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于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举行,
为确保考试安全顺利有序实施,
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提前规划赴考路线
今年研考,珠海市共设以下6个考点:
对于有多个校区的考点学校,考生要根据考点地址明确具体位置(北师大珠海校区的考生可关注该校微信公众号“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提前知晓考点入口等信息)。考场布置图将提前一天张贴在考点学校大门处,供考生查找考场所在楼栋、楼层。所有考点不提供考生停车位且周边停车困难,请考生根据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规划好赴考线路,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早出行,建议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为安全检查、身份核验等入场环节预留充足时间,不扎堆、不聚集。
02
规范携带考试用品
(一)考生应提前打印好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在考试过程中一经发现要按考试违纪处理。
(二)赴考前务必检查是否带齐身份证件、准考证等证件以及应带的考试用品。所有统考科目考试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自命题科目能否使用,请查阅准考证上招生单位说明,招生单位无特殊说明的,不予使用。
(三)因手机禁止带入考场封闭管理区域以内,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考生身份,所以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身份证遗失、过期的考生,须在考前自行办理临时身份证件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相片的身份证明。
(四)考生应注意按照今年考试的有关要求,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一律存放在安检门之外,严禁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和照相、扫描等设备)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只能携带考试必需的文具、证件,或者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入场。考生尽量不要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以及金属制作的手镯、戒指、项链、发卡等物品,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等,在接受安检和进入考场前,应自行检查是否携带违禁物品,避免影响正常入场考试。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使用助听器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进行检查的,考生应出示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
(五)考生应提前安置好个人物品,尽量不携带与考试无关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进入考点,以免丢失。考点只负责给考生提供物品存放处,不负责物品保管。
03
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一)开考15分钟后,将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考生到达考点后不得在封闭管理区域外逗留、聚集,应尽快有序入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机构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二)考试期间,考生须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严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杜绝考试作弊行为。要遵守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指令完成考试。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三)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均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有严厉的处罚规定。考试作弊后果严重,将导致考生本次考试所有科目的成绩无效,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兜售、买卖考试作弊器材、试题或答案、代替考试等均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将受到刑法处罚。希望广大考生自觉自律、诚信考试,共同营造“遵纪守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良好氛围,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
请广大考生自觉遵守
考试的各项规定,
自觉抵制有损公平的不良行为,
共同营造一个
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祝所有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将于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举行,
为确保考试安全顺利有序实施,
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提前规划赴考路线
今年研考,珠海市共设以下6个考点:
对于有多个校区的考点学校,考生要根据考点地址明确具体位置(北师大珠海校区的考生可关注该校微信公众号“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提前知晓考点入口等信息)。考场布置图将提前一天张贴在考点学校大门处,供考生查找考场所在楼栋、楼层。所有考点不提供考生停车位且周边停车困难,请考生根据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规划好赴考线路,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早出行,建议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为安全检查、身份核验等入场环节预留充足时间,不扎堆、不聚集。
02
规范携带考试用品
(一)考生应提前打印好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在考试过程中一经发现要按考试违纪处理。
(二)赴考前务必检查是否带齐身份证件、准考证等证件以及应带的考试用品。所有统考科目考试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自命题科目能否使用,请查阅准考证上招生单位说明,招生单位无特殊说明的,不予使用。
(三)因手机禁止带入考场封闭管理区域以内,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考生身份,所以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身份证遗失、过期的考生,须在考前自行办理临时身份证件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相片的身份证明。
(四)考生应注意按照今年考试的有关要求,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一律存放在安检门之外,严禁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和照相、扫描等设备)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只能携带考试必需的文具、证件,或者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入场。考生尽量不要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以及金属制作的手镯、戒指、项链、发卡等物品,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等,在接受安检和进入考场前,应自行检查是否携带违禁物品,避免影响正常入场考试。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使用助听器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进行检查的,考生应出示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
(五)考生应提前安置好个人物品,尽量不携带与考试无关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进入考点,以免丢失。考点只负责给考生提供物品存放处,不负责物品保管。
03
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一)开考15分钟后,将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考生到达考点后不得在封闭管理区域外逗留、聚集,应尽快有序入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机构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二)考试期间,考生须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严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杜绝考试作弊行为。要遵守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指令完成考试。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三)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均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有严厉的处罚规定。考试作弊后果严重,将导致考生本次考试所有科目的成绩无效,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兜售、买卖考试作弊器材、试题或答案、代替考试等均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将受到刑法处罚。希望广大考生自觉自律、诚信考试,共同营造“遵纪守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良好氛围,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
请广大考生自觉遵守
考试的各项规定,
自觉抵制有损公平的不良行为,
共同营造一个
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祝所有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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