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快评|加强权益保护,激发消费活力

15日,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暨诚信教育活动主会场在星园市场前广场启动。围绕“珠澳携手共进 激发消费活力”主题,包括珠澳两地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在内的48个单位在现场设置60多个展位开展宣传。2023年度珠海市消费维权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2023年度放心消费承诺示范单位在活动中获表彰。(《珠海特区报》3月16日02版)

在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我市举行相关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一方面是为了增强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另一方面是为了改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消费可以说无所不在。从线下到线上,小到牙签、纸巾,大到汽车、房子,由此引发的消费纠纷也不在少数。对于多数消费者来说,消费维权成本过高,过程费心费力。特别是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消费领域新场景、新业态不断涌现,侵权手段更加隐蔽、方式更加多样,消费陷阱防不胜防。

提升消费权益保护水平,既是广大消费者的共同期待,也是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的必然要求。作为拉动经济的“三驾马车”之一,消费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保障消费者权益,不仅关系到每个消费者的切身利益,而且还直接影响人们的消费意愿。面对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大消费维权保护力度,让消费者维权方便无忧,才能更好激发消费活力,发挥消费“主引擎”作用,拉动经济持续增长。

消费者权益保护,事关千家万户。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杠好监管责任,聚焦消费新动向、新模式,及时堵住监管漏洞,补齐消费维权短板,加强市场监管执法,维护好市场秩序。既要发挥法治作用,让法律长出“利牙”,使厂家、商家不敢忽悠消费者,形成有效震慑力;也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增强市场主体守信责任感、荣誉感,提高失信成本,让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寸步难行”,如此才能让消费者的购买信心和维权底气更足。

消费权益保护不能只在“3·15”这一天。要进一步畅通消费维权通道,用好12315等投诉举报平台,完善多部门联动机制,创新消费维权快速处理模式,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要发挥媒体监督和舆论引导作用,动员广大群众参与打假等治理活动,定期曝光一些不法商家和典型侵权案例,在全社会营造依法维权、放心消费的舆论氛围。只有提升消费维权效能,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才能让每天都是“3·15”。

2024年被商务部确定为“消费促进年”。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营造更加令人放心的消费环境,我们才能让广大消费者没有后顾之忧,真正想消费、敢消费、乐消费,激活经济发展“一池春水”。

文字:丁焕松
编辑:唐祺珍 责任编辑:蓝辉龙
今日快评|加强权益保护,激发消费活力
珠海特区报 2024-03-18 08:24

15日,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暨诚信教育活动主会场在星园市场前广场启动。围绕“珠澳携手共进 激发消费活力”主题,包括珠澳两地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在内的48个单位在现场设置60多个展位开展宣传。2023年度珠海市消费维权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2023年度放心消费承诺示范单位在活动中获表彰。(《珠海特区报》3月16日02版)

在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我市举行相关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一方面是为了增强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另一方面是为了改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消费可以说无所不在。从线下到线上,小到牙签、纸巾,大到汽车、房子,由此引发的消费纠纷也不在少数。对于多数消费者来说,消费维权成本过高,过程费心费力。特别是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消费领域新场景、新业态不断涌现,侵权手段更加隐蔽、方式更加多样,消费陷阱防不胜防。

提升消费权益保护水平,既是广大消费者的共同期待,也是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的必然要求。作为拉动经济的“三驾马车”之一,消费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保障消费者权益,不仅关系到每个消费者的切身利益,而且还直接影响人们的消费意愿。面对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大消费维权保护力度,让消费者维权方便无忧,才能更好激发消费活力,发挥消费“主引擎”作用,拉动经济持续增长。

消费者权益保护,事关千家万户。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杠好监管责任,聚焦消费新动向、新模式,及时堵住监管漏洞,补齐消费维权短板,加强市场监管执法,维护好市场秩序。既要发挥法治作用,让法律长出“利牙”,使厂家、商家不敢忽悠消费者,形成有效震慑力;也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增强市场主体守信责任感、荣誉感,提高失信成本,让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寸步难行”,如此才能让消费者的购买信心和维权底气更足。

消费权益保护不能只在“3·15”这一天。要进一步畅通消费维权通道,用好12315等投诉举报平台,完善多部门联动机制,创新消费维权快速处理模式,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要发挥媒体监督和舆论引导作用,动员广大群众参与打假等治理活动,定期曝光一些不法商家和典型侵权案例,在全社会营造依法维权、放心消费的舆论氛围。只有提升消费维权效能,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才能让每天都是“3·15”。

2024年被商务部确定为“消费促进年”。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营造更加令人放心的消费环境,我们才能让广大消费者没有后顾之忧,真正想消费、敢消费、乐消费,激活经济发展“一池春水”。

文字:丁焕松
编辑:唐祺珍 责任编辑:蓝辉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