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加强我市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规范燃气的经营和使用,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近日,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起草了《珠海经济特区燃气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目前,《意见稿》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期限截至6月25日。
据了解,我市2012年9月1日实施了《珠海市燃气管理办法》。《意见稿》对燃气管理责任界定进行修改完善,并且明确了燃气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清晰、规范经营的原则。
《意见稿》的适用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的规划与建设、经营与服务、使用、设施保护、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置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
根据《意见稿》,燃气经营企业和单位用户应当将燃气安全纳入本企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本单位的燃气安全负责。

燃气经营企业负责对燃气管道、燃气接收站、储存站、储配站、天然气汽车加气站、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等燃气设施进行安全管理,负责对燃气的生产、存储、运输、供应、供气等设施、质量和安全负责,负责对燃气使用环境的安全检查、服务指导和技术保障。燃气用户应当对燃气的使用安全负责。
《意见稿》对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燃烧器具经营企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应当遵守的安全经营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
对燃气经营企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应当遵守的服务义务规定如下: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公示业务流程、办事指南、服务承诺,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质量检测报告,服务时间等;与用户依法签订供用气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储气能力,保障燃气正常供应,不得擅自迁移燃气供应站点;确需迁移的,应当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报告,提前三十日进行公告,并对用户的燃气供应事宜作出妥善安排;制定用户安全用气指引和燃气事故应急处置方法,并告知用户;建立服务投诉处理机制,明确处理用户投诉时间。
《意见稿》提出,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履行安全用气义务,并遵守相关规定。
根据《意见稿》,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日常的监管职责,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将违法违规的案件事实的认定、证据等材料移交执法部门,由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履行监管职责的,或发现违法行为、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予查处的,或有其他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意见稿》还明确了各级政府职责和部门职责划分等内容。

为了加强我市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规范燃气的经营和使用,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近日,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起草了《珠海经济特区燃气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目前,《意见稿》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期限截至6月25日。
据了解,我市2012年9月1日实施了《珠海市燃气管理办法》。《意见稿》对燃气管理责任界定进行修改完善,并且明确了燃气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清晰、规范经营的原则。
《意见稿》的适用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的规划与建设、经营与服务、使用、设施保护、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置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
根据《意见稿》,燃气经营企业和单位用户应当将燃气安全纳入本企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本单位的燃气安全负责。

燃气经营企业负责对燃气管道、燃气接收站、储存站、储配站、天然气汽车加气站、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等燃气设施进行安全管理,负责对燃气的生产、存储、运输、供应、供气等设施、质量和安全负责,负责对燃气使用环境的安全检查、服务指导和技术保障。燃气用户应当对燃气的使用安全负责。
《意见稿》对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燃烧器具经营企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应当遵守的安全经营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
对燃气经营企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应当遵守的服务义务规定如下: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公示业务流程、办事指南、服务承诺,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质量检测报告,服务时间等;与用户依法签订供用气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储气能力,保障燃气正常供应,不得擅自迁移燃气供应站点;确需迁移的,应当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报告,提前三十日进行公告,并对用户的燃气供应事宜作出妥善安排;制定用户安全用气指引和燃气事故应急处置方法,并告知用户;建立服务投诉处理机制,明确处理用户投诉时间。
《意见稿》提出,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履行安全用气义务,并遵守相关规定。
根据《意见稿》,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日常的监管职责,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将违法违规的案件事实的认定、证据等材料移交执法部门,由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履行监管职责的,或发现违法行为、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予查处的,或有其他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意见稿》还明确了各级政府职责和部门职责划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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