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区政法系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斗门区检察院重拳出击,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斗门区法院建立珠海首个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确保“弱有所护”;斗门公安分局持续深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改革,创新推出“网上办”“预约办”“上门办”等便民利企服务;斗门区司法局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村居环境……

民生无小事。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民生为要。在市委政法委和斗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斗门区委政法委和区政法各单位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持续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着力使社会治理的成效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斗门区公安局、法院、检察院。

增进民生福祉 擦亮为民底色

民生无小事,点滴见初心。多年来,尤其是新时代十年,民生福祉成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

2012年11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2022年10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在2021年12月举行的珠海市第九次党代会上,“民生为要”被确立为工作总抓手之一。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工作部署,斗门区在党的坚强领导下,踔厉奋发、团结奋斗,把全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更厚实的实体经济为民生提供了保障,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优美的居住环境、更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2022年,斗门区委政法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做好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主线,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全面深化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有效推动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在斗门落地落实。一方面,斗门区委政法委和区政法各单位完成了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全国两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党的二十大、第十四届中国航展等维稳安保任务,平安、和谐、法治斗门的底色更加凸显;另一方面,全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民生为要,持续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着力使社会治理的成效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斗门区法院建立珠海首个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完善综合救助体系,确保“弱有所护”。

依法能动履职 根治欠薪难题

今年以来,斗门区检察院共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9件,帮助追索拖欠工资20余万元。“一份工资,背后是一个家庭的生活来源和希望。”斗门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工资报酬是农民工最直接、最现实也是最核心的权益保障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护薪”行动,全力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处理工作。为此,斗门区检察院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推进根治农民工欠薪难题,主要举措包括:

能动履职,以支持起诉为农民工讨薪保驾护航。通过积极调查取证,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同时,注重沟通协调,与法院一起做好当事人的释法说理和调解工作,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让遭受欠薪困扰的农民工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

多方联动,以长效机制形成根治欠薪合力。与多部门联合召开专题会议,联签《珠海市斗门区工程建设领域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行政司法协作配合实施意见(试行)》,凝聚共识、汇聚合力,切实解决农民工的“忧薪”事。

创新模式,以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将“案例+解读+视频”的线上分享与“送法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的线下宣讲相结合,及时宣传报道检察机关办理的恶意欠薪刑事案件和涉农民工讨薪民事、行政监督案件,引导用人单位自觉履行工资支付法定义务,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斗门区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斗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劳资纠纷防范化解等工作,斗门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郑木水亲自坐镇一线统筹指挥和协调处置,有效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区连续六年无因劳资纠纷越级到省、进京上访,多次获得肯定表扬,相关工作经验在央视社会与法频道《“根治欠薪”在行动·广东篇》中报道、推广。

斗门区人民法院持续完善家事审判功能区域设置,设立专门调解区、儿童观察室、探视室、家事少年审判中心等功能区。

民生服务创新 有新更要有“心”

2022年,斗门区法院深耕民生保障,“微创新”护民生权益。发出珠海法院首份家庭教育令,督促家长“依法带娃”,实现“幼有所育”;建立珠海首个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完善综合救助体系,确保“弱有所护”;创新“云普法”方式,组织百余名老年人在线旁听养老诈骗案件庭审,并自编自演防范养老诈骗主题宣传曲,促进“老有所养”,这一工作获国家级、省级媒体宣传报道。

值得一提的是,斗门区法院在全市率先与公安机关、妇联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一站式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工作联动机制的实施办法》,建立并完善提前预防、早期介入干预、调解处置、救助、宣传等各层面、各阶段的整套运转系统,确保家暴问题处置在早、化解在小,切实发挥保护令“护身符”作用。

改革创新、出新出彩,也是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今年以来,斗门区法院制定改革创新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四大类改革创新项目落地落实。即:深入推进繁简分流改革,速裁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50天;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改革,在五山人民法庭挂牌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受理全市应由基层法院审理的环境资源一审案件;探索家事审判改革,设立家事少年审判中心,打造具有斗门特色的家事审判品牌;开展集约送达改革,案件平均送达时间缩短一半,送达费用减少3/4。

