要生产经营地点是否在合作区”,选择“是”,描述“主要生产经营地点在XXX路XXX号XX园区(大厦)XX楼XXXX号”。
答:
说明内容:根据用人单位主营业务说明其匹配所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科技研发与高端制造产业、中医药等澳门品牌工业、文旅会展商贸产业、现代金融产业、其他五大类中第几类,并写明第几项具体条款或说明属于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公共管理和服务领域的原因。
辅证材料:无固定模板,如:行业颁发的获奖证书、知识产权证书、公司章程、合同、开票信息等可证明上述说明内容均可。
答:用人单位根据主要经营内容、从事产业、业务范围等情况,对照《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鼓励类产业目录》,采取自认和自证的方式,先提交申报材料,后续将由对应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答:不是,这属于一个产业领域。
答:2024年度合作区高端和紧缺人才申报已于2025年1月1日正式开始,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28日。
申请人及其用人单位成功提交申请后,由合作区人才工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审核、认定及公示等工作。
通过认定的高端和紧缺人才名单将交由合作区税务部门办理税收优惠,预计在6月30日前完成。
答:个人需先申请合作区高端和紧缺人才认定,认定通过后,根据横琴税务局指引及审核,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请在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选择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为汇算地)。
✦汇算清缴期结束之前,若人才认定已通过,则可按照横琴税务局操作指引在汇算清缴时申请享受优惠;
✦汇算清缴期结束之前,若人才认定尚未通过,则需先完成汇算清缴,后续更正享受优惠。
答:申请人应在合作区实际工作,并符合政策规定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等相关要求。
答:请按照申报指南办理程序中的提示进行登录。
境外人员若线上不能成功登录,请前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28号窗口进行实名核验。
答:申报年度人才及所属用人单位符合政策条件亦可申报。
答:
①申报人可以选择当前社保所在的用人单位申报,但需额外提交申报年度用人单位材料(请参照《申报指南》附件6《提交材料明细》中的《用人单位材料》),上传申报年度所属用人单位材料在个人材料的“其他”中,以便审核。
②在原就职单位符合社保条件的申报人也可以选择原单位进行申报,但需要提醒原单位,在申报期内,按要求提交用人单位材料,并对您的个人资料进行审核,以确保成功申报。
答:不能,《个人申请表》必须本人用黑色签字笔签字并加盖手印。
如有其它疑问
可根据问题性质
在工作时间
(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
1.人才申报咨询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咨询电话:0756-2996500、0756-2996310
2.税务相关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
☎电话咨询:0756-8841710
📱线上咨询:搜索“横琴税务”微信公众号-右下角“微服务”-智能咨询
3.系统技术问题
(系统工程师)
☎咨询电话:0756-8841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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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图:珠海传媒集团曾遥编辑:庞晓丹 责任编辑:赵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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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问题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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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冲突,可以一起申报。
答: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同步申请。用人单位经办人在系统提交单位申请后,就能审核所属员工的个人申请资料。
答:没有区别。按年度申报并通过认定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可享受其来源于合作区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的优惠。
答:
高端人才:
①在某一领域或专业处于领先水平,作出突出贡献且得到社会认可的人才,具体认定办法由合作区执委会另行制定(该类人才根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开展认定);
②申报年度在合作区年度收入达到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人员(具体以税局提供的名单为准)。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请选择“高端人才”进行申报。
紧缺人才:
申报年度在合作区年度收入未达到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但个人在合作区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负超15%的(具体以税局核定为准),且符合政策规定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条件之一的,请选择“紧缺人才”进行申报。
答:根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和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款“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合作区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6个月(含)以上(须包含本年度12月当月且不存在趸交、两地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形)”,享受豁免缴纳内地社会保险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无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境内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等除外。
