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这些市属公园停车场,收费标准或有调整!

珠海这些市属公园
停车场收费标准或有调整!

8月6日,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公布《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征求〈市属公园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图片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截图。

据了解,考虑非游园的社会车辆长时间占用公园停车资源,以及市属公园经营者市粤华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华公司”)运营成本增加等情况,粤华公司向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提出申请调整市属海滨公园、野狸岛公园、白莲洞公园、板樟山公园、香山公园停车场收费标准,拟采取阶梯式收费,提高停车泊位周转率,提升市属公园停车服务能力,缓解周边交通压力。

现行收费标准

上述公园停车场目前执行2009年核定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即小车第一小时2元、以后每小时1元,以及12小时最高10元的收费标准。

拟定收费标准

(一)小车(20座及以下客车、2吨及以下货车):

6:00-9:00为晨运免费时段;

9:00-20:00前三小时2元/小时,第四小时起5元/小时;

20:00-次日6:00按2元/小时;

24小时封顶收费50元。

停车不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免收停车服务费,超过30分钟的按实际停放时间计费(含前30分钟)。

(二)大车(20座以上客车、2吨以上货车):

6:00-9:00为晨运免费时段;

9:00-20:00前三小时4元/小时,第四小时起10元/小时;

20:00-次日6:00按4元/小时;

24小时封顶收费100元。

停车不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免收停车服务费,超过30分钟的按实际停放时间计费(含前30分钟)。

(三)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以及法律法规、其他政策规定的应当减免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按规定减免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四)市粤华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要结合实际,合理设置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计时方案,逐步缩小计费单位时长。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0日止,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fgjjgk@zhuhai.gov.cn;

2.邮递信件:广东省珠海市人民东路2号市政府大院5号楼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科(邮政编码:519000);

3.在线提交。

文字:佘映薇 编辑:唐祺珍 责任编辑:丹梅
珠海这些市属公园停车场,收费标准或有调整!
观海融媒 2024-08-07 11:15

珠海这些市属公园
停车场收费标准或有调整!

8月6日,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公布《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征求〈市属公园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图片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截图。

据了解,考虑非游园的社会车辆长时间占用公园停车资源,以及市属公园经营者市粤华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华公司”)运营成本增加等情况,粤华公司向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提出申请调整市属海滨公园、野狸岛公园、白莲洞公园、板樟山公园、香山公园停车场收费标准,拟采取阶梯式收费,提高停车泊位周转率,提升市属公园停车服务能力,缓解周边交通压力。

现行收费标准

上述公园停车场目前执行2009年核定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即小车第一小时2元、以后每小时1元,以及12小时最高10元的收费标准。

拟定收费标准

(一)小车(20座及以下客车、2吨及以下货车):

6:00-9:00为晨运免费时段;

9:00-20:00前三小时2元/小时,第四小时起5元/小时;

20:00-次日6:00按2元/小时;

24小时封顶收费50元。

停车不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免收停车服务费,超过30分钟的按实际停放时间计费(含前30分钟)。

(二)大车(20座以上客车、2吨以上货车):

6:00-9:00为晨运免费时段;

9:00-20:00前三小时4元/小时,第四小时起10元/小时;

20:00-次日6:00按4元/小时;

24小时封顶收费100元。

停车不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免收停车服务费,超过30分钟的按实际停放时间计费(含前30分钟)。

(三)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以及法律法规、其他政策规定的应当减免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按规定减免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四)市粤华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要结合实际,合理设置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计时方案,逐步缩小计费单位时长。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0日止,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fgjjgk@zhuhai.gov.cn;

2.邮递信件:广东省珠海市人民东路2号市政府大院5号楼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科(邮政编码:519000);

3.在线提交。

文字:佘映薇 编辑:唐祺珍 责任编辑:丹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