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规范签署安全生产管理协议,香洲一企业被罚2000元

记者17日从香洲区凤山街道综合执法办获悉,该办近日依法对辖区一家未规范签署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企业,当场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

据介绍,本月5日,凤山街道综合执法办在对辖区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某公司未规范签署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当场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为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工作人员现场向当事人讲解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行政争议救济途径方面的变化:当事人对现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香洲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现场处罚

当事人现场表示事实清楚,处罚合理,不再提起复议。

文字:郑振华 图片:赵梓 编辑:刘辉 吴佳佳 责任编辑:丹梅
未规范签署安全生产管理协议,香洲一企业被罚2000元
观海融媒 2024-01-17 17:10

记者17日从香洲区凤山街道综合执法办获悉,该办近日依法对辖区一家未规范签署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企业,当场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

据介绍,本月5日,凤山街道综合执法办在对辖区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某公司未规范签署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当场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为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工作人员现场向当事人讲解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行政争议救济途径方面的变化:当事人对现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香洲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现场处罚

当事人现场表示事实清楚,处罚合理,不再提起复议。

文字:郑振华 图片:赵梓 编辑:刘辉 吴佳佳 责任编辑:丹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