时限要求:至少包含2024年7月-12月职工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险种要求:必须为五项(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全部参保。
答: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外国人参保相关文件,卢森堡、塞尔维亚、日本、西班牙、荷兰、瑞士、芬兰、加拿大、丹麦、韩国、德国11国家与中国签订了双边社保互免协定,两国工作人员在对方国家就业时,可按协议规定免除在华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费。
这些国家的人员在合作区工作可按规定免缴社保,申请时不受社保条件限制。
答:根据《申报指南(2024年度)》附件6《提交材料明细》要求,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或《基本养老金核定表》等证明材料。
答:申请人需在合作区正常缴纳社保至退休当月,退休后需提供《退休证》或《基本养老金核定表》等证明材料以及相关在职证明材料。
答:申报年度在合作区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加总达到6个月以上且覆盖2024年度7月-12月,且两份劳动合同期限均需为1年(含)以上。
答:法人或董事监事(公司章程上的人员)没有劳动合同的,请提供“公司章程”+“任命文件(须含任职期限)”+“工商登记含企业、职务、姓名的截图”,均需盖公章。
答:请提供总分支机构设置关联的相关证明文件,及任命或派遣至合作区用人单位实际工作的相关派遣或任命文件(聘用协议、服务合同等)。
合作区用人单位公司章程上的人员亦可提供“公司章程”+“任命文件(须含任职期限)”+“工商登记含企业、职务、姓名的截图”,均需盖公章。
答:是的,经许可备案的电子章劳动合同书附带有免费的“电子数据存证报告”或“电子数据存证信息”“电子数据存证证明”等(不是用于法律仲裁场景的收费证据报告),请与电子劳动合同一并提交。
答:请详细参阅《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符合条件的产业企业实质性运营有关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1号)。
答:申报年度必须在合作区实质性运营。注册地址为集中办公区的,但确实在合作区实质性运营的,需提供申报年度的实际经营场所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答:享受优惠政策企业的实质性运营,采取“自行判定、申报承诺、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管理方式。
在系统填报时,需详细填写《实质性运营自评承诺表》,对企业“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内容进行勾选并对真实性负责。其中具体描述,根据对应的问题简要回答。
如“主要生产经营地点是否在合作区”,选择“是”,描述“主要生产经营地点在XXX路XXX号XX园区(大厦)XX楼XXXX号”。
答:
说明内容:根据用人单位主营业务说明其匹配所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科技研发与高端制造产业、中医药等澳门品牌工业、文旅会展商贸产业、现代金融产业、其他五大类中第几类,并写明第几项具体条款或说明属于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公共管理和服务领域的原因。
辅证材料:无固定模板,如:行业颁发的获奖证书、知识产权证书、公司章程、合同、开票信息等可证明上述说明内容均可。
答:用人单位根据主要经营内容、从事产业、业务范围等情况,对照《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鼓励类产业目录》,采取自认和自证的方式,先提交申报材料,后续将由对应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答:不是,这属于一个产业领域。
答:2024年度合作区高端和紧缺人才申报已于2025年1月1日正式开始,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28日。
申请人及其用人单位成功提交申请后,由合作区人才工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审核、认定及公示等工作。
通过认定的高端和紧缺人才名单将交由合作区税务部门办理税收优惠,预计在6月30日前完成。
答:个人需先申请合作区高端和紧缺人才认定,认定通过后,根据横琴税务局指引及审核,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请在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选择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为汇算地)。
✦汇算清缴期结束之前,若人才认定已通过,则可按照横琴税务局操作指引在汇算清缴时申请享受优惠;
✦汇算清缴期结束之前,若人才认定尚未通过,则需先完成汇算清缴,后续更正享受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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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申报年度人才及所属用人单位符合政策条件亦可申报。
答:
①申报人可以选择当前社保所在的用人单位申报,但需额外提交申报年度用人单位材料(请参照《申报指南》附件6《提交材料明细》中的《用人单位材料》),上传申报年度所属用人单位材料在个人材料的“其他”中,以便审核。
②在原就职单位符合社保条件的申报人也可以选择原单位进行申报,但需要提醒原单位,在申报期内,按要求提交用人单位材料,并对您的个人资料进行审核,以确保成功申报。
答:不能,《个人申请表》必须本人用黑色签字笔签字并加盖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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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才申报咨询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咨询电话:0756-2996500、0756-2996310
2.税务相关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
☎电话咨询:0756-8841710
📱线上咨询:搜索“横琴税务”微信公众号-右下角“微服务”-智能咨询
3.系统技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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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图:珠海传媒集团曾遥编辑:庞晓丹 责任编辑:赵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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