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潮汕人,青年作家,文学作品散见于各种期刊,现居深圳。
多年前,我在朋友圈写过这么一句话:只有叙述是平等的。不知道当时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以至于印象深刻,朋友圈都删了,这句却还记得。也许是因为写不出一篇像样的创作谈,编辑又催着要——相比而言,创作谈确实更容易让一个作家露怯。至少我那时是这么认为的。现在就不一定了,有可能是反过来。文学的事情就是这么微妙。无论如何,两种感觉都真实存在,是我的切身体会。
喜欢“叙述”却是由来已久的事情。记得小时候,村里每有露天电影,大伙奔走相告,太阳还在西山坡的桉树林上堂堂亮,我们就怀抱草席,到巷口占位置了,面对空空如也的戏台(电影银幕一般就搭挂在戏台上),开始想象它光影四射、刀光剑影的样子。那时我身边经常纠结着一帮小伙伴,不为别的,只为电影看完,第二天一大早,我仍能把剧情复述、演绎一遍给他们听。记忆如果出现偏差,填补、虚构和添油加醋,自然而然就成了我的拿手好戏。
电影是来自外界的诱惑,迷恋电影和喜欢听古(故事),是乡村小孩共同的爱好,就像我们经常爬上山坡,攀上松柏和桉树的枝头,远眺十几里外的城镇,对家乡之外的美好想象和向往,贯穿了整个童年。要是有一次随父母去上街市的机会,简直如同过年。多时是不能如愿的,死死抱着大人的腿脚,哭天喊地也没用,最终都会被无情地抛下。记忆中,我倒不是那种死缠烂打的小孩,有点乖巧,有点听话。只是,如果母亲长时间没回家,等着盼着,眼看日头都要落山了,我会站在村口,用耳朵贴住马路边的电线杆,听着不知道是风声还是电流的嗡嗡声,就像是电影里的人那样,跟出门未归的人通上了电话。那种感觉多少有些心酸。有一次,我跟爱人聊起此事,爱人拍着大腿说,她小时候也是,那时她妈妈去深圳捡废品,一年回不了几次家,一想妈妈,她就贴着电线杆,听着嗡嗡的声响跟妈妈“对话”,像个傻子。我们说着,都笑了,不过笑后,眼里都湿了。
我想说的是,村里长大的孩子,他们的童年,他们对世间事物的感受,确实是不太一样的。敏感也好,脆弱也好,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多少还上不了台面,这些在俗世里是消极的表现。然而在文学上,这些“特质”却又焕发出积极的一面。甚至,有一天当我喜欢上写小说,才发现,童年和村庄成了我挖之不竭的富矿。这是让我感到欣喜并感动的地方。有那么几年,我一直沉浸于对往事的追忆,实在回忆不起来,就回老家,实地去感受。尽管好多地方已经大变样,露天电影没有了,村口的电线杆也拆了,但村庄还是原来的村庄,那些以前的小伙伴,多数还在村里,老人们也都健在,有些事情,他们记得比我还要齐全,还要充满细节和情感。
我的湖村系列小说便是在那几年写出来的,后来有机会出书,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把它们结集出版,也就是我人生的第一本书——《一只鸟仔独支脚》,收录了我所有书写童年和乡村的短篇小说。至今仍有不少篇什是我偏爱的,偏爱不是说它们写得有多好,事实上稚嫩和拙劣是注定的——偏爱有时又恰恰是因为它们不够完美。
后来,接触打工文学,则跟我在深圳的经历有关了。2008年,我在深圳的电子厂已经呆了四年,每天除了打螺丝就是打螺丝,不同的是从最开始的手动螺丝刀到后来的电动螺丝刀,我都玩得十分娴熟。但那不是我想要的生活,时刻都想着逃离。当时打工文学方兴未艾,我也尝试着拿起笔来写,用近乎摄像机的角度,如实记录了一代打工人在城市的生活状态和精神困境。时隔十年,2018年刚好有机会结集出版,也就是小说集《保护色》。《保护色》算不上是我满意的作品,作为文学履迹,它又是不可或缺的存在。
回顾这些年,我的写作之路充满了迂回和驳杂。农村与城镇貌似是我的“主战场”,之前的两部长篇小说《六歌》和《出花园记》,也是对乡村和城镇的回望和书写。但它们还是有别于湖村系列的某个场域,我试图把乡土和城市打通,至少在场景与人物上,文学不可能再限制它们流通融合的自由了。
我曾和诗人冯娜在《文艺报》上有过一次深入的对话。对话一开始,我便坦诚地回顾了自己的写作之路——“我走的大概是一条不堪回顾,甚至经不起整理的写作路径,十余年了,恍然如梦,如果真有一个高高在上的上帝视角,我的行径仿佛就像是童年时那些被我们拽掉脑袋的‘铁牛’,它们会顽强地在沙地上走出一条条看似盲目实则却肯定在内心做过衡量和抉择的道路,尽管好多瞬间下的判断和选择事后看来都是无效的,脚步和路途无疑是最严密的证据链,濒临死亡的昆虫也好,一个在迷茫中苦苦求索的写作者也罢,他们都一样需要耐心、勇气,以及对未来充满自欺欺人式的信心,那信心可以让一只断了头的‘铁牛’继续前行,也可以让一个半路出家的野生作家坚信有写出好作品的一天。”
