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日,记者从珠海市教育局获悉,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精神,珠海市教育局结合珠海实际制定了《珠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11月29日,市民可通过电子邮箱、寄信、在线反馈的形式参与。
评价结果将作为升学的重要依据或参考
记者了解到,《实施方案》中评价内容以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5大方面作为一级指标,下设15个二级指标和25个重要观测点。评价结果拟在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中呈现,并作为升学的重要依据或参考。
与上一版本相比,该《实施方案》主要有2项修改内容。一是以平均得分计算评价结果。上一版本中“根据学生初中五个学期的综合素质评价五方面内容得分分别汇总得出评价结果”,修改为“根据学生初中五个学期的综合素质评价五方面内容得分分别汇总后,按学期数取平均分得出评价结果,分A、B、C、D、E五个等级,16-20分为A等,12-15分为B等,8-11分为C等,4-7分为D等,0-3分为E等。”
二是调整评价指标体系。除少量考勤、成绩合格、体质健康达标等基础性指标保留外,其他指标均有一定程度的修改。其中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参加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社区服务”观测点由原本所在的“思想品德”一级指标调整至“社会实践”一级指标下,且由原先的活动参加时间评价改为参加次数评价,“参与研学旅行”重要观测点已取消。
评价主体和评价方式
为保障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实施方案》按照信息对称和“谁了解谁评价,谁评价谁负责”的要求,确定各项评价指标的评价主体,每项指标都由对被评学生最了解的教师、学生等负责过程记录或评定,避免不熟悉学生情况的人员参与评价工作。
评价方式主要采取学生自我陈述评价、教师评语评价与重要观测点评价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依托广东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主要包括学期评价和毕业评价,学期评价反映学生各学期的综合素质发展情况,毕业评价则根据学生初中五个学期的综合素质评价五方面内容得分分别汇总后,按学期数取平均分得出评价结果,分A、B、C、D、E五个等级,形成整个初中阶段五大类的总体评价结果。
自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五个方面均为D等级以上(含D等级),方可报考普通高中。思想品德方面为B等级以上(含B等级)方可报考珠海市第一中学、珠海市第二中学、珠海市斗门区第一中学、珠海市实验中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珠海市广东实验中学金湾学校、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等普通高中。
意见反馈方式:
1.发送电子邮件至jyjjjk@zhuhai.gov.cn。
2.来信邮寄至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12号1号楼201市教育局基教科(邮编519000)。

22日,记者从珠海市教育局获悉,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精神,珠海市教育局结合珠海实际制定了《珠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11月29日,市民可通过电子邮箱、寄信、在线反馈的形式参与。
评价结果将作为升学的重要依据或参考
记者了解到,《实施方案》中评价内容以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5大方面作为一级指标,下设15个二级指标和25个重要观测点。评价结果拟在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中呈现,并作为升学的重要依据或参考。
与上一版本相比,该《实施方案》主要有2项修改内容。一是以平均得分计算评价结果。上一版本中“根据学生初中五个学期的综合素质评价五方面内容得分分别汇总得出评价结果”,修改为“根据学生初中五个学期的综合素质评价五方面内容得分分别汇总后,按学期数取平均分得出评价结果,分A、B、C、D、E五个等级,16-20分为A等,12-15分为B等,8-11分为C等,4-7分为D等,0-3分为E等。”
二是调整评价指标体系。除少量考勤、成绩合格、体质健康达标等基础性指标保留外,其他指标均有一定程度的修改。其中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参加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社区服务”观测点由原本所在的“思想品德”一级指标调整至“社会实践”一级指标下,且由原先的活动参加时间评价改为参加次数评价,“参与研学旅行”重要观测点已取消。
评价主体和评价方式
为保障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实施方案》按照信息对称和“谁了解谁评价,谁评价谁负责”的要求,确定各项评价指标的评价主体,每项指标都由对被评学生最了解的教师、学生等负责过程记录或评定,避免不熟悉学生情况的人员参与评价工作。
评价方式主要采取学生自我陈述评价、教师评语评价与重要观测点评价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依托广东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主要包括学期评价和毕业评价,学期评价反映学生各学期的综合素质发展情况,毕业评价则根据学生初中五个学期的综合素质评价五方面内容得分分别汇总后,按学期数取平均分得出评价结果,分A、B、C、D、E五个等级,形成整个初中阶段五大类的总体评价结果。
自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五个方面均为D等级以上(含D等级),方可报考普通高中。思想品德方面为B等级以上(含B等级)方可报考珠海市第一中学、珠海市第二中学、珠海市斗门区第一中学、珠海市实验中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珠海市广东实验中学金湾学校、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等普通高中。
意见反馈方式:
1.发送电子邮件至jyjjjk@zhuhai.gov.cn。
2.来信邮寄至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12号1号楼201市教育局基教科(邮编51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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