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潮|公共法律服务“园区模式”的横琴探索

6月2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琴澳国际法务集聚区正式揭牌运作。近一个月以来,入驻的9家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已经开始实质办公,为合作区的商事主体和琴澳居民提供商事调解、商事仲裁、公证、法律智库等公共法律服务。

6月2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琴澳国际法务集聚区揭牌。

对于横琴而言,法务机构聚合式发展能为企业和居民提供更方便的法律服务,在澳门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禹看来,琴澳国际法务集聚区建设更深层次的作用还在于促进琴澳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和商事审判、仲裁、调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形成,“这将对推进合作区建设,助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和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重要的作用。”

举棋布局法务集聚区

在今年2月印发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中,“琴澳国际法务集聚区”一词首次被正式提及。其中,第六十二条明确,“加快建设琴澳国际法务集聚区,优化涉外法律服务”,围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有关强化法治保障的要求,作出进一步指导。

具体如何理解“琴澳国际法务集聚区”这一概念?就物理层面而言,集聚区位于颂琴产业园9栋2-10层,是一个总面积约1.38万平方米的公共法律服务机构集中办公场地;就其承担的功能而言,集聚区通过整合、引聚一批法律优势资源,可提供一站式、全链条、专业化的公共法律服务;就行业发展而言,集聚区将有利于打通法律服务业的上下游通道,产生规模经济效应。

近年来,国内各地纷纷“试水”法务集聚区建设,在法治创新领域进行探索,深圳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上海虹桥国际中央法务区、成都天府中央法务区等已经逐渐形成规模效应,法律服务行业快速发展。

截至目前,琴澳国际法务集聚区首期已吸引合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省政府横琴办政法工作处、合作区创新发展研究院、珠海经济特区法治协同创新中心等9家重点机构入驻,部分机构已建构起一站式涉外法律服务平台、琴澳仲裁合作平台、跨境公证服务平台等创新平台,为合作区企业和居民提供一站式、差异化优质公共法律服务,展现合作区独有的区位特色。与此同时,琴澳国际法务集聚区共有超过150人实质办公,其中不乏港澳及境外法律专业人才,释放法律服务高地的行业“虹吸力”。

提供一站式纠纷解决途径

“大部分公众对整个法律服务体系缺少完整、深入的了解。”合作区创新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王振朋指出,琴澳国际法务集聚区把原有分散在全岛各地的法律服务主体聚合在同一个空间,并形成了立体化的服务网络,为岛上的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链条式的纠纷解决途径。

对于企业和公众而言,琴澳国际法务集聚区就像一个百宝箱,只要打开它,总有一件合适的法律工具能够解决纠纷与难题。

在王振朋看来,琴澳国际法务集聚区的另一个“标签”在于各类法律服务机构聚集后产生的公共服务属性。“集聚区集合了大量的法律服务主体,从仲裁、调解到商事服务,能够真正地帮助合作区的企业和居民切实解决一些最基本、最明确的现实问题,使法律服务更‘接地气’、更‘切民生’。”

横琴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是首批入驻集聚区的机构之一。该中心秘书长卓婧介绍,入驻琴澳国际法务集聚区后,各相关部门之间能够快速建立有效联动,形成“1+1>2”的整体效益。

卓婧以调解协议的效力确认为例,介绍道:“当事人可向8楼的横琴国际仲裁中心和5楼的广东省珠海市横琴公证处,申请仲裁裁决书或仲裁调解书及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若被执行人经过通知、沟通仍不履行,10楼的合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将综合运用强制手段,对判决结果依法执行。”

协同联动促进“软联通”

相比内地其他集聚区,琴澳国际法务集聚区的独特之处,在于合作区浓厚的涉澳元素。

以横琴国际仲裁中心为例,中心成立了琴澳仲裁合作平台,并为澳门仲裁机构免费提供庭审场地和办案配套服务,使澳门仲裁机构在横琴即可运用澳门法律办理仲裁案件,解决涉澳经贸纠纷。

横琴公证处也设立“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公证服务窗口”和“商事登记澳门投资者公证服务专窗”,为澳门企业、澳门居民跨境办理公证业务提供便利。

合作区法律事务局局长钟頴仪介绍,未来,琴澳国际法务集聚区还将引进法律查明、司法鉴定等不同领域的法律服务机构,“打造国际化、多元化的法务集中地,系统性满足境内外市场主体、跨国资本、境内外人才的多样化法律服务需求。”

在琴澳国际法务集聚区正式揭牌运作的第二周,合作区法律事务局正式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法律服务业扶持办法》,向境内外尤其是港澳优质法律服务资源抛出“绣球”。其中,突出彰显“两制”优势这一明确指向,与琴澳国际法务集聚区的建设目标一致。

珠海国际仲裁院副院长许智铭认为,高质量法治建设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是一个双向促进的过程。“一方面,合作区要逐步构建民商事规则衔接澳门、接轨国际的制度体系;另一方面,随着招商引资工作的持续推进,横琴商事主体的构成将更加复杂多元,涉外商事纠纷也会相对增多,为横琴法治实践与创新带来挑战。”

随着琴澳国际法务集聚区的建设从一纸蓝图照进现实,合作区打造法律服务业高地,构建一流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进程驶入发展“快车道”。下一步,琴澳法律服务业如何实现资源整合、形成联动,以高质量法治建设赋能区域高质量发展,对于琴澳国际法务集聚区而言,仍是一项亟待解答的重要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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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李美琪 李灏菀
图片:曾遥
编辑:唐祺珍 责任编辑:田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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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潮|公共法律服务“园区模式”的横琴探索
珠海特区报 2023-06-26 11:30

