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首例!开发商违建被依法强拆,并追缴57万元执行费

近日,一张金额为574215.80元的违建强拆费用追缴汇款单,被交至珠海市香洲区财政局。据了解,这是凤山街道完成的全市金额最大、香洲区首例违建强拆费用追缴案例。

据介绍,2019年1月3日,香洲区城管局依法立案查处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占用辖区某规划道路至排洪渠空地建设的一栋六层L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基底面积1040平方米,建筑面积6240平方米)。2021年1月12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珠府函〔2020〕213号),根据该公告,该违建案交由凤山街道查处。2021年8月6日,香洲区人民政府责成凤山街道对该违建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2022年1月10日起,凤山街道在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主动、不配合拆除的前提下,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违法建筑物内人员进行劝离,对物品登记造册并进行公证后转运至临时仓库保存,并在该公司现场工作人员确认剩余物品不需再搬运后,对违法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历时17天,六层违法建筑物被全部拆除,共产生强制拆除费用574215.80元。

六层L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拆除后航拍照 。

2022年11月18日,凤山街道对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出强制拆除费用追缴决定书。涉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此决定书不服,向金湾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凤山街道胜诉后,依法向金湾区人民法院提出追缴强制拆除费用的申请。

2024年2月8日,金湾区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凤山街道作出的强制拆除费用追缴决定书。4月11日,涉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公司账户被冻结后,主动找到凤山街道,表示愿意缴纳强制拆除费用人民币574215.80元,并请求恢复公司信用、解除限制措施。在涉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缴清全部案款后,金湾区人民法院依法解除了相关限制措施。

文字:郑振华 图片:赵梓 通讯员朱军 编辑:张文单 责任编辑:帅云
香洲首例!开发商违建被依法强拆,并追缴57万元执行费
观海融媒 2024-04-23 20:34

近日,一张金额为574215.80元的违建强拆费用追缴汇款单,被交至珠海市香洲区财政局。据了解,这是凤山街道完成的全市金额最大、香洲区首例违建强拆费用追缴案例。

据介绍,2019年1月3日,香洲区城管局依法立案查处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占用辖区某规划道路至排洪渠空地建设的一栋六层L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基底面积1040平方米,建筑面积6240平方米)。2021年1月12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珠府函〔2020〕213号),根据该公告,该违建案交由凤山街道查处。2021年8月6日,香洲区人民政府责成凤山街道对该违建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2022年1月10日起,凤山街道在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主动、不配合拆除的前提下,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违法建筑物内人员进行劝离,对物品登记造册并进行公证后转运至临时仓库保存,并在该公司现场工作人员确认剩余物品不需再搬运后,对违法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历时17天,六层违法建筑物被全部拆除,共产生强制拆除费用574215.80元。

六层L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拆除后航拍照 。

2022年11月18日,凤山街道对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出强制拆除费用追缴决定书。涉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此决定书不服,向金湾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凤山街道胜诉后,依法向金湾区人民法院提出追缴强制拆除费用的申请。

2024年2月8日,金湾区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凤山街道作出的强制拆除费用追缴决定书。4月11日,涉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公司账户被冻结后,主动找到凤山街道,表示愿意缴纳强制拆除费用人民币574215.80元,并请求恢复公司信用、解除限制措施。在涉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缴清全部案款后,金湾区人民法院依法解除了相关限制措施。

文字:郑振华 图片:赵梓 通讯员朱军 编辑:张文单 责任编辑:帅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