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湾家长们、学生们
金湾区教育局
发布最新消息
对金湾区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
公办学校随迁子女积分入学
拟录取学校
查询方法及学位调配
进行说明
详情如下
👇👇👇
家长可凭新生身份证件号和自行设置的密码登录招生系统查看拟录取学校结果。
(一)第一批金湾户籍生、特殊保障学生及跨区报读学生录取结束后,9所学校(小学6所、初中3所)无剩余积分入学学位,符合录取条件的积分生直接参加线上分流选报。分别为:
● 珠海市金湾区航空新城小学
● 珠海市金湾区领航小学
● 珠海市金湾区第一小学
● 珠海市金湾区实验学校(小)
● 珠海市金湾区四季学校(小)
● 珠海市金湾区平沙实验小学
● 珠海市广东实验中学金湾学校附属初中
● 珠海市金湾区实验学校(初)
● 珠海市平沙第一中学
(二)部分学校上线积分生超出学校剩余学位数,需参加线上分流选报,选择其他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三)未列入上述两类情形的学校,报读该校且达到积分入学分数线的积分生全部予以录取。
金湾区教育局已于8月5日上午10时至8月6日下午5时在招生系统开通积分生线上分流选报通道,上线积分生家长自行登录系统选报片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
(一)选报人数超剩余学位的学校,相关学生将统筹调剂至其他有学位的公办学校。

(二)未列入上述情形的学校,凡选报该校且达到积分入学分数线的积分生,全部予以录取。
(三)未在规定时间进行选报的,视为放弃此次选报机会,由教育局根据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具体以招生系统拟录取学校结果为准。
到拟录取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时提交如下资料:
(一)入学基本材料(全体拟录取学生均需提交)
1.身份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申请学生的身份证,非珠海户籍的学生父母还需提供金湾区范围内的有效居住证件(学生未办理身份证提供户口本即可)。
2.户口本。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申请学生的户口本,包含“家庭户口地址栏、户主页、学生个人户口页、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页”等内容。
3.《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内容包括“房产权证号、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三项内容。房产登记日期须在当年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须拥有合法完全产权,且房屋用途为住宅(无房产家庭不需要准备此项材料)。
4.珠海市儿童免疫接种验证登记表。
(二)特殊保障学生(见招生细则附件3)

(三)需提交特殊材料(见招生细则附件4)

家长携带上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拟录取学校现场核对,交A4规格复印件,原件自留备查;核对无误的办理入学手续;核对不一致的,不予录取。

金湾区教育局根据部分家长放弃学位的情况和个别学校学位剩余情况,公布补录学校名单。积分未达到录取分数线(小一60分,初一90分)的新生可根据补录学校名单申请补录。
▌补录要求
(一)家长须登录招生系统参加补录。
(二)每人只能申请一所补录学校。
▌补录时间安排
(一)8月10日上午10时至8月11日下午5时,家长登录招生系统参加补录。
(二)8月12—13日,区教育局根据补录申请情况开展补录工作。
(三)8月14日,公布积分入学补录分数线,公示补录名单和学位安排结果。
▌ 补录原则
按积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补录学校名单及剩余学位情况

金湾区公办中小学招生工作严格按《2026年秋季金湾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区教育行政部门、各招生学校均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中,金湾区教育局及所属学校不会要求学生及家长缴纳任何费用。任何单位或个人向学生或家长索取费用的行为均属违纪、违法行为。
特别提醒家长:不要轻信他人对招生录取、学位安排等方面作出的承诺,谨防不法分子打着帮忙入学的旗号,收取好处费、中介费等,造成家长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如遇到此种情况,请立即向金湾区教育局或区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区教育局招生投诉电话:0756-7260109。
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
2026年8月7日
///
转发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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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学校随迁子女积分入学
拟录取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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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可凭新生身份证件号和自行设置的密码登录招生系统查看拟录取学校结果。
(一)第一批金湾户籍生、特殊保障学生及跨区报读学生录取结束后,9所学校(小学6所、初中3所)无剩余积分入学学位,符合录取条件的积分生直接参加线上分流选报。分别为:
● 珠海市金湾区航空新城小学
● 珠海市金湾区领航小学
● 珠海市金湾区第一小学
● 珠海市金湾区实验学校(小)
● 珠海市金湾区四季学校(小)
● 珠海市金湾区平沙实验小学
● 珠海市广东实验中学金湾学校附属初中
● 珠海市金湾区实验学校(初)
● 珠海市平沙第一中学
(二)部分学校上线积分生超出学校剩余学位数,需参加线上分流选报,选择其他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三)未列入上述两类情形的学校,报读该校且达到积分入学分数线的积分生全部予以录取。
金湾区教育局已于8月5日上午10时至8月6日下午5时在招生系统开通积分生线上分流选报通道,上线积分生家长自行登录系统选报片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
(一)选报人数超剩余学位的学校,相关学生将统筹调剂至其他有学位的公办学校。

(二)未列入上述情形的学校,凡选报该校且达到积分入学分数线的积分生,全部予以录取。
(三)未在规定时间进行选报的,视为放弃此次选报机会,由教育局根据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具体以招生系统拟录取学校结果为准。
到拟录取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时提交如下资料:
(一)入学基本材料(全体拟录取学生均需提交)
1.身份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申请学生的身份证,非珠海户籍的学生父母还需提供金湾区范围内的有效居住证件(学生未办理身份证提供户口本即可)。
2.户口本。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申请学生的户口本,包含“家庭户口地址栏、户主页、学生个人户口页、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页”等内容。
3.《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内容包括“房产权证号、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三项内容。房产登记日期须在当年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须拥有合法完全产权,且房屋用途为住宅(无房产家庭不需要准备此项材料)。
4.珠海市儿童免疫接种验证登记表。
(二)特殊保障学生(见招生细则附件3)

(三)需提交特殊材料(见招生细则附件4)

家长携带上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拟录取学校现场核对,交A4规格复印件,原件自留备查;核对无误的办理入学手续;核对不一致的,不予录取。

金湾区教育局根据部分家长放弃学位的情况和个别学校学位剩余情况,公布补录学校名单。积分未达到录取分数线(小一60分,初一90分)的新生可根据补录学校名单申请补录。
▌补录要求
(一)家长须登录招生系统参加补录。
(二)每人只能申请一所补录学校。
▌补录时间安排
(一)8月10日上午10时至8月11日下午5时,家长登录招生系统参加补录。
(二)8月12—13日,区教育局根据补录申请情况开展补录工作。
(三)8月14日,公布积分入学补录分数线,公示补录名单和学位安排结果。
▌ 补录原则
按积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补录学校名单及剩余学位情况

金湾区公办中小学招生工作严格按《2026年秋季金湾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区教育行政部门、各招生学校均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中,金湾区教育局及所属学校不会要求学生及家长缴纳任何费用。任何单位或个人向学生或家长索取费用的行为均属违纪、违法行为。
特别提醒家长:不要轻信他人对招生录取、学位安排等方面作出的承诺,谨防不法分子打着帮忙入学的旗号,收取好处费、中介费等,造成家长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如遇到此种情况,请立即向金湾区教育局或区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区教育局招生投诉电话:0756-7260109。
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
2026年8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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