6月2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琴澳国际法务集聚区正式揭牌运作。近一个月以来,入驻的9家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已经开始实质办公,为合作区的商事主体和琴澳居民提供商事调解、商事仲裁、公证、法律智库等公共法律服务。

6月2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琴澳国际法务集聚区揭牌。

对于横琴而言,法务机构聚合式发展能为企业和居民提供更方便的法律服务,在澳门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禹看来,琴澳国际法务集聚区建设更深层次的作用还在于促进琴澳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和商事审判、仲裁、调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形成,“这将对推进合作区建设,助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和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重要的作用。”

举棋布局法务集聚区

在今年2月印发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中,“琴澳国际法务集聚区”一词首次被正式提及。其中,第六十二条明确,“加快建设琴澳国际法务集聚区,优化涉外法律服务”,围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有关强化法治保障的要求,作出进一步指导。

具体如何理解“琴澳国际法务集聚区”这一概念?就物理层面而言,集聚区位于颂琴产业园9栋2-10层,是一个总面积约1.38万平方米的公共法律服务机构集中办公场地;就其承担的功能而言,集聚区通过整合、引聚一批法律优势资源,可提供一站式、全链条、专业化的公共法律服务;就行业发展而言,集聚区将有利于打通法律服务业的上下游通道,产生规模经济效应。

近年来,国内各地纷纷“试水”法务集聚区建设,在法治创新领域进行探索,深圳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上海虹桥国际中央法务区、成都天府中央法务区等已经逐渐形成规模效应,法律服务行业快速发展。

截至目前,琴澳国际法务集聚区首期已吸引合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省政府横琴办政法工作处、合作区创新发展研究院、珠海经济特区法治协同创新中心等9家重点机构入驻,部分机构已建构起一站式涉外法律服务平台、琴澳仲裁合作平台、跨境公证服务平台等创新平台,为合作区企业和居民提供一站式、差异化优质公共法律服务,展现合作区独有的区位特色。与此同时,琴澳国际法务集聚区共有超过150人实质办公,其中不乏港澳及境外法律专业人才,释放法律服务高地的行业“虹吸力”。

提供一站式纠纷解决途径

“大部分公众对整个法律服务体系缺少完整、深入的了解。”合作区创新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王振朋指出,琴澳国际法务集聚区把原有分散在全岛各地的法律服务主体聚合在同一个空间,并形成了立体化的服务网络,为岛上的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链条式的纠纷解决途径。

对于企业和公众而言,琴澳国际法务集聚区就像一个百宝箱,只要打开它,总有一件合适的法律工具能够解决纠纷与难题。

在王振朋看来,琴澳国际法务集聚区的另一个“标签”在于各类法律服务机构聚集后产生的公共服务属性。“集聚区集合了大量的法律服务主体,从仲裁、调解到商事服务,能够真正地帮助合作区的企业和居民切实解决一些最基本、最明确的现实问题,使法律服务更‘接地气’、更‘切民生’。”

横琴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是首批入驻集聚区的机构之一。该中心秘书长卓婧介绍,入驻琴澳国际法务集聚区后,各相关部门之间能够快速建立有效联动,形成“1+1>2”的整体效益。

卓婧以调解协议的效力确认为例,介绍道:“当事人可向8楼的横琴国际仲裁中心和5楼的广东省珠海市横琴公证处,申请仲裁裁决书或仲裁调解书及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若被执行人经过通知、沟通仍不履行,10楼的合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将综合运用强制手段,对判决结果依法执行。”

协同联动促进“软联通”

相比内地其他集聚区,琴澳国际法务集聚区的独特之处,在于合作区浓厚的涉澳元素。

以横琴国际仲裁中心为例,中心成立了琴澳仲裁合作平台,并为澳门仲裁机构免费提供庭审场地和办案配套服务,使澳门仲裁机构在横琴即可运用澳门法律办理仲裁案件,解决涉澳经贸纠纷。

横琴公证处也设立“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公证服务窗口”和“商事登记澳门投资者公证服务专窗”,为澳门企业、澳门居民跨境办理公证业务提供便利。

合作区法律事务局局长钟頴仪介绍,未来,琴澳国际法务集聚区还将引进法律查明、司法鉴定等不同领域的法律服务机构,“打造国际化、多元化的法务集中地,系统性满足境内外市场主体、跨国资本、境内外人才的多样化法律服务需求。”

在琴澳国际法务集聚区正式揭牌运作的第二周,合作区法律事务局正式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法律服务业扶持办法》,向境内外尤其是港澳优质法律服务资源抛出“绣球”。其中,突出彰显“两制”优势这一明确指向,与琴澳国际法务集聚区的建设目标一致。

珠海国际仲裁院副院长许智铭认为,高质量法治建设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是一个双向促进的过程。“一方面,合作区要逐步构建民商事规则衔接澳门、接轨国际的制度体系;另一方面,随着招商引资工作的持续推进,横琴商事主体的构成将更加复杂多元,涉外商事纠纷也会相对增多,为横琴法治实践与创新带来挑战。”

随着琴澳国际法务集聚区的建设从一纸蓝图照进现实,合作区打造法律服务业高地,构建一流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进程驶入发展“快车道”。下一步,琴澳法律服务业如何实现资源整合、形成联动,以高质量法治建设赋能区域高质量发展,对于琴澳国际法务集聚区而言,仍是一项亟待解答的重要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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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李美琪 李灏菀
图片:曾遥
编辑:唐祺珍 责任编辑:田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