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数字化的发展,网上申报已经成为许多企业纳税的首选方式。对于个体户来说,定期定额税制是一种常见的应税方式。那么,个体户如何在网上进行定期定额申报并缴纳税费呢?日前,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工作人员在其公众号上推出相关操作步骤,教您如何足不出户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核定。
操作步骤:
(一)选择“企业业务”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二)选择“我要办税-核定管理-定期定额户申请核定及调整定额-定期定额户核定定额”;
(三)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填写相关信息(带*为必填项目),填写完整后点击提交即提交成功。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指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所得额(以下简称定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
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含县级)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定期定额户)可以申请定期定额核定。
那么哪类个体工商户需要设置复式帐?根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7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复式账: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的;省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账的其他情形。
市税务局工作人员提醒,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户,应当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缴清应纳税款,当期(指纳税期)可以不办理申报手续。但是,定期定额户发生下列情形,应当向税务机关办理相关纳税事宜:定额与发票开具金额或税控收款机记录数据比对后,超过定额的经营额、所得额所应缴纳的税款;在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的经营地点以外从事经营活动所应缴纳的税款。

随着数字化的发展,网上申报已经成为许多企业纳税的首选方式。对于个体户来说,定期定额税制是一种常见的应税方式。那么,个体户如何在网上进行定期定额申报并缴纳税费呢?日前,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工作人员在其公众号上推出相关操作步骤,教您如何足不出户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核定。
操作步骤:
(一)选择“企业业务”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二)选择“我要办税-核定管理-定期定额户申请核定及调整定额-定期定额户核定定额”;
(三)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填写相关信息(带*为必填项目),填写完整后点击提交即提交成功。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指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所得额(以下简称定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
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含县级)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定期定额户)可以申请定期定额核定。
那么哪类个体工商户需要设置复式帐?根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7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复式账: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的;省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账的其他情形。
市税务局工作人员提醒,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户,应当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缴清应纳税款,当期(指纳税期)可以不办理申报手续。但是,定期定额户发生下列情形,应当向税务机关办理相关纳税事宜:定额与发票开具金额或税控收款机记录数据比对后,超过定额的经营额、所得额所应缴纳的税款;在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的经营地点以外从事经营活动所应缴纳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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