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万元补助!2023年度重点工程项目工会建设点申报开启
据珠海工会消息,为更好地服务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者,市总工会决定开展2023年度重点工程项目工会建设点申报及续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一)项目类型:项目类型主要包括航空、港口、高速公路、桥梁、轨道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以及产业、民生等重要基础设施。
(二)项目规模:申报的项目要具有一定的建设规模、投资总额和职工人数。
(三)项目工期:2023年9月30日前成立,且项目距完工仍有2年或以上。
(四)2022年以前(含2022年)已申报成功的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工会,且项目工期在今年年底及以后完工的可续申报。
二、重点工程项目工会建设标准
(一)有工会组织。工程项目的项目部、专业承包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均成立工会,工会组织机构健全,民主选举程序规范,职工(包括劳务工)入会率达到80%以上。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主席亮身份,有专兼职工会工作人员。
(二)有阵地设施。工会有办公室,工会组织架构、工作职责、制度上墙;有30平方米以上的职工之家活动场所(含职工书屋、健身房等),有室外运动场地,各项设施、器材配套完善。
(三)有工作制度。建立劳动争议调处、劳资集体协商、民主管理、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等机制和各类会议制度、年度工作计划等,作用发挥良好,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四)有开展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经济技术创新、劳动竞赛、困难帮扶、人文关怀、素质提升、文化体育等活动,服务职工,促进生产。
三、申报程序
各区(功能区)总工会(工委会)作为申报单位,统一向市总工会申报。
(一)现场验收。由申报单位按照建设标准组织现场验收。
(二)上报材料。申报单位填写《2023年度重点工程项目工会建设点汇总表》《2023年度重点工程项目工会建设点申报表》(见文件通知)并加盖公章后报市总工会组织部。
(三)市总工会抽检。市总工会根据申报名单,择期进行抽检,初步确定建设点名单,报市总工会党组会议审定。
(四)经费补助。建设点名单确定后,市总工会对每个建设点下拨1万元的工作经费。各区工会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配套补助。
四、经费使用要求
市总工会补助的经费用于重点工程项目工会建设和服务职工工作,使用时要遵守《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市总工会将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五、申报要求和时间安排
(一)申报不设任务指标,实行全市总额控制,单位内部的宿舍、办公楼等项目原则上不予申报。
(二)请各有关单位于9月30日前将材料扫描pdf版和word版报市总工会组织部,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人:刘琴,电话:2132356。
组织部工作邮箱:ghzzb@zhuhai.gov.cn。

@珠海各单位工会

详请可先向所属上级工会咨询

满足条件的千万别错过!

编辑:周晓晴 责任编辑:丹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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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补助!2023年度重点工程项目工会建设点申报开启
珠海工会 2023-08-12 12:18
据珠海工会消息,为更好地服务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者,市总工会决定开展2023年度重点工程项目工会建设点申报及续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一)项目类型:项目类型主要包括航空、港口、高速公路、桥梁、轨道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以及产业、民生等重要基础设施。
(二)项目规模:申报的项目要具有一定的建设规模、投资总额和职工人数。
(三)项目工期:2023年9月30日前成立,且项目距完工仍有2年或以上。
(四)2022年以前(含2022年)已申报成功的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工会,且项目工期在今年年底及以后完工的可续申报。
二、重点工程项目工会建设标准
(一)有工会组织。工程项目的项目部、专业承包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均成立工会,工会组织机构健全,民主选举程序规范,职工(包括劳务工)入会率达到80%以上。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主席亮身份,有专兼职工会工作人员。
(二)有阵地设施。工会有办公室,工会组织架构、工作职责、制度上墙;有30平方米以上的职工之家活动场所(含职工书屋、健身房等),有室外运动场地,各项设施、器材配套完善。
(三)有工作制度。建立劳动争议调处、劳资集体协商、民主管理、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等机制和各类会议制度、年度工作计划等,作用发挥良好,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四)有开展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经济技术创新、劳动竞赛、困难帮扶、人文关怀、素质提升、文化体育等活动,服务职工,促进生产。
三、申报程序
各区(功能区)总工会(工委会)作为申报单位,统一向市总工会申报。
(一)现场验收。由申报单位按照建设标准组织现场验收。
(二)上报材料。申报单位填写《2023年度重点工程项目工会建设点汇总表》《2023年度重点工程项目工会建设点申报表》(见文件通知)并加盖公章后报市总工会组织部。
(三)市总工会抽检。市总工会根据申报名单,择期进行抽检,初步确定建设点名单,报市总工会党组会议审定。
(四)经费补助。建设点名单确定后,市总工会对每个建设点下拨1万元的工作经费。各区工会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配套补助。
四、经费使用要求
市总工会补助的经费用于重点工程项目工会建设和服务职工工作,使用时要遵守《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市总工会将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五、申报要求和时间安排
(一)申报不设任务指标,实行全市总额控制,单位内部的宿舍、办公楼等项目原则上不予申报。
(二)请各有关单位于9月30日前将材料扫描pdf版和word版报市总工会组织部,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人:刘琴,电话:2132356。
组织部工作邮箱:ghzzb@zhuhai.gov.cn。

@珠海各单位工会

详请可先向所属上级工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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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晓晴 责任编辑:丹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