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3000元!斗门一餐馆垃圾未分类且教而不改

记者从斗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获悉,白藤街道近日开出斗门区首张针对垃圾分类的行政处罚单,对白藤湖环湖北路一餐饮店处以3000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整改。

执法人员开具执法文书。 图片/白藤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

今年8月,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在白藤湖环湖北路一餐饮店检查时,发现该餐饮店对垃圾分类工作存在不按规定处置等问题。工作人员对此进行教育指导,责令该餐饮店立即改正。

时隔一个月后,白藤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执法人员前往该餐饮店巡查。经检查,该餐饮店仍未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未建立生活垃圾日常分类管理制度,垃圾混放乱放等问题依旧突出。

对此,执法人员依据《行政处罚法》《珠海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对该餐饮店处以行政罚款3000元。当事人现场承认错误,并缴纳罚款。这是斗门区第一张关于垃圾分类的行政处罚单。“这个罚单主要是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以达到处罚跟教育相统一的目的。”白藤街道党委委员许唐智说。

斗门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陈巧雄表示,斗门区将通过抽查、月查、联合镇街和行政主管部门等方式,对生活垃圾的源头单位进行督导和评分通报,通过强化监督和惩处,督促企事业单位和家庭认真履行垃圾分类投放的义务和主体责任,加快推进全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工作。

《珠海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今年6月1日起实施,要求全市各单位和个人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履行生活垃圾产生者的义务。垃圾分类处置不力的个人和企业将受处罚,最高罚款100万元。

文字:张帆 图片:白藤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 编辑:张文单 张燕红 责任编辑:张燕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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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3000元!斗门一餐馆垃圾未分类且教而不改
观海融媒 2021-10-11 18:58

记者从斗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获悉,白藤街道近日开出斗门区首张针对垃圾分类的行政处罚单,对白藤湖环湖北路一餐饮店处以3000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整改。

执法人员开具执法文书。 图片/白藤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

今年8月,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在白藤湖环湖北路一餐饮店检查时,发现该餐饮店对垃圾分类工作存在不按规定处置等问题。工作人员对此进行教育指导,责令该餐饮店立即改正。

时隔一个月后,白藤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执法人员前往该餐饮店巡查。经检查,该餐饮店仍未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未建立生活垃圾日常分类管理制度,垃圾混放乱放等问题依旧突出。

对此,执法人员依据《行政处罚法》《珠海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对该餐饮店处以行政罚款3000元。当事人现场承认错误,并缴纳罚款。这是斗门区第一张关于垃圾分类的行政处罚单。“这个罚单主要是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以达到处罚跟教育相统一的目的。”白藤街道党委委员许唐智说。

斗门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陈巧雄表示,斗门区将通过抽查、月查、联合镇街和行政主管部门等方式,对生活垃圾的源头单位进行督导和评分通报,通过强化监督和惩处,督促企事业单位和家庭认真履行垃圾分类投放的义务和主体责任,加快推进全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工作。

《珠海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今年6月1日起实施,要求全市各单位和个人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履行生活垃圾产生者的义务。垃圾分类处置不力的个人和企业将受处罚,最高罚款100万元。

文字:张帆 图片:白藤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 编辑:张文单 张燕红 责任编辑:张燕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