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新观察|如何让“救命神器”真的能“救命”?

AED(自动体外除颤器)是一种可供非专业人员使用的、抢救心源性猝死患者的便携式医疗设备,被称为“救命神器”。对突发心脏骤停的人来说,如果在4分钟内进行心肺复苏,大约有50%的抢救成功率,这被称为“黄金4分钟”。如果使用AED进行电击除颤配合心肺复苏,能够极大提高抢救成功率。

珠海目前AED配置情况如何?接下来,珠海该如何加快AED配置的步伐?如何加强对AED的管理维护,让AED更好地发挥作用?本期《民生新观察》节目邀请珠海市红十字会秘书长陈勇、珠海市政协委员张金宝、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钦宇,共同探讨相关话题。

珠海市红十字会秘书长陈勇(右二)、珠海市政协委员张金宝(左二)、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钦宇(左一),做客演播室。

话题一:

AED放在哪里才合适?

坐落在凤凰山脚下的大镜山社区公园,是目前香洲区所有社区公园中设施最完善、规模最大、功能最齐全的体育主题公园。该公园包含环形慢跑道、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网球场、儿童乐园等健身设施和配套设施,是深受广大市民欢迎的全民健身聚集地。

《民生新观察》栏目组记者近日走访时看到,大镜山社区公园的小卖部门口,就安装有一台AED。不过,它旁边既有自助贩售机,还有移动充电宝,如不留意,就难以发现这里有一台AED。

“这个位置离运动场所有点远了。如果是足球场那里出现猝死的情况,等急救的人从这里拿着AED跑过去,救命的黄金时间就错过了。AED要放置在更显眼的地方。”一位经常来此锻炼的受访市民说道。

位于香洲区翠香街道钰海社区的华发城市健身广场,健身设施较为齐全,是不少市民休闲健身的好去处。这里的AED安装在社区平安驿站的便民服务区内,同样离篮球场、乒乓球场等运动区域较远,位置更为隐蔽。更令人费解的是,便民服务区的门根本打不开,记者拨打管理中心电话,也没有人接听。

“AED放置在那么隐秘的地方,没人知道,真有突发状况也用不上。”“对于这种急救设备,最好还是放在随手可以取到的地方,这样对于应急措施来说会更加及时。”“要在比较明显的位置标明这里有AED,指引大家能够快速地找到。”受访市民纷纷表示,由于AED安装数量有限,更应该在人流密集场所设置明显指引标识,让大家知道“急救”工具在哪里,这是争取抢救黄金时间的关键。

“这个地方踢球,随便一踢怕损坏。一台AED上万元,还怕人家偷,不能放在没有监控的地方。”对于AED安装位置的选择,大镜山社区公园工作人员坦言,由于购买和维护成本较高,如果安置在比较开放的区域,很容易受损或者被盗。

据了解,国家卫健委制定的《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明确提出,完善公共场所急救设施设备配备标准,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机场、车站、港口客运站、大型商场、电影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配备急救药品、器材和设施,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AED)。

国家卫健委2021年底印发的《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指南(试行)》,则对自动体外除颤器的配置进行了详细规定。该指南提出,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应按照科学规划、注重实效的原则,优先保障重点公共场所,加大配置密度。此外,自动体外除颤器应安装在位置显眼、易于发现、方便取用的固定位置,如各类服务台、工作站等。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的公共场所应在该场所平面示意图上标示自动体外除颤器位置,并在重要出入口、自动体外除颤器放置处设有统一、明显的自动体外除颤器导向标识。

市红十字会秘书长陈勇在节目中表示,针对AED设置的具体位置和数量,目前国内外均无明确的规定,《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也未对此进行明确。但是,对每10万人应配置多少台AED的有相应的要求。根据中国医学救援协会发布的《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设置要求》团体标准,要求人口数量低于500万的城市,AED配置数量应达到100台/10万人。目前,珠海公共场所配置AED的数量尚未达标。

针对AED使用中的风险问题,律师李钦宇认为,如果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导致受助人造成损害,救助人是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简单来说就是“见义勇为不担责”,所以大家不用过于担心。

李钦宇同时指出,因为配备AED的一般就是公共场所的管理者,他们需要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要保障进入这个场所人员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如果是因为公共场所的管理不善,导致AED没办法及时正常使用,引发患者无法得到及时救治而死亡,管理者可能要承担过错责任。

话题二:

AED配备后谁来管?

