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学旅行“游而不学”,旅游公司被判三倍赔偿

广东一名家长在暑假花费数千元给女儿报了名校游,想让娃感受下名校风。谁料,这主打名校体验的游学团却名不副实,原本主打的清华、北大等游学点都被取消,宣传的学霸陪同游也不知真假。家长一怒之下将名校游组织者告上法院,要求退一赔三。记者今日从广东深圳中院了解到,本案最终支持了家长的索赔诉求。

2023年7月,郭女士为其13岁的女儿小静报名参加了A旅游公司组织的清华北大游学营,费用为5480元。旅游公司宣称该游学营是由北京大学“专攻北大”课题组、北京某旅行社、北京大学及清华大学权威专家学者共同研究的研学方案,活动中有北大清华学长学姐全程陪伴、建立常态化联系的游学价值。然而,实际行程中,A旅游公司取消了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故宫等游学点。

郭女士认为,A旅游公司在没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擅改行程,同时对于“同行学长学姐是否为清华北大学霸”这个疑问,A旅游公司一直未予回复与证明。郭女士认为A旅游公司涉及虚假宣传,构成消费欺诈,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A旅游公司退还报名费5480元,并赔偿报名费用的三倍16440元

对此,A旅游公司抗辩称,更换清北行程是因为有其他研学机构被发现违规预约,高校停止研学团队的正常申请,导致预约失败,属客观原因。改变故宫行程则是因为当天故宫发布高温限流政策,主办方从孩子安全考虑,采取了人流较少的天坛景点替代。

深圳罗湖区法院审理认为A旅游公司存在虚假宣传,诱使郭女士作出错误表示而签订并履行“清北游学”的消费合同,其擅自修改游学服务行程、取消合同约定景点,均构成欺诈行为,应向郭女士退还报名费5480元,并支付三倍赔偿金16440元,共计21920元。该判决已生效。

编辑:谢石 责任编辑:王朝辉
研学旅行“游而不学”,旅游公司被判三倍赔偿
人民日报客户端 2024-10-10 15:26

广东一名家长在暑假花费数千元给女儿报了名校游,想让娃感受下名校风。谁料,这主打名校体验的游学团却名不副实,原本主打的清华、北大等游学点都被取消,宣传的学霸陪同游也不知真假。家长一怒之下将名校游组织者告上法院,要求退一赔三。记者今日从广东深圳中院了解到,本案最终支持了家长的索赔诉求。

2023年7月,郭女士为其13岁的女儿小静报名参加了A旅游公司组织的清华北大游学营,费用为5480元。旅游公司宣称该游学营是由北京大学“专攻北大”课题组、北京某旅行社、北京大学及清华大学权威专家学者共同研究的研学方案,活动中有北大清华学长学姐全程陪伴、建立常态化联系的游学价值。然而,实际行程中,A旅游公司取消了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故宫等游学点。

郭女士认为,A旅游公司在没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擅改行程,同时对于“同行学长学姐是否为清华北大学霸”这个疑问,A旅游公司一直未予回复与证明。郭女士认为A旅游公司涉及虚假宣传,构成消费欺诈,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A旅游公司退还报名费5480元,并赔偿报名费用的三倍16440元

对此,A旅游公司抗辩称,更换清北行程是因为有其他研学机构被发现违规预约,高校停止研学团队的正常申请,导致预约失败,属客观原因。改变故宫行程则是因为当天故宫发布高温限流政策,主办方从孩子安全考虑,采取了人流较少的天坛景点替代。

深圳罗湖区法院审理认为A旅游公司存在虚假宣传,诱使郭女士作出错误表示而签订并履行“清北游学”的消费合同,其擅自修改游学服务行程、取消合同约定景点,均构成欺诈行为,应向郭女士退还报名费5480元,并支付三倍赔偿金16440元,共计21920元。该判决已生效。

编辑:谢石 责任编辑:王朝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