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230万却只发千元生活费?香洲法院因案施策促成和解

理应支付员工工资和经济补偿金230万元,却仅向员工发放了1000元的生活费……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一批依法惩戒规避和抗拒执行的典型案例,集中展现人民法院面对逃避、对抗执行行为时积极主动、因案施策的经验做法,体现执行干警灵活运用多种方式向被执行人施加压力的执行智慧。香洲法院办理的龚某与珠海市某餐饮公司劳动争议执行案件入选其中。

2020年4月底,珠海市某餐饮公司以受疫情影响为由与所有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仅向员工发放了1000元的生活费。后经法院判决,该公司应向龚某等48名员工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共计230万元,2021年4月25日,龚某等48名员工向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发现被执行人在该案诉讼程序时法定代表人发生了变更,有逃避债务的嫌疑。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通过实地调查、传唤被执行人总经理李某、财务总监万某接受调查发现,李某系被执行人的主要负责人。其后,执行干警再次责令被执行人如实申报财产,但李某表示已如实向法院申报,并无财产可履行义务。经执行干警现场调查核实,被执行人公司并非无履行能力。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且不如实申报财产,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珠海市某饮食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李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并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2021年5月25日,被执行人当即向法院执行款收款账户支付150万元,剩余80余万元分两月支付完毕。

香洲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李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

欠薪问题事关劳动者切身利益与社会的和谐稳定,珠海市香洲区法院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落实到实处,将兑现劳动者合法权益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涉农民工工资类案件做到优先执行、优先兑现,用足用好调查和惩戒措施,促使被执行人更快履行欠薪义务,全心全力为“护薪”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接下来,香洲法院将继续加大对规避和抗拒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尽最大努力、穷尽一切措施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文字:马涛 图片:赵梓 编辑:唐祺珍 责任编辑:戴丹梅
欠薪230万却只发千元生活费?香洲法院因案施策促成和解
观海融媒 2021-12-05 12:21

理应支付员工工资和经济补偿金230万元,却仅向员工发放了1000元的生活费……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一批依法惩戒规避和抗拒执行的典型案例,集中展现人民法院面对逃避、对抗执行行为时积极主动、因案施策的经验做法,体现执行干警灵活运用多种方式向被执行人施加压力的执行智慧。香洲法院办理的龚某与珠海市某餐饮公司劳动争议执行案件入选其中。

2020年4月底,珠海市某餐饮公司以受疫情影响为由与所有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仅向员工发放了1000元的生活费。后经法院判决,该公司应向龚某等48名员工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共计230万元,2021年4月25日,龚某等48名员工向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发现被执行人在该案诉讼程序时法定代表人发生了变更,有逃避债务的嫌疑。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通过实地调查、传唤被执行人总经理李某、财务总监万某接受调查发现,李某系被执行人的主要负责人。其后,执行干警再次责令被执行人如实申报财产,但李某表示已如实向法院申报,并无财产可履行义务。经执行干警现场调查核实,被执行人公司并非无履行能力。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且不如实申报财产,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珠海市某饮食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李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并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2021年5月25日,被执行人当即向法院执行款收款账户支付150万元,剩余80余万元分两月支付完毕。

香洲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李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

欠薪问题事关劳动者切身利益与社会的和谐稳定,珠海市香洲区法院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落实到实处,将兑现劳动者合法权益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涉农民工工资类案件做到优先执行、优先兑现,用足用好调查和惩戒措施,促使被执行人更快履行欠薪义务,全心全力为“护薪”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接下来,香洲法院将继续加大对规避和抗拒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尽最大努力、穷尽一切措施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文字:马涛 图片:赵梓 编辑:唐祺珍 责任编辑:戴丹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