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7月31日公布两起涉及电动自行车的典型火灾案例,指出,近几个月来,我市因相关车辆自燃引发的火灾事故屡有发生,安全隐患突出。自8月1日起,对高层民用建筑内出现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不规范行为将依规进行处罚。
6月27日21时,斗门区白蕉一处居民楼突发火情,一楼内一辆电动自行车电池着火。消防员赶到时,屋内浓烟滚滚,正处于猛烈燃烧状态。经过紧张扑救,火势被成功扑灭。

6月26日18时,香洲区胡湾里一处楼内停放的电动自行车着火,并引燃了一旁的木柜。消防员进行内攻灭火,并使用排烟机进行排烟,最终扑灭火情。火灾事故未造成重大影响。
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提醒市民群众,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不规范,会带来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需绷紧安全弦,严加防范。切记,严禁电动车进楼入户;不要在楼道、室内为电瓶充电;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后应使用正确的充电方法。否则,消防执法人员将对违规行为予以处罚。

据了解,应急管理部颁布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在法律责任一章中作出了七项消防行政处罚规定,其中包括,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等地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对拒不改正的经营性单位和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0元罚款,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元罚款。《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7月31日公布两起涉及电动自行车的典型火灾案例,指出,近几个月来,我市因相关车辆自燃引发的火灾事故屡有发生,安全隐患突出。自8月1日起,对高层民用建筑内出现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不规范行为将依规进行处罚。
6月27日21时,斗门区白蕉一处居民楼突发火情,一楼内一辆电动自行车电池着火。消防员赶到时,屋内浓烟滚滚,正处于猛烈燃烧状态。经过紧张扑救,火势被成功扑灭。

6月26日18时,香洲区胡湾里一处楼内停放的电动自行车着火,并引燃了一旁的木柜。消防员进行内攻灭火,并使用排烟机进行排烟,最终扑灭火情。火灾事故未造成重大影响。
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提醒市民群众,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不规范,会带来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需绷紧安全弦,严加防范。切记,严禁电动车进楼入户;不要在楼道、室内为电瓶充电;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后应使用正确的充电方法。否则,消防执法人员将对违规行为予以处罚。

据了解,应急管理部颁布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在法律责任一章中作出了七项消防行政处罚规定,其中包括,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等地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对拒不改正的经营性单位和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0元罚款,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元罚款。《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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