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企业提供“政策指南”,合作区发布科创新政系列实施细则

4月7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接连印发6份规范性文件,分别从创新平台建设、科技企业引育、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国际科技合作、科技创新生态等六个方面,为日前出台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提供了相关实施细则。

此次印发的系列文件,不仅释放出合作区科创产业发展的多重利好信号,也为琴澳两地企业提供了条例明晰、覆盖全面的“政策指南”。

李建束 摄

全链条扶持,把企业“扶上马再送一程”

为大力培育引进创新型成长型企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大力培育引进创新型成长型企业梯队实施办法》为企业从落地到发展壮大提供“一条龙”式支持,让科创企业“引进来”,还能“留得住”。

在落地扶持方面,该办法对新迁入合作区及首次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独角兽企业,分别可给予一次性最高40万元、400万元、600万元奖励。在发展扶持方面,该办法对次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50%以上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均给予相应的奖励;对已认定的种子独角兽企业、潜力独角兽企业,每次晋级给予一次性最高300万元奖励;对已认定的独角兽企业及其在合作区的全资子公司的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合计(关联收入除外)达到3亿元,可再给予一次性最高1500万元奖励。“真金白银”的扶持政策,能让科创企业落地就能真真切切地享受政策红利,为其持续发展注入一剂“强心针”。

另外,考虑到创新主体普遍关注办公空间成本等问题,《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构建优质科技创新环境实施办法》对在合作区租用办公用房的科技类机构,参照第三方专业机构的评估价给予连续最长60个月的租金补贴;对在合作区购置办公用房自用办公的科技企业,给予累计最高2000万元补贴。这将进一步降低科创企业初期经营成本,延长“新手保护期”,支持其长远发展。

技术为抓手,攻关研发支持再“加码”

加快科技创新,掌握核心技术是关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实施办法》聚焦集成电路、电子元器件、新材料、新能源、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生物医药等合作区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重点资助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自主创新能力的技术攻关项目,对具有引领性和突破性的单个项目,可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项目采取“里程碑式资助”,其中50%的资助资金将在签订项目合同书时拨付,将有力推动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解决制约重点产业发展的“卡脖子”难题。

另一方面,为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使科研成果实现“从实验室到市场”的快速转化,《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持研发及成果转化实施办法》通过设置“琴澳产学研合作项目联合资助”,以鼓励合作区企业与澳门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对经琴澳联合征集、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立项的产学研合作项目给予合作区参与企业最高500万元资助。此外,合作区每年将拿出1亿元用于企业研发费用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可获500万元补贴。

值得一提的是,相比此前印发的《横琴新区及一体化区域企业研究开发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新办法首次提到,支持合作区企业或者机构聚焦处于技术方案设计或商业化探索阶段的前沿技术领域,搭建创新体验中心和场景实验室,开展围绕前沿新技术新产品和解决方案的展示体验及测试验证,并对具有先进性示范性的应用场景,按项目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这将利好合作区探索发展元宇宙等新兴科技行业,为科创主体大胆创新提供了坚实的资金支持。

横琴青年创业谷。李建束摄

深度对接澳门,实现“1+1>2”协同发展

为对接服务澳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支持科技企业在琴澳双城发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大力培育引进创新型成长型企业梯队实施办法》对澳门关联公司获得澳门特区政府科技类资助的合作区企业,给予一定的配套资助,单个项目最高可获800万元;对澳门关联公司获得澳门特区政府潜力型科技企业、成长型科技企业、重点科技企业认证的,分别给予合作区企业一次性20万元、40万元、80万元奖励。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印发的6份规范性文件中,有3份均提及了对澳资企业及澳门关联公司获得澳门特区政府重点科技企业认证的企业的专项扶持举措,符合相应条件的企业可按既定标准的1.2倍享受扶持补贴,将进一步发挥琴澳联动优势,促进科创产业协同发展。

此外,新政策在支持科创企业“引进来”的同时,也鼓励企业积极“出海”。《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持国际科技合作实施办法》对经认定的外资研发中心,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对经认定的境外研发机构给予100万元奖励,对在澳门和葡语系国家设立的境外研发机构奖励额提高至120万元;对科技部授牌的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平台,给予连续3年、每年100万元补贴。对于合作区科创企业而言,可借此充分利用澳门“窗口”优势,进一步开拓境外市场“蓝海”。

