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晖
2022-10-31 18:13
10月27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珠海市某合作公司诉珠海市市场监督监管局、珠海市政府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决定一案。该案由市中院院长张春和担任审判长,副市长覃春作为市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市司法局副局长彭炳志作为市政府诉讼代理人参加庭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石学斌作为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这是珠海首次由副市长作为市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
庭审过程中,在市中院的组织调解下,覃春代表市政府当庭与珠海市某合作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同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减少对该公司的罚款金额,充分发挥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职能优势。今年以来,珠海市将行政应诉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大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2022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84%,远高于我市历年水平和全省平均值。
据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珠海市高度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市政府专门召开常务会议提出工作要求,每个季度听取行政应诉情况汇报。今年1月,市政府印发新的《珠海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规则》,明确规定各区、各部门行政机关负责人的一审出庭应诉率不得低于70%,对于重大敏感、涉及面广、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法院通知负责人出庭等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不得请假。《规则》实施后,各区、各部门负责人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出庭应诉,“告官能见官”成为行政诉讼新常态。
同时,市政府与市中院构建“府院联动直通车”机制,组建行政诉讼、企业破产、企业欠薪、问题楼盘、保供楼、低效用地、违法项目、金融安全等八个专项团队,精准发力解决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市中院与市司法局共同成立珠海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负责行政争议诉前、诉中、判后的化解工作,引导未经复议的行政纠纷先行进入复议程序进行处理,推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和源头化解。
通过建立败诉案件研究机制,全市行政机关每年需向同级司法局报送本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和败诉案件情况。将行政机关不履行行政应诉职责情况纳入全市行政机关绩效考核指标范围,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督促各级行政机关进一步重视和规范应诉工作。
目前,市司法局成立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工作专班,制定出台《服务“产业第一”行政复议工作规则》,对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应调尽调”,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2022年办结的涉企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和解率达44%。

10月27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珠海市某合作公司诉珠海市市场监督监管局、珠海市政府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决定一案。该案由市中院院长张春和担任审判长,副市长覃春作为市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市司法局副局长彭炳志作为市政府诉讼代理人参加庭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石学斌作为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这是珠海首次由副市长作为市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
庭审过程中,在市中院的组织调解下,覃春代表市政府当庭与珠海市某合作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同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减少对该公司的罚款金额,充分发挥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职能优势。今年以来,珠海市将行政应诉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大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2022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84%,远高于我市历年水平和全省平均值。
据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珠海市高度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市政府专门召开常务会议提出工作要求,每个季度听取行政应诉情况汇报。今年1月,市政府印发新的《珠海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规则》,明确规定各区、各部门行政机关负责人的一审出庭应诉率不得低于70%,对于重大敏感、涉及面广、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法院通知负责人出庭等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不得请假。《规则》实施后,各区、各部门负责人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出庭应诉,“告官能见官”成为行政诉讼新常态。
同时,市政府与市中院构建“府院联动直通车”机制,组建行政诉讼、企业破产、企业欠薪、问题楼盘、保供楼、低效用地、违法项目、金融安全等八个专项团队,精准发力解决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市中院与市司法局共同成立珠海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负责行政争议诉前、诉中、判后的化解工作,引导未经复议的行政纠纷先行进入复议程序进行处理,推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和源头化解。
通过建立败诉案件研究机制,全市行政机关每年需向同级司法局报送本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和败诉案件情况。将行政机关不履行行政应诉职责情况纳入全市行政机关绩效考核指标范围,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督促各级行政机关进一步重视和规范应诉工作。
目前,市司法局成立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工作专班,制定出台《服务“产业第一”行政复议工作规则》,对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应调尽调”,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2022年办结的涉企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和解率达44%。

-我已经到底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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