坚持需求导向,民生服务更加主动。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牢固树立“主动服务”理念,持续深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改革,创新推出“网上办”“预约办”“上门办”等便民利企服务,先后深入斗门区社会福利中心、慈爱医院、井岸芳华医院、遵医五院,为精神病患者和行动不便的居民办理身份证。设立党员志愿服务岗,延长服务时间,累计利用休息时间服务群众1240多小时,有效解决群众需求和窗口上班时间错位问题。此外,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加强群防群治力量建设,为民生提供强力保障,重点突出校园最小应急单位建设,目前全区179所中小学幼儿园成立最小应急单元241个、总人数715人,进一步增强了校园内部防范能力。

据悉,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连续7年被评为全省执法质量考评优秀单位。

践行“枫桥经验” 高效化解纠纷

斗门区山清水秀、河网密布,有101个行政村、28个社区居委会,是珠海乡村振兴的主战场。乡村振兴,法治同行。为此,斗门区司法局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在宣传法律法规、搭建沟通平台、化解矛盾纠纷、参与乡村治理方面的作用,不断提升服务乡村效能。不完全统计显示:今年全区129个村(社区)67名法律顾问,累计值班4257次(其中走访入户1419次),接待来访咨询4645批次16126人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514场次。

斗门区司法局创新发展“枫桥经验”,联合法院、居委会在乾务镇设立珠海首个“法庭+司法所+社区”联合调解工作室,为辖区群众提供“一站式”便民化调解服务。“全面打造专业化特色调解工作室,通过建立多元解纷机制,推动更多的法治力量向引导端和疏导端用力,更好地服务基层群众。”斗门区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在聚焦公共法律服务之外,斗门区司法局聚焦专业法律服务,着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积极推进落实“放管服”工作,强化“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服务体系,打造“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对农村特困、低保对象、残疾人、留守老弱妇孺、未成年人、农民工、退役军人申请法律援助,简化审批程序,开通绿色通道。精准施策打造斗门法律援助品牌,积极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品牌活动,助力农民工依法维权,今年1-11月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76件。“暖心便民,应援尽援”,这些惠民举措或创新或具本土特色,一件接着一件办,一年接着一年干,“民生为要”的法治内涵更加丰富、更加全面、更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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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张帆 图片:梁冠贤 编辑:庞晓丹 责任编辑:宋显晖
斗门区政法系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珠海特区报 2022-12-30 14:01

斗门区检察院重拳出击,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斗门区法院建立珠海首个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确保“弱有所护”;斗门公安分局持续深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改革,创新推出“网上办”“预约办”“上门办”等便民利企服务;斗门区司法局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村居环境……

民生无小事。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民生为要。在市委政法委和斗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斗门区委政法委和区政法各单位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持续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着力使社会治理的成效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斗门区公安局、法院、检察院。

增进民生福祉 擦亮为民底色

民生无小事,点滴见初心。多年来,尤其是新时代十年,民生福祉成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

2012年11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2022年10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在2021年12月举行的珠海市第九次党代会上,“民生为要”被确立为工作总抓手之一。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工作部署,斗门区在党的坚强领导下,踔厉奋发、团结奋斗,把全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更厚实的实体经济为民生提供了保障,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优美的居住环境、更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2022年,斗门区委政法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做好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主线,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全面深化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有效推动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在斗门落地落实。一方面,斗门区委政法委和区政法各单位完成了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全国两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党的二十大、第十四届中国航展等维稳安保任务,平安、和谐、法治斗门的底色更加凸显;另一方面,全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民生为要,持续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着力使社会治理的成效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斗门区法院建立珠海首个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完善综合救助体系,确保“弱有所护”。

依法能动履职 根治欠薪难题

今年以来,斗门区检察院共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9件,帮助追索拖欠工资20余万元。“一份工资,背后是一个家庭的生活来源和希望。”斗门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工资报酬是农民工最直接、最现实也是最核心的权益保障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护薪”行动,全力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处理工作。为此,斗门区检察院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推进根治农民工欠薪难题,主要举措包括:

能动履职,以支持起诉为农民工讨薪保驾护航。通过积极调查取证,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同时,注重沟通协调,与法院一起做好当事人的释法说理和调解工作,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让遭受欠薪困扰的农民工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

多方联动,以长效机制形成根治欠薪合力。与多部门联合召开专题会议,联签《珠海市斗门区工程建设领域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行政司法协作配合实施意见(试行)》,凝聚共识、汇聚合力,切实解决农民工的“忧薪”事。

