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大做强“村村有物业”!珠海推进共同富裕

9月23日,广东省庆祝2022年中国农民丰收节主会场活动将在斗门区岭南大地百草园举行。五谷丰登、瓜果飘香是丰收,海岛渔获、乡村非遗美食是丰收,农村人居环境变美是丰收……同样的,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物业经济,“村村有物业”实现农村共同富裕,更是具备“造血”功能的丰收。

珠海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基础,积极探索发展“物业经济”,不断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增长和农民增收。根据市农业农村局数据:截至2021年年底,全市122个行政村集体经济总收入5.69亿元,比2020年增长11.6%。

今年8月出台的《珠海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物业经济工作方案》明确:按照“一年建试点、三年大铺开、五年全覆盖”的建设目标,今年年底,100%行政村年总收入超过100万元;到2026年年底,100%行政村有经营性物业收入,全面完成“村村有物业”工作。

南潮村30年前的一个决定

秋收时节,走进斗门区井岸镇南潮村,不见田间打谷、农机犁田的丰收场景,却见村里的商业街热闹非凡,农贸市场人群熙攘。

“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南潮村只是一个道路狭窄、村貌落后的小村。大家过着传统的农渔生活,水稻、甘蔗是最主要的农作物,村集体基本没有积累。”南潮村党委书记林薛超说。

但是,现在不同了。

在距离南潮村8千米的斗门区新青科技工业园,南潮工业厂房员工生活区、南潮工业小区、南潮商务宾馆……南潮村投资兴建的物业,成为南潮村集体的主要收入来源。初步估算,2022年南潮村村集体总收入将首超2000万元。

南潮村物业经济的发展,还得从一笔400万元的征地补偿款说起。

1992年,南潮村得到了400万元征地补偿款。这笔钱该怎么用?当时的村委会决定兴建厂房、商品房、商铺、农贸市场等,带动了南潮村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村集体收入得到了增长,村民也得到了分红。

南潮村借力新青科技工业园发展物业经济。

就这样,村民们第一次尝到物业经济的甜头。

发展至今,南潮村集体物业总面积达8.2万平方米,村集体经济已从单一的农业生产,转变为以发展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为主。

像南潮村一样,在珠海全市范围内,不少村集体立足实际,结合自身区位优势与周边产业环境,盘活利用空置、闲置的房屋、土地等资源,找准发展项目,发展特色村级集体物业经济。

村企合作打造商业综合体。金湾区三灶镇鱼月村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和商业位置优势,与企业合作打造商业综合体。2021年,鱼月村村集体总收入1175万元(不含补助),股东人均分红10900元。截至2021年年底,村集体资产总额为2.1亿元。

大力发展配套公寓。斗门区乾务镇夏村村位于富山工业园附近,通过整合土地资源,由格力集团投入3.9亿元,打造商住综合体,为富山工业园提供生活配套,预计2023年建成运营,平均每年可为村集体增收约500万元。

盘活生活留用地。高新区会同村通过流转村集体未利用的生活留用地,寻求合作方建设项目,拉动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其中,仅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公租房项目,将每年为村集体增收约300万元。

来自市农业农村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年底,全市122个行政村集体经济总收入5.69亿元,比2020年增长11.6%。

做大做强“村村有物业”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珠海乡村振兴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在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旧貌换新颜的同时,珠海积极谋划及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村级集体物业经济即为其中之一。

南潮村旧貌换新颜。

2018年12月底,市委农办出台《珠海市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若干措施》,明确提出12条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具体措施。政策支持为做大做强村级集体物业经济“打基础”。市第九次党代会明确,将“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作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一项重要工作,为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了总抓手。

为进一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探索“村村有物业”发展模式,做大做强物业经济,扎实推进共同富裕,8月16日《珠海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物业经济工作方案》出台。《方案》着力强化五方面政策支持,在加大资金支持方面,市、区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物业经济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扶持资金优先支持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据介绍,珠海今年将调整落实2000万元财政资金,用于扶持11个集体经济总收入100万元以下的村,开展“村村有物业”试点工作。

《方案》明确,按照“一年建试点、三年大铺开、五年全覆盖”的建设目标,通过探索盘活撬动型、留用地开发型、股权投资型、物业购置型等发展模式,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物业经济。到今年年底,100%行政村年总收入超过100万元,消除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到2024年年底,85%的行政村有物业经营收入,同时培育一批物业经济的先进村和示范村;到2026年年底,100%行政村有经营性物业收入,全面完成“村村有物业”工作。

文字:张帆 见习记者陈怡蓁 图片:何锬坡 陈庆洋 编辑:庞晓丹 责任编辑:赵思华
做大做强“村村有物业”!珠海推进共同富裕
珠海特区报 2022-09-22 07:11