文字:李美琪 编辑:唐祺珍 责任编辑:帅云
为企业提供“政策指南”,合作区发布科创新政系列实施细则
珠海特区报 2024-04-09 08:33

4月7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接连印发6份规范性文件,分别从创新平台建设、科技企业引育、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国际科技合作、科技创新生态等六个方面,为日前出台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提供了相关实施细则。

此次印发的系列文件,不仅释放出合作区科创产业发展的多重利好信号,也为琴澳两地企业提供了条例明晰、覆盖全面的“政策指南”。

李建束 摄

全链条扶持,把企业“扶上马再送一程”

为大力培育引进创新型成长型企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大力培育引进创新型成长型企业梯队实施办法》为企业从落地到发展壮大提供“一条龙”式支持,让科创企业“引进来”,还能“留得住”。

在落地扶持方面,该办法对新迁入合作区及首次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独角兽企业,分别可给予一次性最高40万元、400万元、600万元奖励。在发展扶持方面,该办法对次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50%以上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均给予相应的奖励;对已认定的种子独角兽企业、潜力独角兽企业,每次晋级给予一次性最高300万元奖励;对已认定的独角兽企业及其在合作区的全资子公司的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合计(关联收入除外)达到3亿元,可再给予一次性最高1500万元奖励。“真金白银”的扶持政策,能让科创企业落地就能真真切切地享受政策红利,为其持续发展注入一剂“强心针”。

另外,考虑到创新主体普遍关注办公空间成本等问题,《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构建优质科技创新环境实施办法》对在合作区租用办公用房的科技类机构,参照第三方专业机构的评估价给予连续最长60个月的租金补贴;对在合作区购置办公用房自用办公的科技企业,给予累计最高2000万元补贴。这将进一步降低科创企业初期经营成本,延长“新手保护期”,支持其长远发展。

技术为抓手,攻关研发支持再“加码”

加快科技创新,掌握核心技术是关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实施办法》聚焦集成电路、电子元器件、新材料、新能源、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生物医药等合作区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重点资助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自主创新能力的技术攻关项目,对具有引领性和突破性的单个项目,可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项目采取“里程碑式资助”,其中50%的资助资金将在签订项目合同书时拨付,将有力推动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解决制约重点产业发展的“卡脖子”难题。

另一方面,为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使科研成果实现“从实验室到市场”的快速转化,《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持研发及成果转化实施办法》通过设置“琴澳产学研合作项目联合资助”,以鼓励合作区企业与澳门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对经琴澳联合征集、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立项的产学研合作项目给予合作区参与企业最高500万元资助。此外,合作区每年将拿出1亿元用于企业研发费用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可获500万元补贴。

值得一提的是,相比此前印发的《横琴新区及一体化区域企业研究开发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新办法首次提到,支持合作区企业或者机构聚焦处于技术方案设计或商业化探索阶段的前沿技术领域,搭建创新体验中心和场景实验室,开展围绕前沿新技术新产品和解决方案的展示体验及测试验证,并对具有先进性示范性的应用场景,按项目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这将利好合作区探索发展元宇宙等新兴科技行业,为科创主体大胆创新提供了坚实的资金支持。

横琴青年创业谷。李建束摄

深度对接澳门,实现“1+1>2”协同发展

为对接服务澳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支持科技企业在琴澳双城发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大力培育引进创新型成长型企业梯队实施办法》对澳门关联公司获得澳门特区政府科技类资助的合作区企业,给予一定的配套资助,单个项目最高可获800万元;对澳门关联公司获得澳门特区政府潜力型科技企业、成长型科技企业、重点科技企业认证的,分别给予合作区企业一次性20万元、40万元、80万元奖励。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印发的6份规范性文件中,有3份均提及了对澳资企业及澳门关联公司获得澳门特区政府重点科技企业认证的企业的专项扶持举措,符合相应条件的企业可按既定标准的1.2倍享受扶持补贴,将进一步发挥琴澳联动优势,促进科创产业协同发展。

此外,新政策在支持科创企业“引进来”的同时,也鼓励企业积极“出海”。《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持国际科技合作实施办法》对经认定的外资研发中心,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对经认定的境外研发机构给予100万元奖励,对在澳门和葡语系国家设立的境外研发机构奖励额提高至120万元;对科技部授牌的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平台,给予连续3年、每年100万元补贴。对于合作区科创企业而言,可借此充分利用澳门“窗口”优势,进一步开拓境外市场“蓝海”。

文字:李美琪 编辑:唐祺珍 责任编辑:帅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