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
香洲“7.17”火灾事故教训 深入推进电动
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区消安委各成员单位:
7月17日2时55分,珠海市香洲区前进三街12号某住宅发生火情,过火面积约3平方米,事故造成其住户1人重度烧伤,火灾原因初步认定为船用蓄电池拆卸入户后热失控引起。为贯彻落实上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坚决防止类似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我区火灾形势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防范化解电动自行车消防风险。此次火灾事故是继“4.24”香洲区兰埔路2号金钟花园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发生火灾后,又一起蓄电池拆卸后入户充电,因蓄电池热失控引发火灾的典型火灾事故。各镇、各部门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必要性和复杂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日常监管,集中整治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严格查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产品,始终保持严查严管严治的高压态势,落实落细火灾防范工作措施,全面抓好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防范工作,全力维护我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迅速安排部署,纵深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镇要以村(居)为单位,广泛发动村(居)民委员会、综合网格员、物业服务单位等基层力量,加强防火检查巡查,清理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靶向治理群租房、沿街商铺、老旧小区、村民自建房、高层建筑等低设防区域场所,重点整治“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生产、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车用电池等产品质量抽检力度,依法查处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产品,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未取得CCC认证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等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要依法查处非法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消防救援部门要加大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违规行为执法力度,震慑违法行为。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广东省深化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贯彻落实。
三、推进设施建设,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各镇要按照“疏堵结合”的要求,加快推进电动车集中停放场地和充电设施建设,全面摸排梳理辖区村(居)、城中村和村民自建房集中区域完成集中充电设施建设情况,针对未建设充电设施的区域,要深入研究建设工作中的痛点、难点,加强与自然资源、住建、供电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解决建设集中充电设施存在的问题,商讨细化建设方案,明确建设完成时限和充电设施数量。8月底前,全区各村(社区)应至少建设1处集中充电设施;各城中村和村民自建房集中区域应100%建设集中充电设施。
四、广泛宣传曝光,提升全民消防安全能力素质。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活动,特别是针对快递员、外卖骑手等电动自行车高频使用人群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普及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常识,引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邀请主流媒体加大报道宣传,批评、曝光楼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要结合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深入老旧小区、出租屋、村民自建房、居民住宅区等易发生小火亡人场所,开展常态宣传和“错时宣传”,重点宣传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有关规定和火灾危害,以惨痛案例警示教育群众,提高群众法制意识和风险意识,引导群众选购合格电动自行车,自觉遵守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维修等各项安全要求,学习掌握火场逃生和应急避难知识,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金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26日

金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
香洲“7.17”火灾事故教训 深入推进电动
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区消安委各成员单位:
7月17日2时55分,珠海市香洲区前进三街12号某住宅发生火情,过火面积约3平方米,事故造成其住户1人重度烧伤,火灾原因初步认定为船用蓄电池拆卸入户后热失控引起。为贯彻落实上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坚决防止类似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我区火灾形势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防范化解电动自行车消防风险。此次火灾事故是继“4.24”香洲区兰埔路2号金钟花园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发生火灾后,又一起蓄电池拆卸后入户充电,因蓄电池热失控引发火灾的典型火灾事故。各镇、各部门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必要性和复杂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日常监管,集中整治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严格查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产品,始终保持严查严管严治的高压态势,落实落细火灾防范工作措施,全面抓好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防范工作,全力维护我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迅速安排部署,纵深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镇要以村(居)为单位,广泛发动村(居)民委员会、综合网格员、物业服务单位等基层力量,加强防火检查巡查,清理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靶向治理群租房、沿街商铺、老旧小区、村民自建房、高层建筑等低设防区域场所,重点整治“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生产、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车用电池等产品质量抽检力度,依法查处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产品,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未取得CCC认证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等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要依法查处非法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消防救援部门要加大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违规行为执法力度,震慑违法行为。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广东省深化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贯彻落实。
三、推进设施建设,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各镇要按照“疏堵结合”的要求,加快推进电动车集中停放场地和充电设施建设,全面摸排梳理辖区村(居)、城中村和村民自建房集中区域完成集中充电设施建设情况,针对未建设充电设施的区域,要深入研究建设工作中的痛点、难点,加强与自然资源、住建、供电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解决建设集中充电设施存在的问题,商讨细化建设方案,明确建设完成时限和充电设施数量。8月底前,全区各村(社区)应至少建设1处集中充电设施;各城中村和村民自建房集中区域应100%建设集中充电设施。
四、广泛宣传曝光,提升全民消防安全能力素质。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活动,特别是针对快递员、外卖骑手等电动自行车高频使用人群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普及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常识,引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邀请主流媒体加大报道宣传,批评、曝光楼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要结合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深入老旧小区、出租屋、村民自建房、居民住宅区等易发生小火亡人场所,开展常态宣传和“错时宣传”,重点宣传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有关规定和火灾危害,以惨痛案例警示教育群众,提高群众法制意识和风险意识,引导群众选购合格电动自行车,自觉遵守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维修等各项安全要求,学习掌握火场逃生和应急避难知识,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金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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