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奖补最高100万元!这些厦门企业“免审即享”→

今年10月,厦门市商务局发布中秋国庆期间消费促进措施,对2023年10月-11月零售额达到标准的商贸企业给予奖励。符合什么条件才能申报?如何申报?近日,厦门市商务局发出通知,明确了申报条件及申报方法等内容。

根据奖励政策,对商贸企业(汽车销售企业除外)2023年10月-11月零售额同比增量达到2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速达6.5%以上的,每1000万元零售额增量给予5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汽车(包括新能源汽车、二手车)销售企业2023年10月-11月零售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零售额同比增速为正增长的(其中,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增速需达到20%),每1000万元零售额增量给予5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并且,此项政策允许企业和(或)其母公司在厦设立的控股公司合并计算。

根据通知,此次申报企业要注册地在我市行政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主体在“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中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属于“批发业(F51)、零售业(F52)”,并按规定向商务、统计等部门如实报送相关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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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两个平台 进行线上申报

记者了解到,此项奖补免申即享,申报企业可以于2024年1月10日-2月1日期间(具体以平台短信通知为准)使用i厦门法人账号登录“慧企云”政企协同服务平台(http://xt.gxj.xm.gov.cn/),进入“免申即享”;或者直接登录厦门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兑现平台(https://msjx.xmdanao.com),根据系统提示信息进行操作。或者咨询2855863。

编辑:梁蔼欣 责任编辑:蓝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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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奖补最高100万元!这些厦门企业“免审即享”→
厦门晚报 2023-12-11 16:25

今年10月,厦门市商务局发布中秋国庆期间消费促进措施,对2023年10月-11月零售额达到标准的商贸企业给予奖励。符合什么条件才能申报?如何申报?近日,厦门市商务局发出通知,明确了申报条件及申报方法等内容。

根据奖励政策,对商贸企业(汽车销售企业除外)2023年10月-11月零售额同比增量达到2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速达6.5%以上的,每1000万元零售额增量给予5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汽车(包括新能源汽车、二手车)销售企业2023年10月-11月零售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零售额同比增速为正增长的(其中,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增速需达到20%),每1000万元零售额增量给予5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并且,此项政策允许企业和(或)其母公司在厦设立的控股公司合并计算。

根据通知,此次申报企业要注册地在我市行政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主体在“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中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属于“批发业(F51)、零售业(F52)”,并按规定向商务、统计等部门如实报送相关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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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此项奖补免申即享,申报企业可以于2024年1月10日-2月1日期间(具体以平台短信通知为准)使用i厦门法人账号登录“慧企云”政企协同服务平台(http://xt.gxj.xm.gov.cn/),进入“免申即享”;或者直接登录厦门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兑现平台(https://msjx.xmdanao.com),根据系统提示信息进行操作。或者咨询2855863。

编辑:梁蔼欣 责任编辑:蓝辉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