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出台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 生产建设项目必须做这件事

6月18日,记者从市水务局获悉,为进一步推进我市节水工作,提高节水管理水平,根据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要求,近日,该局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珠海市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为《制度》)。按照《制度》,凡在我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生产建设项目,必须制定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相应的节水设施,保证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即“三同时”管理)。该制度自2021年7月16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7月15日。

《制度》共十二条,围绕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工作,对该制度的适用范围、管理职责和工作程序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明确城市节水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节水设施“三同时”的管理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和改革、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业和信息化等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在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验收等环节,落实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

《制度》规范节水设施种类及标准,其中明确节水设施种类包括生活用水器具、生产用水回用系统、各类用水设施循环回用系统、再生水回用系统、雨水收集利用系统、自来水计量表具及管材。节水设施标准按照国家、省、市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执行。

《制度》还规范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工作程序。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审查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时,应当审查节水设施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建设单位必须将节水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施工,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查通过的节水设施施工图进行施工。工程竣工后,节水设施应随主体工程一并验收,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

据了解,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是从源头落实节水设施建设,遏制新建环节浪费,提高用水效率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国家以法律、政策形式确立的一项节水管理工作制度。此前,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珠海市生产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ZBGS-2015-017)已过期。

文字:廖明山 蒋毅槿 编辑:唐祺珍 责任编辑:宋显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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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出台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 生产建设项目必须做这件事
观海融媒 2021-06-18 17:10

6月18日,记者从市水务局获悉,为进一步推进我市节水工作,提高节水管理水平,根据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要求,近日,该局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珠海市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为《制度》)。按照《制度》,凡在我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生产建设项目,必须制定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相应的节水设施,保证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即“三同时”管理)。该制度自2021年7月16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7月15日。

《制度》共十二条,围绕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工作,对该制度的适用范围、管理职责和工作程序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明确城市节水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节水设施“三同时”的管理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和改革、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业和信息化等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在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验收等环节,落实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

《制度》规范节水设施种类及标准,其中明确节水设施种类包括生活用水器具、生产用水回用系统、各类用水设施循环回用系统、再生水回用系统、雨水收集利用系统、自来水计量表具及管材。节水设施标准按照国家、省、市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执行。

《制度》还规范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工作程序。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审查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时,应当审查节水设施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建设单位必须将节水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施工,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查通过的节水设施施工图进行施工。工程竣工后,节水设施应随主体工程一并验收,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

据了解,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是从源头落实节水设施建设,遏制新建环节浪费,提高用水效率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国家以法律、政策形式确立的一项节水管理工作制度。此前,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珠海市生产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ZBGS-2015-017)已过期。

文字:廖明山 蒋毅槿 编辑:唐祺珍 责任编辑:宋显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