AED能不能发挥应急作用,除了安装位置的因素,后期的管理和养护也很重要。

在《民生新观察》栏目组记者随机走访的几个公共场所中,珠海机场的AED设备数量最多,密度也最大。18台设备分布在出发大厅、到达大厅、候机楼、行李区、航空货运等各区域,AED管养流程也较为完善。

珠海机场管理公司医疗急救部护士罗瑜告诉记者,珠海机场的AED设备均为自购,日常维护主要依托医疗急救站的AED系统进行,AED是否掉线、电量情况如何等状况均可实时监控。由于AED设备使用的电池和电极片都属消耗品,更换费用在数百元至数千元不等。珠海机场自2018年安装AED至今,维护总费用近7万元。

据了解,当前,珠海大部分公共场所的AED是自行采购,也有部分场所的AED来自爱心企业捐赠,有些购置主体将AED的日常巡检管理工作交由供货商负责,也有部分场所的AED维保工作并不到位。此外,针对已配备AED的公共场所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尚需加强。

陈勇表示,目前AED的设置主要是各单位的自觉行为,缺乏强制性。有些经费充足、意识较强的单位可能会多配置一些AED设备;而经费不足、意识不强的单位可能就只是象征性地配置1台AED就算了,只是“为了有而有”,难以真正发挥AED的“救命神器”作用。

市政协委员张金宝认为,针对AED的设置和维护管养应该实施强制性,在暂时未能制定相应的法规条例的情况下,可以先制定试行AED实施办法或管理规定,让卫健部门、红十字会、AED生产厂家等相关责任单位有所遵循,厘清各单位的权利和责任义务,有个清晰的条文让大家知道该干什么。如果仅仅是一项公益事业,AED的推广使用就会进展很慢。珠海可以发挥经济特区先行先试的优势,在“健康中国行动”中走在前列,为如何设置AED输出“珠海经验”。

陈勇表示,他赞同在AED设置方面进行立法探索,先试行一段时间AED管理规定,要求在人员密集场所必须要配置AED。至于AED的后续管理维护,可以通过后台管理统一进行监测,降低维护成本。

陈勇透露,目前,市红十字会正在推广使用的AED后台管理系统,预留了可以兼容不同品牌AED的技术端口,在技术层面上对全市AED实施统一管理维护并不存在障碍。

张金宝建议,AED管理平台可以与120指挥系统进行结合,通过资源共享,进一步提升120急救人员及时到达事发现场的速度和院前急救效率。

李钦宇表示,目前,国家层面尚无针对AED配置的立法。国内部分城市已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对AED的分布、配置和使用进行规范。但珠海在立法方面仍是空白。在强制性规定欠缺的情况下,很多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往往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缺乏配置AED的积极性。而要让已经配置的AED真正发挥救命的作用,还必须让民众可用、会用、敢用。在“可用”方面,要通过制定强制性的规范和财政支持来保证公共场所的AED具备一定的数量和质量,确保AED在紧急情况下可以正常使用;在“会用”方面,需要加大AED的宣传力度,向民众普及AED的基本使用技巧;在“敢用”方面,《民法典》已有相关规定,大家可以放心使用AED救助他人。

文字:郑振华 图片:程霖 编辑:庞晓丹 责任编辑:赵思华
民生新观察|如何让“救命神器”真的能“救命”?

AED(自动体外除颤器)是一种可供非专业人员使用的、抢救心源性猝死患者的便携式医疗设备,被称为“救命神器”。对突发心脏骤停的人来说,如果在4分钟内进行心肺复苏,大约有50%的抢救成功率,这被称为“黄金4分钟”。如果使用AED进行电击除颤配合心肺复苏,能够极大提高抢救成功率。

珠海目前AED配置情况如何?接下来,珠海该如何加快AED配置的步伐?如何加强对AED的管理维护,让AED更好地发挥作用?本期《民生新观察》节目邀请珠海市红十字会秘书长陈勇、珠海市政协委员张金宝、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钦宇,共同探讨相关话题。

珠海市红十字会秘书长陈勇(右二)、珠海市政协委员张金宝(左二)、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钦宇(左一),做客演播室。

话题一:

AED放在哪里才合适?

坐落在凤凰山脚下的大镜山社区公园,是目前香洲区所有社区公园中设施最完善、规模最大、功能最齐全的体育主题公园。该公园包含环形慢跑道、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网球场、儿童乐园等健身设施和配套设施,是深受广大市民欢迎的全民健身聚集地。

《民生新观察》栏目组记者近日走访时看到,大镜山社区公园的小卖部门口,就安装有一台AED。不过,它旁边既有自助贩售机,还有移动充电宝,如不留意,就难以发现这里有一台AED。

“这个位置离运动场所有点远了。如果是足球场那里出现猝死的情况,等急救的人从这里拿着AED跑过去,救命的黄金时间就错过了。AED要放置在更显眼的地方。”一位经常来此锻炼的受访市民说道。

位于香洲区翠香街道钰海社区的华发城市健身广场,健身设施较为齐全,是不少市民休闲健身的好去处。这里的AED安装在社区平安驿站的便民服务区内,同样离篮球场、乒乓球场等运动区域较远,位置更为隐蔽。更令人费解的是,便民服务区的门根本打不开,记者拨打管理中心电话,也没有人接听。

“AED放置在那么隐秘的地方,没人知道,真有突发状况也用不上。”“对于这种急救设备,最好还是放在随手可以取到的地方,这样对于应急措施来说会更加及时。”“要在比较明显的位置标明这里有AED,指引大家能够快速地找到。”受访市民纷纷表示,由于AED安装数量有限,更应该在人流密集场所设置明显指引标识,让大家知道“急救”工具在哪里,这是争取抢救黄金时间的关键。