创新模式,以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将“案例+解读+视频”的线上分享与“送法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的线下宣讲相结合,及时宣传报道检察机关办理的恶意欠薪刑事案件和涉农民工讨薪民事、行政监督案件,引导用人单位自觉履行工资支付法定义务,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斗门区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斗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劳资纠纷防范化解等工作,斗门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郑木水亲自坐镇一线统筹指挥和协调处置,有效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区连续六年无因劳资纠纷越级到省、进京上访,多次获得肯定表扬,相关工作经验在央视社会与法频道《“根治欠薪”在行动·广东篇》中报道、推广。

斗门区人民法院持续完善家事审判功能区域设置,设立专门调解区、儿童观察室、探视室、家事少年审判中心等功能区。

民生服务创新 有新更要有“心”

2022年,斗门区法院深耕民生保障,“微创新”护民生权益。发出珠海法院首份家庭教育令,督促家长“依法带娃”,实现“幼有所育”;建立珠海首个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完善综合救助体系,确保“弱有所护”;创新“云普法”方式,组织百余名老年人在线旁听养老诈骗案件庭审,并自编自演防范养老诈骗主题宣传曲,促进“老有所养”,这一工作获国家级、省级媒体宣传报道。

值得一提的是,斗门区法院在全市率先与公安机关、妇联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一站式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工作联动机制的实施办法》,建立并完善提前预防、早期介入干预、调解处置、救助、宣传等各层面、各阶段的整套运转系统,确保家暴问题处置在早、化解在小,切实发挥保护令“护身符”作用。

改革创新、出新出彩,也是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今年以来,斗门区法院制定改革创新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四大类改革创新项目落地落实。即:深入推进繁简分流改革,速裁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50天;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改革,在五山人民法庭挂牌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受理全市应由基层法院审理的环境资源一审案件;探索家事审判改革,设立家事少年审判中心,打造具有斗门特色的家事审判品牌;开展集约送达改革,案件平均送达时间缩短一半,送达费用减少3/4。

坚持需求导向,民生服务更加主动。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牢固树立“主动服务”理念,持续深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改革,创新推出“网上办”“预约办”“上门办”等便民利企服务,先后深入斗门区社会福利中心、慈爱医院、井岸芳华医院、遵医五院,为精神病患者和行动不便的居民办理身份证。设立党员志愿服务岗,延长服务时间,累计利用休息时间服务群众1240多小时,有效解决群众需求和窗口上班时间错位问题。此外,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加强群防群治力量建设,为民生提供强力保障,重点突出校园最小应急单位建设,目前全区179所中小学幼儿园成立最小应急单元241个、总人数715人,进一步增强了校园内部防范能力。

据悉,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连续7年被评为全省执法质量考评优秀单位。

践行“枫桥经验” 高效化解纠纷

斗门区山清水秀、河网密布,有101个行政村、28个社区居委会,是珠海乡村振兴的主战场。乡村振兴,法治同行。为此,斗门区司法局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在宣传法律法规、搭建沟通平台、化解矛盾纠纷、参与乡村治理方面的作用,不断提升服务乡村效能。不完全统计显示:今年全区129个村(社区)67名法律顾问,累计值班4257次(其中走访入户1419次),接待来访咨询4645批次16126人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514场次。

斗门区司法局创新发展“枫桥经验”,联合法院、居委会在乾务镇设立珠海首个“法庭+司法所+社区”联合调解工作室,为辖区群众提供“一站式”便民化调解服务。“全面打造专业化特色调解工作室,通过建立多元解纷机制,推动更多的法治力量向引导端和疏导端用力,更好地服务基层群众。”斗门区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在聚焦公共法律服务之外,斗门区司法局聚焦专业法律服务,着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积极推进落实“放管服”工作,强化“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服务体系,打造“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对农村特困、低保对象、残疾人、留守老弱妇孺、未成年人、农民工、退役军人申请法律援助,简化审批程序,开通绿色通道。精准施策打造斗门法律援助品牌,积极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品牌活动,助力农民工依法维权,今年1-11月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76件。“暖心便民,应援尽援”,这些惠民举措或创新或具本土特色,一件接着一件办,一年接着一年干,“民生为要”的法治内涵更加丰富、更加全面、更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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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张帆 图片:梁冠贤 编辑:庞晓丹 责任编辑:宋显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