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海之滨的珠海生态环境优越,海滨和海岛野生动物活动频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氛围浓厚。近日,在桂山岛热心群众和海岛民警的接力帮助下,一只受伤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鱼鹰得到及时救助。
“阿Sir,我发现一只受伤的大鸟,能不能把它交给你们。” 4月26日下午,珠海市公安局桂山派出所接到群众报称,在桂山岛上一工地附近发现一只受伤的大鸟。接报后桂山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经核实该受伤鸟类为鱼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发现它的黄先生说,“我走回工地的路上,看见树下有一个东西在动,走近发现是一只鸟,它使劲扇翅膀,但飞不起来,仔细看是翅膀受伤了,还流着血。”黄先生立即报了警。
桂山派出所民警随后将受伤的鱼鹰带回所里,并对其伤口进行了简单处理,随后联系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将受伤的鱼鹰送往鹤洲新区(筹)自然资源分局进行紧急救助,目前鱼鹰伤情好转,已恢复吃东西。
经野生动物相关专家介绍,鱼鹰属于鹰形目、鹗科、鹗属的仅有的一种中型猛禽。野生动物也有非人为因素受伤的情况,比如在捕食、雄性求偶、争夺领地等,现该鱼鹰具体受伤原因还有待进一步核查。
警方提醒
野生动物不仅是一种自然资源,更是重要的生态资源,保护野生动物对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意义重大。请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关爱、保护、救助野生动物行列中,看到野生动物被困、受伤时,请及时向属地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公安机关报告。同时,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南海之滨的珠海生态环境优越,海滨和海岛野生动物活动频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氛围浓厚。近日,在桂山岛热心群众和海岛民警的接力帮助下,一只受伤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鱼鹰得到及时救助。
“阿Sir,我发现一只受伤的大鸟,能不能把它交给你们。” 4月26日下午,珠海市公安局桂山派出所接到群众报称,在桂山岛上一工地附近发现一只受伤的大鸟。接报后桂山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经核实该受伤鸟类为鱼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发现它的黄先生说,“我走回工地的路上,看见树下有一个东西在动,走近发现是一只鸟,它使劲扇翅膀,但飞不起来,仔细看是翅膀受伤了,还流着血。”黄先生立即报了警。
桂山派出所民警随后将受伤的鱼鹰带回所里,并对其伤口进行了简单处理,随后联系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将受伤的鱼鹰送往鹤洲新区(筹)自然资源分局进行紧急救助,目前鱼鹰伤情好转,已恢复吃东西。
经野生动物相关专家介绍,鱼鹰属于鹰形目、鹗科、鹗属的仅有的一种中型猛禽。野生动物也有非人为因素受伤的情况,比如在捕食、雄性求偶、争夺领地等,现该鱼鹰具体受伤原因还有待进一步核查。
警方提醒
野生动物不仅是一种自然资源,更是重要的生态资源,保护野生动物对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意义重大。请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关爱、保护、救助野生动物行列中,看到野生动物被困、受伤时,请及时向属地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公安机关报告。同时,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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