“这个地方踢球,随便一踢怕损坏。一台AED上万元,还怕人家偷,不能放在没有监控的地方。”对于AED安装位置的选择,大镜山社区公园工作人员坦言,由于购买和维护成本较高,如果安置在比较开放的区域,很容易受损或者被盗。

据了解,国家卫健委制定的《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明确提出,完善公共场所急救设施设备配备标准,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机场、车站、港口客运站、大型商场、电影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配备急救药品、器材和设施,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AED)。

国家卫健委2021年底印发的《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指南(试行)》,则对自动体外除颤器的配置进行了详细规定。该指南提出,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应按照科学规划、注重实效的原则,优先保障重点公共场所,加大配置密度。此外,自动体外除颤器应安装在位置显眼、易于发现、方便取用的固定位置,如各类服务台、工作站等。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的公共场所应在该场所平面示意图上标示自动体外除颤器位置,并在重要出入口、自动体外除颤器放置处设有统一、明显的自动体外除颤器导向标识。

市红十字会秘书长陈勇在节目中表示,针对AED设置的具体位置和数量,目前国内外均无明确的规定,《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也未对此进行明确。但是,对每10万人应配置多少台AED的有相应的要求。根据中国医学救援协会发布的《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设置要求》团体标准,要求人口数量低于500万的城市,AED配置数量应达到100台/10万人。目前,珠海公共场所配置AED的数量尚未达标。

针对AED使用中的风险问题,律师李钦宇认为,如果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导致受助人造成损害,救助人是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简单来说就是“见义勇为不担责”,所以大家不用过于担心。

李钦宇同时指出,因为配备AED的一般就是公共场所的管理者,他们需要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要保障进入这个场所人员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如果是因为公共场所的管理不善,导致AED没办法及时正常使用,引发患者无法得到及时救治而死亡,管理者可能要承担过错责任。

话题二:

AED配备后谁来管?

AED能不能发挥应急作用,除了安装位置的因素,后期的管理和养护也很重要。

在《民生新观察》栏目组记者随机走访的几个公共场所中,珠海机场的AED设备数量最多,密度也最大。18台设备分布在出发大厅、到达大厅、候机楼、行李区、航空货运等各区域,AED管养流程也较为完善。

珠海机场管理公司医疗急救部护士罗瑜告诉记者,珠海机场的AED设备均为自购,日常维护主要依托医疗急救站的AED系统进行,AED是否掉线、电量情况如何等状况均可实时监控。由于AED设备使用的电池和电极片都属消耗品,更换费用在数百元至数千元不等。珠海机场自2018年安装AED至今,维护总费用近7万元。

据了解,当前,珠海大部分公共场所的AED是自行采购,也有部分场所的AED来自爱心企业捐赠,有些购置主体将AED的日常巡检管理工作交由供货商负责,也有部分场所的AED维保工作并不到位。此外,针对已配备AED的公共场所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尚需加强。

陈勇表示,目前AED的设置主要是各单位的自觉行为,缺乏强制性。有些经费充足、意识较强的单位可能会多配置一些AED设备;而经费不足、意识不强的单位可能就只是象征性地配置1台AED就算了,只是“为了有而有”,难以真正发挥AED的“救命神器”作用。

市政协委员张金宝认为,针对AED的设置和维护管养应该实施强制性,在暂时未能制定相应的法规条例的情况下,可以先制定试行AED实施办法或管理规定,让卫健部门、红十字会、AED生产厂家等相关责任单位有所遵循,厘清各单位的权利和责任义务,有个清晰的条文让大家知道该干什么。如果仅仅是一项公益事业,AED的推广使用就会进展很慢。珠海可以发挥经济特区先行先试的优势,在“健康中国行动”中走在前列,为如何设置AED输出“珠海经验”。

陈勇表示,他赞同在AED设置方面进行立法探索,先试行一段时间AED管理规定,要求在人员密集场所必须要配置AED。至于AED的后续管理维护,可以通过后台管理统一进行监测,降低维护成本。

陈勇透露,目前,市红十字会正在推广使用的AED后台管理系统,预留了可以兼容不同品牌AED的技术端口,在技术层面上对全市AED实施统一管理维护并不存在障碍。

张金宝建议,AED管理平台可以与120指挥系统进行结合,通过资源共享,进一步提升120急救人员及时到达事发现场的速度和院前急救效率。

李钦宇表示,目前,国家层面尚无针对AED配置的立法。国内部分城市已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对AED的分布、配置和使用进行规范。但珠海在立法方面仍是空白。在强制性规定欠缺的情况下,很多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往往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缺乏配置AED的积极性。而要让已经配置的AED真正发挥救命的作用,还必须让民众可用、会用、敢用。在“可用”方面,要通过制定强制性的规范和财政支持来保证公共场所的AED具备一定的数量和质量,确保AED在紧急情况下可以正常使用;在“会用”方面,需要加大AED的宣传力度,向民众普及AED的基本使用技巧;在“敢用”方面,《民法典》已有相关规定,大家可以放心使用AED救助他人。

文字:郑振华 图片:程霖 编辑:庞晓丹 责任编辑:赵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