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取水,珠海今年查处3宗共罚7万

金湾区一家环保科技企业未经批准擅自从水塘取水使用,6月13日被市水务局处罚款2.5万元。记者从市水务局了解到,因非法取水,今年以来已有三家珠海企业被立案查处。

涉案企业位于金湾区红旗镇。3月24日,市水务局执法科工作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在红旗镇小木乃一处水塘安装1套取水设施(取水水泵铭牌功率4kw、流量30m³/h),直接抽水至附近石场用于清洗石渣及场地降尘。执法人员立即对取水现场开展勘验,调查询问现场负责人,发现上述公司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取水。

执法人员在红旗镇小木乃一处水塘查获非法取水点。

按照市水务局送达的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今年4月18日,上述公司补缴了水资源费;5月10日,该公司在金湾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领取到了《取水许可证》。由于上述公司违反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关于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除特定情形外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的规定,构成违法,市水务局于5月16日向该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

考虑到该公司配合调查,系初犯,违法事实、情节较轻,且未对他人和社会产生危害后果,为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要求,服务好企业生产经营,按照《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执法人员决定对其从轻处罚,最终处以罚款2.5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或者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市水务局执法科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以来,我市共立案查处3宗非法取水案件,另外2宗发生在高新区,3宗共处罚款7万元。他提醒市民及我市企业单位,须依法取水、用水,自觉保护水资源,有效保护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今后,执法人员还将继续加强对水资源的监管和保护,为珠海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的水资源保障。

哪些情况可以自行适度取水使用?根据有关规定,不需要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取水的情形有五种,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排)水,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以及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除去第一种情形,国家对其他情形所涉及的“少量取水”限额有相应规定,或提出取水备案及准许要求,需依规取水用水。

文字:苏振华 图片:珠海市水务局提供 编辑:刘辉 张文单 责任编辑:蓝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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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取水,珠海今年查处3宗共罚7万
观海融媒 2023-06-14 19:34

金湾区一家环保科技企业未经批准擅自从水塘取水使用,6月13日被市水务局处罚款2.5万元。记者从市水务局了解到,因非法取水,今年以来已有三家珠海企业被立案查处。

涉案企业位于金湾区红旗镇。3月24日,市水务局执法科工作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在红旗镇小木乃一处水塘安装1套取水设施(取水水泵铭牌功率4kw、流量30m³/h),直接抽水至附近石场用于清洗石渣及场地降尘。执法人员立即对取水现场开展勘验,调查询问现场负责人,发现上述公司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取水。

执法人员在红旗镇小木乃一处水塘查获非法取水点。

按照市水务局送达的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今年4月18日,上述公司补缴了水资源费;5月10日,该公司在金湾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领取到了《取水许可证》。由于上述公司违反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关于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除特定情形外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的规定,构成违法,市水务局于5月16日向该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

考虑到该公司配合调查,系初犯,违法事实、情节较轻,且未对他人和社会产生危害后果,为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要求,服务好企业生产经营,按照《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执法人员决定对其从轻处罚,最终处以罚款2.5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或者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市水务局执法科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以来,我市共立案查处3宗非法取水案件,另外2宗发生在高新区,3宗共处罚款7万元。他提醒市民及我市企业单位,须依法取水、用水,自觉保护水资源,有效保护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今后,执法人员还将继续加强对水资源的监管和保护,为珠海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的水资源保障。

哪些情况可以自行适度取水使用?根据有关规定,不需要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取水的情形有五种,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排)水,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以及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除去第一种情形,国家对其他情形所涉及的“少量取水”限额有相应规定,或提出取水备案及准许要求,需依规取水用水。

文字:苏振华 图片:珠海市水务局提供 编辑:刘辉 张文单 责任编辑:蓝辉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