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人 事关清明祭祀,这里有给你的一封信

3月27日,珠海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珠海市应急管理局、珠海市自然资源局、珠海市民政局联合发布《平安清明 文明祭祀——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

信中写道,清明节是中国传统的祭祖节日,是扫墓、追思和悼念已故亲人的日子。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群众祭扫和森林防灭火工作,建设绿美珠海,特致信全市人民,携手度过一个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环保的清明节。

信中倡议,全市人民文明环保祭祖。前往祭扫场所时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开祭扫高峰,缩短祭扫时间。自觉将纸钱、爆竹等替换成鲜花等文明祭品,慎防因使用酒精消毒等引发火灾事故。倡导采用家庭追思、鲜花祭拜、网上祭扫等简约文明的祭扫方式悼念逝者、寄托哀思,使清明节成为传递亲情、弘扬美德、传承文化的重要节日。

信中倡议,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做好表率。国家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遏制大操大办、人情攀比、厚葬薄养等陋习,积极宣传绿色文明祭扫理念,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自觉以文明安全形式进行祭扫,营造文明低碳祭扫的社会氛围。

信中提醒,谨记森林防火区和特别防护期。目前,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林地、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为森林防火区。我市实行全年森林防火,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森林特别防护期。在森林防火区和森林特别防护期内,未经批准,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如遇森林火情,请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2119或119报警。

信中提到,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文明安全祭扫要求。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珠海市森林防火条例》和《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防火禁火的通告》等有关规定,在森林防火区内,禁止上坟烧纸钱、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等;清明期间,现场祭扫严禁明火、燃放烟花爆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文字:蒋毅槿 编辑:刘辉 责任编辑:丹梅
@珠海人 事关清明祭祀,这里有给你的一封信
观海融媒 2024-03-27 20:37

3月27日,珠海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珠海市应急管理局、珠海市自然资源局、珠海市民政局联合发布《平安清明 文明祭祀——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

信中写道,清明节是中国传统的祭祖节日,是扫墓、追思和悼念已故亲人的日子。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群众祭扫和森林防灭火工作,建设绿美珠海,特致信全市人民,携手度过一个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环保的清明节。

信中倡议,全市人民文明环保祭祖。前往祭扫场所时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开祭扫高峰,缩短祭扫时间。自觉将纸钱、爆竹等替换成鲜花等文明祭品,慎防因使用酒精消毒等引发火灾事故。倡导采用家庭追思、鲜花祭拜、网上祭扫等简约文明的祭扫方式悼念逝者、寄托哀思,使清明节成为传递亲情、弘扬美德、传承文化的重要节日。

信中倡议,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做好表率。国家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遏制大操大办、人情攀比、厚葬薄养等陋习,积极宣传绿色文明祭扫理念,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自觉以文明安全形式进行祭扫,营造文明低碳祭扫的社会氛围。

信中提醒,谨记森林防火区和特别防护期。目前,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林地、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为森林防火区。我市实行全年森林防火,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森林特别防护期。在森林防火区和森林特别防护期内,未经批准,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如遇森林火情,请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2119或119报警。

信中提到,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文明安全祭扫要求。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珠海市森林防火条例》和《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防火禁火的通告》等有关规定,在森林防火区内,禁止上坟烧纸钱、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等;清明期间,现场祭扫严禁明火、燃放烟花爆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文字:蒋毅槿 编辑:刘辉 责任编辑:丹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