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6日,记者从香洲区梅华街道获悉,近日,一物业管理公司因未履行消防安全责任,被处以行政罚款5万元的处罚。
据了解,今年7月27日中午,金鸿利嘉阁3栋1单元1701房突发火灾,住户和物业管理人员立即想到使用该楼栋室内消火栓救火,结果发现消火栓居然没有水。等到消防员到达后,消防员只能采用一盘盘消防水带连接的方式,从1楼的楼梯一直连接到17楼后才能灭火,导致严重延误火灾扑救的时机,增加了灭火救援的难度。
事后,香洲区消防救援大队立即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并就该高层住宅楼室内消火栓无水情况及物业消防管理情况依法开展延伸调查。调查发现,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疏于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住宅楼室内消火栓管网因近期漏水和消防水池补水阀门故障,消防水池被水泵抽空,导致在高层住宅火灾扑救中延误灭火救援战机,并造成了广泛社会舆情影响等严重后果,符合严重违法情形。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梅华消防救援分局对该物业公司作出罚款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物业管理公司限期完成整改。
为深刻汲取“7.27”金鸿利嘉阁火灾事故教训,梅华街道召开专题研究消防安全工作会议,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带领驻点团队下沉到各社区开展消防安全、燃气安全检查和“敲门行动”。重点针对小区内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停放等行为开展检查,旨在帮助辖区居民群众“除”家庭火灾隐患、“学”消防安全知识、“强”安全防范意识。
近日,梅华消防救援分局约谈负责管理金鸿利嘉阁小区的明城物业管理公司法人,要求该物业服务企业尽快落实责令限期整改事项,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提高物业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9月6日,记者从香洲区梅华街道获悉,近日,一物业管理公司因未履行消防安全责任,被处以行政罚款5万元的处罚。
据了解,今年7月27日中午,金鸿利嘉阁3栋1单元1701房突发火灾,住户和物业管理人员立即想到使用该楼栋室内消火栓救火,结果发现消火栓居然没有水。等到消防员到达后,消防员只能采用一盘盘消防水带连接的方式,从1楼的楼梯一直连接到17楼后才能灭火,导致严重延误火灾扑救的时机,增加了灭火救援的难度。
事后,香洲区消防救援大队立即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并就该高层住宅楼室内消火栓无水情况及物业消防管理情况依法开展延伸调查。调查发现,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疏于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住宅楼室内消火栓管网因近期漏水和消防水池补水阀门故障,消防水池被水泵抽空,导致在高层住宅火灾扑救中延误灭火救援战机,并造成了广泛社会舆情影响等严重后果,符合严重违法情形。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梅华消防救援分局对该物业公司作出罚款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物业管理公司限期完成整改。
为深刻汲取“7.27”金鸿利嘉阁火灾事故教训,梅华街道召开专题研究消防安全工作会议,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带领驻点团队下沉到各社区开展消防安全、燃气安全检查和“敲门行动”。重点针对小区内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停放等行为开展检查,旨在帮助辖区居民群众“除”家庭火灾隐患、“学”消防安全知识、“强”安全防范意识。
近日,梅华消防救援分局约谈负责管理金鸿利嘉阁小区的明城物业管理公司法人,要求该物业服务企业尽快落实责令限期整改事项,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提高物业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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