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我区出台了《珠海市香洲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有效期5年。根据《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1〕45号及相关工作要求,须于2025年9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新的积分办法,并于2026年5月正式实施新的积分办法。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及监督权,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在香洲区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的规定,我局在前期深入调研、多方考察的基础上,召开了多场专家座谈会。经对社会各方意见、建议予以充分论证、有效吸纳,我局对《珠海市香洲区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予以修订,现决定就《珠海市香洲区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听证事项
本次听证主要围绕《珠海市香洲区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内容进行。
听证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4月28日10:00时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教育局401会议室
听证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参加人共15名:
●香洲区户籍居民代表1人
●持《广东省居住证》人员5人;
●香洲区人大代表1名;
●香洲区政协委员1名;
●珠海市教育局代表1名;
●珠海市公安局代表1名;
●珠海市香洲区发展和改革局代表1名;
●珠海市香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表1名;
●珠海市香洲区委社会工作部代表1名;
●珠海市香洲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代表1名;
●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街道代表1名。
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10名。
新闻媒体
本次听证会设媒体席。
听证参加人、旁听人员的产生方式
(一)持《广东省居住证》人员以自愿报名、协商推举、公开抽签的方式产生。如自愿报名人数不足,由相关社区居民委员会、机关事业单位、合法注册公司等单位组织推荐;如自愿报名人数过多,由持相同意见类型人员自行协商推举听证参加人参会;协商不成的,则采取现场公开抽签方式产生,由部分已报名人员共同见证。
(二)香洲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政府职能部门分别由所在单位推荐。
(三)旁听人员以自愿报名、额满为止的方式产生。如旁听人员报名人数不足,也接受听证会当天现场报名旁听,先到先得,额满即止。
报名截止后,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听证参加人名单,我局将在听证会举行前5日电话通知听证参加人并通过区教育局网站公布名单。
未能参加听证会的报名人员和其他群众可以在附件4“关于修订《珠海市香洲区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民意调查问卷”中提交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参加人及旁听人员报名条件
(一)持《广东省居住证》人员参加人: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和身份证。
(二)旁听人员:珠海市居民可报名作为旁听人员参加听证会,报名时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有效居住证。
(三)听证参加人及旁听人员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能依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相关信息(在区教育局网站公布听证参加人名单时,将公布参加人姓名、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听证参加人还需具有一定文化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如实、客观反映自身意见。
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凡有意成为听证参加人或旁听人员的市民,可登录香洲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香洲区教育局主页(https://www.zhxz.gov.cn/zhxzjyj/gkmlpt/index#5978)的“通知公告”下载相关报名表格,按要求填写后连同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送到香洲区教育局教育管理室(香洲区人民东路520号香洲区教育局202室)进行报名(需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受代报名和电话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4月15—1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请报名者按要求如实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特此公告。
听证报名咨询电话:0756-2611501
附件
1.《珠海市香洲区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修订《珠海市香洲区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名表

3.听证会注意事项和纪律

4.关于修订《珠海市香洲区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民意调查问卷

珠海市香洲区教育局
2025年4月7日
封面图:赵梓 摄编辑:张文单 责任编辑:彭晶
2021年5月我区出台了《珠海市香洲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有效期5年。根据《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1〕45号及相关工作要求,须于2025年9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新的积分办法,并于2026年5月正式实施新的积分办法。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及监督权,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在香洲区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的规定,我局在前期深入调研、多方考察的基础上,召开了多场专家座谈会。经对社会各方意见、建议予以充分论证、有效吸纳,我局对《珠海市香洲区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予以修订,现决定就《珠海市香洲区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听证事项
本次听证主要围绕《珠海市香洲区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内容进行。
听证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4月28日10:00时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教育局401会议室
听证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参加人共15名:
●香洲区户籍居民代表1人
●持《广东省居住证》人员5人;
●香洲区人大代表1名;
●香洲区政协委员1名;
●珠海市教育局代表1名;
●珠海市公安局代表1名;
●珠海市香洲区发展和改革局代表1名;
●珠海市香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表1名;
●珠海市香洲区委社会工作部代表1名;
●珠海市香洲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代表1名;
●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街道代表1名。
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10名。
新闻媒体
本次听证会设媒体席。
听证参加人、旁听人员的产生方式
(一)持《广东省居住证》人员以自愿报名、协商推举、公开抽签的方式产生。如自愿报名人数不足,由相关社区居民委员会、机关事业单位、合法注册公司等单位组织推荐;如自愿报名人数过多,由持相同意见类型人员自行协商推举听证参加人参会;协商不成的,则采取现场公开抽签方式产生,由部分已报名人员共同见证。
(二)香洲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政府职能部门分别由所在单位推荐。
(三)旁听人员以自愿报名、额满为止的方式产生。如旁听人员报名人数不足,也接受听证会当天现场报名旁听,先到先得,额满即止。
报名截止后,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听证参加人名单,我局将在听证会举行前5日电话通知听证参加人并通过区教育局网站公布名单。
未能参加听证会的报名人员和其他群众可以在附件4“关于修订《珠海市香洲区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民意调查问卷”中提交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参加人及旁听人员报名条件
(一)持《广东省居住证》人员参加人: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和身份证。
(二)旁听人员:珠海市居民可报名作为旁听人员参加听证会,报名时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有效居住证。
(三)听证参加人及旁听人员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能依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相关信息(在区教育局网站公布听证参加人名单时,将公布参加人姓名、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听证参加人还需具有一定文化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如实、客观反映自身意见。
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凡有意成为听证参加人或旁听人员的市民,可登录香洲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香洲区教育局主页(https://www.zhxz.gov.cn/zhxzjyj/gkmlpt/index#5978)的“通知公告”下载相关报名表格,按要求填写后连同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送到香洲区教育局教育管理室(香洲区人民东路520号香洲区教育局202室)进行报名(需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受代报名和电话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4月15—1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请报名者按要求如实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特此公告。
听证报名咨询电话:0756-2611501
附件
1.《珠海市香洲区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修订《珠海市香洲区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名表

3.听证会注意事项和纪律

4.关于修订《珠海市香洲区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民意调查问卷

珠海市香洲区教育局
2025年4月7日
封面图:赵梓 摄编辑:张文单 责任编辑:彭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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