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统筹做地推进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方案》稳步推进落地

今年1月初,珠海市政府印发《珠海市统筹做地推进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有序有效推进城中村改造、城市重点发展区域连片开发、土地资源要素统筹保障等探索“新路径”。记者17日从市自然资源局获悉,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省委“1310”具体部署、“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推进城中村改造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要求,目前我市正结合城中村实际情况,分拆整结合、拆除新建、整治提升三类,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及统筹做地工作其中广生村、永丰村等计划纳入首批统筹做地试点项目,有望成为“吃头啖汤”的受益村居。

全市64条城中村居于城市一隅,是城市发展中独特的存在。城中村改造在助力落实“百千万工程”,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方面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在“百千万工程”的推进下,位于唐家湾镇的永丰村去年就尝到了“村企共建”“产业富民”的甜头。随着港湾7号·智造超级工厂亮相并创下“开工即签约、封顶即满园、开园即投产”的新纪录,在“永丰模式”的大胆探索下,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国企合作,村集体的物业租金将实现大幅度跃升。通过村集体物业有序运转,营收也有了新渠道。而《方案》印发后,永丰村也有望再度受益,永丰村统筹做地试点项目将按计划开展意愿征询、实施方案编制和拆迁补偿等工作。

据了解,城中村是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失去或基本失去耕地,实行村民自治和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建成区域,以及集体土地已转为国有且已完成“村改居”,但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及原村民保留使用的非农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成区域。《方案》提出的“做地”是指在政府指定范围内,由政府部门委托做地主体开展收储前期工作,或者按做地环节和收储环节相分离的原则由做地主体独立开展土地整理各项前期工作,包括勘测定界、拆迁补偿、产权注销、拆除清表、管线迁改、绿化迁移、土壤污染调查、场地围蔽看管、环评影响分析、历史建筑保护、“通平”(给水、排水、通电、通路、通讯、通天燃气以及场地平整)等工作,将符合标准的土地申请交由政府收储。

相比于以往的市场化模式城市更新,统筹做地城市更新以政府和全资国有企业为主体开展拆迁补偿工作,以财政资金、国企自筹资金为主,由原权利人和政府组成利益共享方,可以将旧村、旧城镇、旧厂房用地收储后与周边国有未出让用地进行整合,收储后再公开出让,按规划意图进行连片开发,通过片区统筹实现经济平衡。总而言之,统筹做地由政府主导,拆迁补偿过程中更加注重公开透明,对权利人更加有保障。

具体而言,《方案》明确,做地范围内涉及城中村用地的,延续使用各区城中村改造房屋面积认定规则及相应的补偿标准,严格执行政策规定的项目补偿范围。鼓励做地主体探索“房票”安置模式,提高统筹做地效率。统筹做地项目可通过“三旧”改造协议出让、“房票”安置、土地出让配建等方式落实回迁安置房。统筹做地工作流程包括做地意愿征询、前期策划研究、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编审报批等八个环节。

其中,做地意愿征询阶段中涉及城中旧村拆除重建的,应当提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股东会议或者村(居)民会议按相关规定进行公开表决,获得占全体成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其中,将“做地意愿征询”作为项目实施的前置条件,充分体现了尊重群众意愿的工作原则。而在项目实施方案批复两年内,当期实施范围内已签订搬迁安置补偿协议的不动产产权比例低于百分之九十五的,属地区政府(管委会)可按程序调整做地范围或终止该试点项目。

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方案》的印发后,我市将结合统筹做地优势,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开展城市更新及片区开发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优先支持能够有效解决民生问题、促进产业升级、改善生态环境、增强城市活力的项目。同时,坚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充分考虑各区经济发展水平、城市更新基础、改造意愿情况,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统筹做地试点工作,科学确定试点项目及推进计划,合理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文字:陈颖 编辑:梁蔼欣 责任编辑:应立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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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统筹做地推进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方案》稳步推进落地
观海融媒 2024-03-17 22:13

今年1月初,珠海市政府印发《珠海市统筹做地推进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有序有效推进城中村改造、城市重点发展区域连片开发、土地资源要素统筹保障等探索“新路径”。记者17日从市自然资源局获悉,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省委“1310”具体部署、“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推进城中村改造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要求,目前我市正结合城中村实际情况,分拆整结合、拆除新建、整治提升三类,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及统筹做地工作其中广生村、永丰村等计划纳入首批统筹做地试点项目,有望成为“吃头啖汤”的受益村居。

全市64条城中村居于城市一隅,是城市发展中独特的存在。城中村改造在助力落实“百千万工程”,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方面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在“百千万工程”的推进下,位于唐家湾镇的永丰村去年就尝到了“村企共建”“产业富民”的甜头。随着港湾7号·智造超级工厂亮相并创下“开工即签约、封顶即满园、开园即投产”的新纪录,在“永丰模式”的大胆探索下,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国企合作,村集体的物业租金将实现大幅度跃升。通过村集体物业有序运转,营收也有了新渠道。而《方案》印发后,永丰村也有望再度受益,永丰村统筹做地试点项目将按计划开展意愿征询、实施方案编制和拆迁补偿等工作。

据了解,城中村是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失去或基本失去耕地,实行村民自治和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建成区域,以及集体土地已转为国有且已完成“村改居”,但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及原村民保留使用的非农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成区域。《方案》提出的“做地”是指在政府指定范围内,由政府部门委托做地主体开展收储前期工作,或者按做地环节和收储环节相分离的原则由做地主体独立开展土地整理各项前期工作,包括勘测定界、拆迁补偿、产权注销、拆除清表、管线迁改、绿化迁移、土壤污染调查、场地围蔽看管、环评影响分析、历史建筑保护、“通平”(给水、排水、通电、通路、通讯、通天燃气以及场地平整)等工作,将符合标准的土地申请交由政府收储。

相比于以往的市场化模式城市更新,统筹做地城市更新以政府和全资国有企业为主体开展拆迁补偿工作,以财政资金、国企自筹资金为主,由原权利人和政府组成利益共享方,可以将旧村、旧城镇、旧厂房用地收储后与周边国有未出让用地进行整合,收储后再公开出让,按规划意图进行连片开发,通过片区统筹实现经济平衡。总而言之,统筹做地由政府主导,拆迁补偿过程中更加注重公开透明,对权利人更加有保障。

具体而言,《方案》明确,做地范围内涉及城中村用地的,延续使用各区城中村改造房屋面积认定规则及相应的补偿标准,严格执行政策规定的项目补偿范围。鼓励做地主体探索“房票”安置模式,提高统筹做地效率。统筹做地项目可通过“三旧”改造协议出让、“房票”安置、土地出让配建等方式落实回迁安置房。统筹做地工作流程包括做地意愿征询、前期策划研究、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编审报批等八个环节。

其中,做地意愿征询阶段中涉及城中旧村拆除重建的,应当提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股东会议或者村(居)民会议按相关规定进行公开表决,获得占全体成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其中,将“做地意愿征询”作为项目实施的前置条件,充分体现了尊重群众意愿的工作原则。而在项目实施方案批复两年内,当期实施范围内已签订搬迁安置补偿协议的不动产产权比例低于百分之九十五的,属地区政府(管委会)可按程序调整做地范围或终止该试点项目。

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方案》的印发后,我市将结合统筹做地优势,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开展城市更新及片区开发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优先支持能够有效解决民生问题、促进产业升级、改善生态环境、增强城市活力的项目。同时,坚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充分考虑各区经济发展水平、城市更新基础、改造意愿情况,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统筹做地试点工作,科学确定试点项目及推进计划,合理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文字:陈颖 编辑:梁蔼欣 责任编辑:应立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