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国际仲裁院条例》5月1日正式施行

4月28日,《珠海国际仲裁院条例》新闻发布会在横琴举行。据悉,经珠海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审议通过,《珠海国际仲裁院条例》(下称《条例》)将于2021年5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国内第二部以仲裁机构为特定对象的地方人大立法,也是珠海市人大常委会运用特区立法权落实《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纲要》的一项重要举措。

发布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嘉文、副市长蔡辉、珠海仲裁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以及业内专家学者,通报宣讲了《条例》的立法背景、制定过程、主要内容和意义。

《条例》立足大湾区建设、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横琴自贸片区建设的实际需要,总结珠海仲裁改革创新的实践,借鉴国际及港澳的先进仲裁制度和经验,搭建起仲裁机构体制机制改革的框架。

《条例》赋予了珠海国际仲裁院独立的仲裁业务管理权和独立的人、财、物管理权,增强仲裁院活力和动力,能更好地促进仲裁业务的发展,为商事主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仲裁服务。

《条例》的生效实施,将推动珠海国际仲裁院在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方向上迈出关键性改革步伐,为珠海国际仲裁院进一步提高仲裁公信力、公正高效服务大湾区商事主体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中国法学会、省司法厅、广东省法学会相关负责人出席发布会。

又讯】28日上午,珠海国际仲裁院(珠海仲裁委员会)分别与澳门律师公会仲裁中心、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澳门仲裁协会签订合作协议,共建横琴珠澳跨境仲裁合作平台,探索“一国两制”下解决民商事争议的新路径。

据了解,横琴珠澳跨境仲裁合作平台主要具有三方面的功能:一是争议解决,通过平台为境内外商事主体提供商事仲裁、调解服务,满足商事主体对纠纷解决的多样性需求;二是粤港澳法制宣传推广,通过平台开展粤港澳法律政策制度宣传推广,增强商事主体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三是纠纷解决法律服务研究,通过平台开展跨境仲裁、调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法律服务研究,提升平台解决纠纷的能力。

文字:郑振华 图片:程霖 编辑:梁蔼欣 责任编辑:宋显晖
《珠海国际仲裁院条例》5月1日正式施行
观海融媒 2021-04-28 16:59

4月28日,《珠海国际仲裁院条例》新闻发布会在横琴举行。据悉,经珠海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审议通过,《珠海国际仲裁院条例》(下称《条例》)将于2021年5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国内第二部以仲裁机构为特定对象的地方人大立法,也是珠海市人大常委会运用特区立法权落实《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纲要》的一项重要举措。

发布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嘉文、副市长蔡辉、珠海仲裁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以及业内专家学者,通报宣讲了《条例》的立法背景、制定过程、主要内容和意义。

《条例》立足大湾区建设、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横琴自贸片区建设的实际需要,总结珠海仲裁改革创新的实践,借鉴国际及港澳的先进仲裁制度和经验,搭建起仲裁机构体制机制改革的框架。

《条例》赋予了珠海国际仲裁院独立的仲裁业务管理权和独立的人、财、物管理权,增强仲裁院活力和动力,能更好地促进仲裁业务的发展,为商事主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仲裁服务。

《条例》的生效实施,将推动珠海国际仲裁院在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方向上迈出关键性改革步伐,为珠海国际仲裁院进一步提高仲裁公信力、公正高效服务大湾区商事主体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中国法学会、省司法厅、广东省法学会相关负责人出席发布会。

又讯】28日上午,珠海国际仲裁院(珠海仲裁委员会)分别与澳门律师公会仲裁中心、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澳门仲裁协会签订合作协议,共建横琴珠澳跨境仲裁合作平台,探索“一国两制”下解决民商事争议的新路径。

据了解,横琴珠澳跨境仲裁合作平台主要具有三方面的功能:一是争议解决,通过平台为境内外商事主体提供商事仲裁、调解服务,满足商事主体对纠纷解决的多样性需求;二是粤港澳法制宣传推广,通过平台开展粤港澳法律政策制度宣传推广,增强商事主体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三是纠纷解决法律服务研究,通过平台开展跨境仲裁、调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法律服务研究,提升平台解决纠纷的能力。

文字:郑振华 图片:程霖 编辑:梁蔼欣 责任编辑:宋显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