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环卫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出台

6月26日,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出台《珠海市环卫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把在珠海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活垃圾清扫、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等环卫服务活动的企业纳入信用管理范围。

为规范我市环卫市场秩序,建立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运营单位信用体系,引导环卫行业企业诚信经营、强化管理、规范作业、优质服务,促进环卫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实际,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制定了《珠海市环卫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珠海市环卫行业信用管理包括企业信用信息项目信用综合考评企业重点监管名单三项内容。

《办法》规定,环卫信用信息登记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信用体系建设为主导,以政府监督管理为手段,以信用信息登记为载体,实行环卫信用管理制度,强化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激发市场活力。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行政区域范围内环卫服务企业信用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评定和发布工作。各区(功能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环卫服务企业和服务项目的信息采集、审核、考评等工作。

《办法》规定,年度信用综合评价等级为差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另外,企业当年度在环卫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且受到行政处罚的,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违法运输、倾倒或处置生活垃圾,受到行政处罚的,拖欠工人工资拒不整改的,也将列入重点监管名单。

文字:康振华 编辑:庞晓丹 责任编辑:宋显晖
珠海市环卫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出台
观海融媒 2024-06-28 10:50

6月26日,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出台《珠海市环卫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把在珠海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活垃圾清扫、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等环卫服务活动的企业纳入信用管理范围。

为规范我市环卫市场秩序,建立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运营单位信用体系,引导环卫行业企业诚信经营、强化管理、规范作业、优质服务,促进环卫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实际,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制定了《珠海市环卫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珠海市环卫行业信用管理包括企业信用信息项目信用综合考评企业重点监管名单三项内容。

《办法》规定,环卫信用信息登记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信用体系建设为主导,以政府监督管理为手段,以信用信息登记为载体,实行环卫信用管理制度,强化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激发市场活力。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行政区域范围内环卫服务企业信用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评定和发布工作。各区(功能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环卫服务企业和服务项目的信息采集、审核、考评等工作。

《办法》规定,年度信用综合评价等级为差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另外,企业当年度在环卫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且受到行政处罚的,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违法运输、倾倒或处置生活垃圾,受到行政处罚的,拖欠工人工资拒不整改的,也将列入重点监管名单。

文字:康振华 编辑:庞晓丹 责任编辑:宋显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