9月23日,广东省庆祝2022年中国农民丰收节主会场活动将在斗门区岭南大地百草园举行。五谷丰登、瓜果飘香是丰收,海岛渔获、乡村非遗美食是丰收,农村人居环境变美是丰收……同样的,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物业经济,“村村有物业”实现农村共同富裕,更是具备“造血”功能的丰收。

珠海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基础,积极探索发展“物业经济”,不断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增长和农民增收。根据市农业农村局数据:截至2021年年底,全市122个行政村集体经济总收入5.69亿元,比2020年增长11.6%。

今年8月出台的《珠海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物业经济工作方案》明确:按照“一年建试点、三年大铺开、五年全覆盖”的建设目标,今年年底,100%行政村年总收入超过100万元;到2026年年底,100%行政村有经营性物业收入,全面完成“村村有物业”工作。

南潮村30年前的一个决定

秋收时节,走进斗门区井岸镇南潮村,不见田间打谷、农机犁田的丰收场景,却见村里的商业街热闹非凡,农贸市场人群熙攘。

“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南潮村只是一个道路狭窄、村貌落后的小村。大家过着传统的农渔生活,水稻、甘蔗是最主要的农作物,村集体基本没有积累。”南潮村党委书记林薛超说。

但是,现在不同了。

在距离南潮村8千米的斗门区新青科技工业园,南潮工业厂房员工生活区、南潮工业小区、南潮商务宾馆……南潮村投资兴建的物业,成为南潮村集体的主要收入来源。初步估算,2022年南潮村村集体总收入将首超2000万元。

南潮村物业经济的发展,还得从一笔400万元的征地补偿款说起。

1992年,南潮村得到了400万元征地补偿款。这笔钱该怎么用?当时的村委会决定兴建厂房、商品房、商铺、农贸市场等,带动了南潮村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村集体收入得到了增长,村民也得到了分红。

南潮村借力新青科技工业园发展物业经济。

就这样,村民们第一次尝到物业经济的甜头。

发展至今,南潮村集体物业总面积达8.2万平方米,村集体经济已从单一的农业生产,转变为以发展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为主。

像南潮村一样,在珠海全市范围内,不少村集体立足实际,结合自身区位优势与周边产业环境,盘活利用空置、闲置的房屋、土地等资源,找准发展项目,发展特色村级集体物业经济。

村企合作打造商业综合体。金湾区三灶镇鱼月村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和商业位置优势,与企业合作打造商业综合体。2021年,鱼月村村集体总收入1175万元(不含补助),股东人均分红10900元。截至2021年年底,村集体资产总额为2.1亿元。

大力发展配套公寓。斗门区乾务镇夏村村位于富山工业园附近,通过整合土地资源,由格力集团投入3.9亿元,打造商住综合体,为富山工业园提供生活配套,预计2023年建成运营,平均每年可为村集体增收约500万元。

盘活生活留用地。高新区会同村通过流转村集体未利用的生活留用地,寻求合作方建设项目,拉动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其中,仅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公租房项目,将每年为村集体增收约300万元。

来自市农业农村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年底,全市122个行政村集体经济总收入5.69亿元,比2020年增长11.6%。

做大做强“村村有物业”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珠海乡村振兴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在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旧貌换新颜的同时,珠海积极谋划及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村级集体物业经济即为其中之一。

南潮村旧貌换新颜。

2018年12月底,市委农办出台《珠海市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若干措施》,明确提出12条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具体措施。政策支持为做大做强村级集体物业经济“打基础”。市第九次党代会明确,将“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作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一项重要工作,为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了总抓手。

为进一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探索“村村有物业”发展模式,做大做强物业经济,扎实推进共同富裕,8月16日《珠海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物业经济工作方案》出台。《方案》着力强化五方面政策支持,在加大资金支持方面,市、区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物业经济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扶持资金优先支持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据介绍,珠海今年将调整落实2000万元财政资金,用于扶持11个集体经济总收入100万元以下的村,开展“村村有物业”试点工作。

《方案》明确,按照“一年建试点、三年大铺开、五年全覆盖”的建设目标,通过探索盘活撬动型、留用地开发型、股权投资型、物业购置型等发展模式,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物业经济。到今年年底,100%行政村年总收入超过100万元,消除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到2024年年底,85%的行政村有物业经营收入,同时培育一批物业经济的先进村和示范村;到2026年年底,100%行政村有经营性物业收入,全面完成“村村有物业”工作。

文字:张帆 见习记者陈怡蓁 图片:何锬坡 陈庆洋 编辑:庞晓丹 责任编辑:赵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