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管理工作,推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新修订的《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予以公告。现就2024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3月1日。
二、申报主体
斗门区范围内符合《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附件1)的单位(场所)。请全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单位要对照标准认真自查,符合界定标准且当前未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社会单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规定督促各单位主动向所在区消防救援大队申报;有固定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如符合界定标准,也应当主动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对于2023年已确定为消防重点单位且至今单位未发生变化的,此次无需重新申报;对于已确定为消防重点单位因调整、整合或注销且不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条件的,应及时备案,由消防救援机构核查后从重点单位名录中予以调整删除。
(二)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单位应高度重视,严格参照界定标准,在规定期间内积极督促符合条件的社会单位积极申报,并对申报备案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三)一幢建筑物中各自独立的经营或使用单位,凡符合界定标准的,应当各自独立申报,但符合下列条件的,原则上以单体建筑或是厂(场、院、园)区内全部建筑(住宅建筑除外)为标准确定重点单位:
1.同一建筑或同一厂(场、院、园)区内有多个符合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场所,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1个重点单位来实施监管:消防设施为同一消防系统;物业管理经营单位为同一物业管理单位的。
2.具备两种使用功能的单体建筑内,除住宅部位外其他场所如符合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应以场所纳入重点单位监管范畴。
(四)申报主体应当依法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五)重点单位的名称应以下列方式规范命名:
1.以单个场所为重点单位的名称:该场所名称;
2.以单个建筑为重点单位的名称:该建筑名称(物业管理公司名称);
3.以整个厂(场、院、园)区为重点单位的名称:厂(场、院、园)区名称。
(六)新修订《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中的“以上”、“大于”均包含本数或本级。
四、申报途径
请于申报时间内填写《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登记表》(详见附件2)(可在附件下载电子表格,自行打印),加盖本单位公章后发送电子邮件或将纸质文档交至所在辖区消防救援分局(附件3),经消防救援机构审核,按程序报送市、区政府备案,确定符合界定标准的单位。
附件:
1.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登记表
3.各镇(街)消防救援分局通讯名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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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斗门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2月23日

为进一步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管理工作,推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新修订的《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予以公告。现就2024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3月1日。
二、申报主体
斗门区范围内符合《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附件1)的单位(场所)。请全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单位要对照标准认真自查,符合界定标准且当前未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社会单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规定督促各单位主动向所在区消防救援大队申报;有固定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如符合界定标准,也应当主动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对于2023年已确定为消防重点单位且至今单位未发生变化的,此次无需重新申报;对于已确定为消防重点单位因调整、整合或注销且不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条件的,应及时备案,由消防救援机构核查后从重点单位名录中予以调整删除。
(二)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单位应高度重视,严格参照界定标准,在规定期间内积极督促符合条件的社会单位积极申报,并对申报备案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三)一幢建筑物中各自独立的经营或使用单位,凡符合界定标准的,应当各自独立申报,但符合下列条件的,原则上以单体建筑或是厂(场、院、园)区内全部建筑(住宅建筑除外)为标准确定重点单位:
1.同一建筑或同一厂(场、院、园)区内有多个符合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场所,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1个重点单位来实施监管:消防设施为同一消防系统;物业管理经营单位为同一物业管理单位的。
2.具备两种使用功能的单体建筑内,除住宅部位外其他场所如符合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应以场所纳入重点单位监管范畴。
(四)申报主体应当依法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五)重点单位的名称应以下列方式规范命名:
1.以单个场所为重点单位的名称:该场所名称;
2.以单个建筑为重点单位的名称:该建筑名称(物业管理公司名称);
3.以整个厂(场、院、园)区为重点单位的名称:厂(场、院、园)区名称。
(六)新修订《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中的“以上”、“大于”均包含本数或本级。
四、申报途径
请于申报时间内填写《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登记表》(详见附件2)(可在附件下载电子表格,自行打印),加盖本单位公章后发送电子邮件或将纸质文档交至所在辖区消防救援分局(附件3),经消防救援机构审核,按程序报送市、区政府备案,确定符合界定标准的单位。
附件:
1.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登记表
3.各镇(街)消防救援分局通讯名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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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斗门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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