广东潮汕人,青年作家,文学作品散见于各种期刊,现居深圳。
多年前,我在朋友圈写过这么一句话:只有叙述是平等的。不知道当时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以至于印象深刻,朋友圈都删了,这句却还记得。也许是因为写不出一篇像样的创作谈,编辑又催着要——相比而言,创作谈确实更容易让一个作家露怯。至少我那时是这么认为的。现在就不一定了,有可能是反过来。文学的事情就是这么微妙。无论如何,两种感觉都真实存在,是我的切身体会。
喜欢“叙述”却是由来已久的事情。记得小时候,村里每有露天电影,大伙奔走相告,太阳还在西山坡的桉树林上堂堂亮,我们就怀抱草席,到巷口占位置了,面对空空如也的戏台(电影银幕一般就搭挂在戏台上),开始想象它光影四射、刀光剑影的样子。那时我身边经常纠结着一帮小伙伴,不为别的,只为电影看完,第二天一大早,我仍能把剧情复述、演绎一遍给他们听。记忆如果出现偏差,填补、虚构和添油加醋,自然而然就成了我的拿手好戏。
电影是来自外界的诱惑,迷恋电影和喜欢听古(故事),是乡村小孩共同的爱好,就像我们经常爬上山坡,攀上松柏和桉树的枝头,远眺十几里外的城镇,对家乡之外的美好想象和向往,贯穿了整个童年。要是有一次随父母去上街市的机会,简直如同过年。多时是不能如愿的,死死抱着大人的腿脚,哭天喊地也没用,最终都会被无情地抛下。记忆中,我倒不是那种死缠烂打的小孩,有点乖巧,有点听话。只是,如果母亲长时间没回家,等着盼着,眼看日头都要落山了,我会站在村口,用耳朵贴住马路边的电线杆,听着不知道是风声还是电流的嗡嗡声,就像是电影里的人那样,跟出门未归的人通上了电话。那种感觉多少有些心酸。有一次,我跟爱人聊起此事,爱人拍着大腿说,她小时候也是,那时她妈妈去深圳捡废品,一年回不了几次家,一想妈妈,她就贴着电线杆,听着嗡嗡的声响跟妈妈“对话”,像个傻子。我们说着,都笑了,不过笑后,眼里都湿了。
我想说的是,村里长大的孩子,他们的童年,他们对世间事物的感受,确实是不太一样的。敏感也好,脆弱也好,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多少还上不了台面,这些在俗世里是消极的表现。然而在文学上,这些“特质”却又焕发出积极的一面。甚至,有一天当我喜欢上写小说,才发现,童年和村庄成了我挖之不竭的富矿。这是让我感到欣喜并感动的地方。有那么几年,我一直沉浸于对往事的追忆,实在回忆不起来,就回老家,实地去感受。尽管好多地方已经大变样,露天电影没有了,村口的电线杆也拆了,但村庄还是原来的村庄,那些以前的小伙伴,多数还在村里,老人们也都健在,有些事情,他们记得比我还要齐全,还要充满细节和情感。
我的湖村系列小说便是在那几年写出来的,后来有机会出书,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把它们结集出版,也就是我人生的第一本书——《一只鸟仔独支脚》,收录了我所有书写童年和乡村的短篇小说。至今仍有不少篇什是我偏爱的,偏爱不是说它们写得有多好,事实上稚嫩和拙劣是注定的——偏爱有时又恰恰是因为它们不够完美。
后来,接触打工文学,则跟我在深圳的经历有关了。2008年,我在深圳的电子厂已经呆了四年,每天除了打螺丝就是打螺丝,不同的是从最开始的手动螺丝刀到后来的电动螺丝刀,我都玩得十分娴熟。但那不是我想要的生活,时刻都想着逃离。当时打工文学方兴未艾,我也尝试着拿起笔来写,用近乎摄像机的角度,如实记录了一代打工人在城市的生活状态和精神困境。时隔十年,2018年刚好有机会结集出版,也就是小说集《保护色》。《保护色》算不上是我满意的作品,作为文学履迹,它又是不可或缺的存在。
回顾这些年,我的写作之路充满了迂回和驳杂。农村与城镇貌似是我的“主战场”,之前的两部长篇小说《六歌》和《出花园记》,也是对乡村和城镇的回望和书写。但它们还是有别于湖村系列的某个场域,我试图把乡土和城市打通,至少在场景与人物上,文学不可能再限制它们流通融合的自由了。
我曾和诗人冯娜在《文艺报》上有过一次深入的对话。对话一开始,我便坦诚地回顾了自己的写作之路——“我走的大概是一条不堪回顾,甚至经不起整理的写作路径,十余年了,恍然如梦,如果真有一个高高在上的上帝视角,我的行径仿佛就像是童年时那些被我们拽掉脑袋的‘铁牛’,它们会顽强地在沙地上走出一条条看似盲目实则却肯定在内心做过衡量和抉择的道路,尽管好多瞬间下的判断和选择事后看来都是无效的,脚步和路途无疑是最严密的证据链,濒临死亡的昆虫也好,一个在迷茫中苦苦求索的写作者也罢,他们都一样需要耐心、勇气,以及对未来充满自欺欺人式的信心,那信心可以让一只断了头的‘铁牛’继续前行,也可以让一个半路出家的野生作家坚信有写出好作品的一天。”
暂时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