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1日上午,珠海市人社局与人民银行在社保中心举行珠海市创业担保贷款合作签约仪式。

记者了解到,目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工作局已联合出台《珠海市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扶持大众创业。
其中,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捆绑性”创业贷款额度总额最高30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贷款额度最高500万元!


创业者和小微企业纳入政策扶持范围
《办法》将重点扶持对象、其他人员和小微企业纳入担保、贴息对象范围。
其中:重点扶持对象是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民和港澳台人员。
其他人员是指除重点扶持对象以外的人员。
小微企业是指在珠海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且吸纳就业的小微企业。
此外,我市在省政策的基础上,将港澳台人员纳入担保和贴息对象的范围。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符合相关规定条件
1、属于重点扶持对象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提交贷款申请时年龄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
有具体经营项目;
已在珠海市行政区域内办理法定登记注册手续(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类型,下同);
在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2、属于其他人员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除符合重点扶持对象规定的条件外,所创办的创业主体登记注册时间须在3年内(提交贷款申请之日前3年)。
3、属于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在珠海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
当年(提出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新招用重点扶持对象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借款人需向经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办法》规定,符合贷款、贴息条件的借款人,应向本市经办银行提出申请。
目前,我市共有6家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分别为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珠海市分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
贷款和贴息额度最高500万元
据悉,重点扶持对象和其他人员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以下简称个人贷款);
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可按每人最高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总额最高300万元实行“捆绑性”贷款(以下简称捆绑性贷款);
小微企业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以下简称小微企业贷款)。

贷款期限每次最长3年
在贷款期限方面,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每次最长不超过3年。
重点扶持对象个人借款人或小微企业借款人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贷款期满后,可按《办法》规定重新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担保基金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其他情形的借款人,只能享受1次贴息。
在贷款利率方面,个人贷款、捆绑性贷款,在贷款合同签订之日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基础上,加3个百分点标准(即LPR+3%)内据实贴息。
小微企业贷款按贷款合同签订之日LPR的50%给予贴息。
创业担保贷款的利率由经办银行参照LPR并结合借款人信用情况、风险分担方式合理确定,在同期限LPR(合同签订之日,下同)加不超过3个百分点。
推出多项便民措施
为减轻创业者负担,提供更加方便和高效的服务,《办法》实施多项便民措施:
一是将贴息申领时间放宽到每月、每半年、年度结束后也可以申请。
二是针对部分创业者不知道如何申请贴息的问题,推出了经办银行可代贷款申请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的措施,一方面鼓励经办银行提供金融服务,另一方面促进更多的创业者能够享受到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扶持政策。
三是简化申请材料,对营业执照等申请材料进行大幅精减,对依托管理信息系统或与相关单位信息共享、业务协同获得的信息、资料,不再要求借款人提交纸质材料。

多重政策联动支持稳企业保就业
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负责人介绍,本次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将与人民银行再贷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工具等货币政策工具衔接,依托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相关工作机制,通过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联动,更好地推动银行降低小微企业及创业者融资门槛,切实降低融资成本,为珠海市稳企业保就业提供金融活水。

7月21日上午,珠海市人社局与人民银行在社保中心举行珠海市创业担保贷款合作签约仪式。

记者了解到,目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工作局已联合出台《珠海市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扶持大众创业。
其中,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捆绑性”创业贷款额度总额最高30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贷款额度最高500万元!


创业者和小微企业纳入政策扶持范围
《办法》将重点扶持对象、其他人员和小微企业纳入担保、贴息对象范围。
其中:重点扶持对象是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民和港澳台人员。
其他人员是指除重点扶持对象以外的人员。
小微企业是指在珠海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且吸纳就业的小微企业。
此外,我市在省政策的基础上,将港澳台人员纳入担保和贴息对象的范围。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符合相关规定条件
1、属于重点扶持对象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提交贷款申请时年龄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
有具体经营项目;
已在珠海市行政区域内办理法定登记注册手续(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类型,下同);
在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2、属于其他人员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除符合重点扶持对象规定的条件外,所创办的创业主体登记注册时间须在3年内(提交贷款申请之日前3年)。
3、属于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在珠海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
当年(提出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新招用重点扶持对象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借款人需向经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办法》规定,符合贷款、贴息条件的借款人,应向本市经办银行提出申请。
目前,我市共有6家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分别为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珠海市分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
贷款和贴息额度最高500万元
据悉,重点扶持对象和其他人员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以下简称个人贷款);
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可按每人最高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总额最高300万元实行“捆绑性”贷款(以下简称捆绑性贷款);
小微企业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以下简称小微企业贷款)。

贷款期限每次最长3年
在贷款期限方面,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每次最长不超过3年。
重点扶持对象个人借款人或小微企业借款人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贷款期满后,可按《办法》规定重新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担保基金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其他情形的借款人,只能享受1次贴息。
在贷款利率方面,个人贷款、捆绑性贷款,在贷款合同签订之日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基础上,加3个百分点标准(即LPR+3%)内据实贴息。
小微企业贷款按贷款合同签订之日LPR的50%给予贴息。
创业担保贷款的利率由经办银行参照LPR并结合借款人信用情况、风险分担方式合理确定,在同期限LPR(合同签订之日,下同)加不超过3个百分点。
推出多项便民措施
为减轻创业者负担,提供更加方便和高效的服务,《办法》实施多项便民措施:
一是将贴息申领时间放宽到每月、每半年、年度结束后也可以申请。
二是针对部分创业者不知道如何申请贴息的问题,推出了经办银行可代贷款申请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的措施,一方面鼓励经办银行提供金融服务,另一方面促进更多的创业者能够享受到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扶持政策。
三是简化申请材料,对营业执照等申请材料进行大幅精减,对依托管理信息系统或与相关单位信息共享、业务协同获得的信息、资料,不再要求借款人提交纸质材料。

多重政策联动支持稳企业保就业
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负责人介绍,本次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将与人民银行再贷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工具等货币政策工具衔接,依托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相关工作机制,通过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联动,更好地推动银行降低小微企业及创业者融资门槛,切实降低融资成本,为珠海市稳企业保就业提供金融活水。

-我已经到底线啦-
暂时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