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至10月,珠海居民阶梯电价实行夏季计算标准!

记者4月28日从南方电网广东珠海供电局了解到,5月1日起至10月底我市将实行夏季电费计算标准,分三档,超过部分每度加收0.05元至0.3元不等。

我市居民电价夏季标准措施和广东电网相关措施保持一致,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夏季标准适用期限为每年5月至10月。在此期间,月用电量在260度(含)以下为第一档,电价不作调整;261度至600度为第二档,电价每度加收0.05元;601度及以上为第三档,电价每度加收0.30元。

据了解,市民用电采取的是阶梯电价缴费方式,一年的电费分夏季与非夏季两个标准,每个标准又分三档,不同档次不同价位。目前执行的是非夏季标准,即每年11月至次年4月期间,月用电量在200度(含)以下为第一档,电价不作调整;201度至400度为第二档,电价每度加收0.05元;401度及以上为第三档,电价每度加收0.30元。

阶梯电价具体计算公式为:总电费=第一档电费+第二档电费+第三档电费。

珠海供电局提醒市民,目前南方电网95598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已实现“用电日历”查询与标注功能,只需按操作提示完成用电账户的绑定,每天用多少电都一目了然。日历会根据每日的实际用电量标注出绿黄橙红四种颜色,对应由低到高用电量,从而直观判断当月哪天处于用电高峰状态,有利于用电客户及时调整用电方式,保持合理的用电习惯。

文字:苏振华 编辑:梁蔼欣 责任编辑:宋显晖
微信
朋友圈
5月至10月,珠海居民阶梯电价实行夏季计算标准!
观海融媒 2021-04-28 17:52

记者4月28日从南方电网广东珠海供电局了解到,5月1日起至10月底我市将实行夏季电费计算标准,分三档,超过部分每度加收0.05元至0.3元不等。

我市居民电价夏季标准措施和广东电网相关措施保持一致,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夏季标准适用期限为每年5月至10月。在此期间,月用电量在260度(含)以下为第一档,电价不作调整;261度至600度为第二档,电价每度加收0.05元;601度及以上为第三档,电价每度加收0.30元。

据了解,市民用电采取的是阶梯电价缴费方式,一年的电费分夏季与非夏季两个标准,每个标准又分三档,不同档次不同价位。目前执行的是非夏季标准,即每年11月至次年4月期间,月用电量在200度(含)以下为第一档,电价不作调整;201度至400度为第二档,电价每度加收0.05元;401度及以上为第三档,电价每度加收0.30元。

阶梯电价具体计算公式为:总电费=第一档电费+第二档电费+第三档电费。

珠海供电局提醒市民,目前南方电网95598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已实现“用电日历”查询与标注功能,只需按操作提示完成用电账户的绑定,每天用多少电都一目了然。日历会根据每日的实际用电量标注出绿黄橙红四种颜色,对应由低到高用电量,从而直观判断当月哪天处于用电高峰状态,有利于用电客户及时调整用电方式,保持合理的用电习惯。

文字:苏振华 编辑:梁蔼欣 责任编辑:宋显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