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小区居住环境、设施和服务!珠海有新政策→

11月16日下午,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珠海经济特区加强住宅小区治理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对照《珠海经济特区加强住宅小区治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内容,制定了“明确部门分工、全面压实责任”“坚持党建引领、增强自治能力”“健全物管会制度、有效推进落实”等7个方面共36项工作任务,努力从源头上解决住宅小区“无人管、管不好”的问题,积极化解群众关切的居住环境差、停车难、乱搭乱建等顽症难题,全面提升住宅小区居住环境、设施条件和服务功能。

“《若干规定》已从本月1日起正式施行,聚焦提升业主自治能力、提高物业服务水平等重点领域,为推动我市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住宅小区治理涉及消防、建设、城管、公安等多个部门,珠海为确保《若干规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专门制定了《实施意见》,以加快构建各方齐抓共管、协同治理的工作格局。

提升住宅小区自治能力是破解治理难题的关键。《实施意见》明确,要强化住宅小区党建引领,建立党建引领下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协调运行机制;完善住宅小区议事协商制度,建立社区党组织牵头,居民代表、业主自治组织、物业服务人以及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共同参与的住宅小区议事协商机制。

“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是《实施意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将强化住宅小区停车位管理,规范空中缆线治理,加强维护建筑物整洁安全的法治保障。其中,《实施意见》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实施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根据《若干规定》设置的法律责任明确相关执法责任主体。

物业服务管理与住宅小区治理水平、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实施意见》要求主管部门从规范物业服务行为、强化物业行业信用管理、完善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建立业主共有收益专门账户制度、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等方面,进一步全面加强物业行业监管。其中,《实施意见》明确,要制定物业服务清单,明确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让物业服务看得见、摸得着;加强物业行业信用管理,建立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物业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档案,依法实施分类监管,建立激励和惩戒制度。而针对无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实施意见》也提出将创新该类小区物业管理机制,支持有条件的镇街探索区域化、连片化的物业服务模式,推动物业管理区域合并,提升无物业住宅小区治理水平。

“《实施意见》明确的工作任务,是我市近年住宅小区治理工作的重点,同时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珠海将在明晰各项小区治理举措责任主体的基础上,开展督导检查和指导,确保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体制机制。

文字:罗汉章 编辑:古春婷 梁蔼欣 责任编辑:丹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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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小区居住环境、设施和服务!珠海有新政策→
观海融媒 2023-11-16 20:18

11月16日下午,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珠海经济特区加强住宅小区治理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对照《珠海经济特区加强住宅小区治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内容,制定了“明确部门分工、全面压实责任”“坚持党建引领、增强自治能力”“健全物管会制度、有效推进落实”等7个方面共36项工作任务,努力从源头上解决住宅小区“无人管、管不好”的问题,积极化解群众关切的居住环境差、停车难、乱搭乱建等顽症难题,全面提升住宅小区居住环境、设施条件和服务功能。

“《若干规定》已从本月1日起正式施行,聚焦提升业主自治能力、提高物业服务水平等重点领域,为推动我市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住宅小区治理涉及消防、建设、城管、公安等多个部门,珠海为确保《若干规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专门制定了《实施意见》,以加快构建各方齐抓共管、协同治理的工作格局。

提升住宅小区自治能力是破解治理难题的关键。《实施意见》明确,要强化住宅小区党建引领,建立党建引领下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协调运行机制;完善住宅小区议事协商制度,建立社区党组织牵头,居民代表、业主自治组织、物业服务人以及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共同参与的住宅小区议事协商机制。

“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是《实施意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将强化住宅小区停车位管理,规范空中缆线治理,加强维护建筑物整洁安全的法治保障。其中,《实施意见》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实施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根据《若干规定》设置的法律责任明确相关执法责任主体。

物业服务管理与住宅小区治理水平、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实施意见》要求主管部门从规范物业服务行为、强化物业行业信用管理、完善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建立业主共有收益专门账户制度、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等方面,进一步全面加强物业行业监管。其中,《实施意见》明确,要制定物业服务清单,明确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让物业服务看得见、摸得着;加强物业行业信用管理,建立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物业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档案,依法实施分类监管,建立激励和惩戒制度。而针对无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实施意见》也提出将创新该类小区物业管理机制,支持有条件的镇街探索区域化、连片化的物业服务模式,推动物业管理区域合并,提升无物业住宅小区治理水平。

“《实施意见》明确的工作任务,是我市近年住宅小区治理工作的重点,同时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珠海将在明晰各项小区治理举措责任主体的基础上,开展督导检查和指导,确保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体制机制。

文字:罗汉章 编辑:古春婷 梁蔼欣 责任编辑:丹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