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城市工作,原缴社保还有用吗?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解答→

来珠海工作或是前往别的城市工作,在原先工作的城市所缴纳的社保还有用吗?养老保险关系如何办理转移?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就近期劳动者关注的部分社保热点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问:我去年从韶关到珠海工作了,在原城市缴纳的社保还有用吗?

答:自2021年4月1日起,凡在广东省内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在省内流动就业参保时无需申办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取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内转移接续手续后,当参保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时,可直接向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历史信息审核和基本养老金核定发放业务。

问:我2020年在珠海工作,缴纳了10个月的珠海社保。现在回到南京工作,珠海工作期间缴纳的社保如何转移回南京?

答:参保人跨省流动就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可在微信小程序“电子社保卡”上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

操作路径为:登录个人用户-人社办事-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我要申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填写个人信息和转移信息,完成以上步骤后提交申请即可。

问:外省户籍人员,40岁以后才在珠海交社保,是否有临时社保账户这一说法?这种情况即便交够15年,在珠海也办理不了退休吗?

答:外省户籍人员在珠海参保,需根据在珠海首次参保时间及首次参保时的年龄判断是否属于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以下简称临时账户)。2010年1月1日后在珠海首次参保的,且参保时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在珠海建立的养老保险账户性质为临时账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五条、《关于印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意见的通知》第四条、《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等规定,临时账户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由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负责归并缴费核发待遇,即在珠海仅有临时账户的参保人,珠海不能作为其待遇领取地。

文字:王芳 编辑:吴佳佳 责任编辑:张燕红
换城市工作,原缴社保还有用吗?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解答→
观海融媒 2024-03-13 19:01

来珠海工作或是前往别的城市工作,在原先工作的城市所缴纳的社保还有用吗?养老保险关系如何办理转移?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就近期劳动者关注的部分社保热点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问:我去年从韶关到珠海工作了,在原城市缴纳的社保还有用吗?

答:自2021年4月1日起,凡在广东省内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在省内流动就业参保时无需申办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取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内转移接续手续后,当参保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时,可直接向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历史信息审核和基本养老金核定发放业务。

问:我2020年在珠海工作,缴纳了10个月的珠海社保。现在回到南京工作,珠海工作期间缴纳的社保如何转移回南京?

答:参保人跨省流动就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可在微信小程序“电子社保卡”上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

操作路径为:登录个人用户-人社办事-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我要申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填写个人信息和转移信息,完成以上步骤后提交申请即可。

问:外省户籍人员,40岁以后才在珠海交社保,是否有临时社保账户这一说法?这种情况即便交够15年,在珠海也办理不了退休吗?

答:外省户籍人员在珠海参保,需根据在珠海首次参保时间及首次参保时的年龄判断是否属于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以下简称临时账户)。2010年1月1日后在珠海首次参保的,且参保时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在珠海建立的养老保险账户性质为临时账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五条、《关于印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意见的通知》第四条、《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等规定,临时账户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由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负责归并缴费核发待遇,即在珠海仅有临时账户的参保人,珠海不能作为其待遇领取地。

文字:王芳 编辑:吴佳佳 责任编辑:张燕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