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一公司超标偷排废水,赔偿“五位数”

不久前,中山横栏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对中山市某工艺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司主要从事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项目,检查发现其碱洗清洗工序产生废水,未规范设置排放口,废水通过黑色胶管流入雨水管。

执法人员依法对废水进行采样检测,根据《检测报告》结果显示,该企业偷排废水有多个污染因子超标,执法人员依法对该案进行立案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经相关专家鉴定,该公司通过私设暗管违法排放生产废水行为事实明确,违法排放的废水包含一般清洗废水,共计1.12吨。违法排放的废水从下水道流入市政管网,最终排入拱北河,造成生态环境损害。

鉴于该企业负责人态度端正,能够积极配合案件调查,并在第一时间完成整改,未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启动生态损害赔偿简易程序。

近日,赔偿义务人签订《赔偿协议》,自行出资、自行修复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一次性支付本次事件造成的环境污染损害数额为14794.00元。

第九条赔偿权利人及其指定的部门或机构,有权请求赔偿义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生态环境损害可以修复的,应当修复至生态环境受损前的基线水平或者生态环境风险可接受水平。

赔偿义务人根据赔偿协议或者生效判决要求,自行或者委托开展修复的,应当依法赔偿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内的相关费用。

生态环境损害无法修复的,赔偿义务人应当依法赔偿相关损失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内的相关费用,或者在符合有关生态环境修复法规政策和规划的前提下,开展替代修复,实现生态环境及其服务功能等量恢复。

编辑:唐祺珍 责任编辑:蓝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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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一公司超标偷排废水,赔偿“五位数”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3-09-07 13:55

不久前,中山横栏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对中山市某工艺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司主要从事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项目,检查发现其碱洗清洗工序产生废水,未规范设置排放口,废水通过黑色胶管流入雨水管。

执法人员依法对废水进行采样检测,根据《检测报告》结果显示,该企业偷排废水有多个污染因子超标,执法人员依法对该案进行立案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经相关专家鉴定,该公司通过私设暗管违法排放生产废水行为事实明确,违法排放的废水包含一般清洗废水,共计1.12吨。违法排放的废水从下水道流入市政管网,最终排入拱北河,造成生态环境损害。

鉴于该企业负责人态度端正,能够积极配合案件调查,并在第一时间完成整改,未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启动生态损害赔偿简易程序。

近日,赔偿义务人签订《赔偿协议》,自行出资、自行修复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一次性支付本次事件造成的环境污染损害数额为14794.00元。

第九条赔偿权利人及其指定的部门或机构,有权请求赔偿义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生态环境损害可以修复的,应当修复至生态环境受损前的基线水平或者生态环境风险可接受水平。

赔偿义务人根据赔偿协议或者生效判决要求,自行或者委托开展修复的,应当依法赔偿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内的相关费用。

生态环境损害无法修复的,赔偿义务人应当依法赔偿相关损失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内的相关费用,或者在符合有关生态环境修复法规政策和规划的前提下,开展替代修复,实现生态环境及其服务功能等量恢复。

编辑:唐祺珍 责任编辑:蓝辉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