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澳门大学生被骗!横琴反诈中心:小心诈骗招数升级

“你好,这里是xx公安局。你的电话号码涉嫌诈骗,请你配合我们的调查。”接到自称是公安局的来电,你是否被唬住了?10月15日,记者从横琴反诈骗中心获悉,近日,一名租住在横琴某小区的澳门女大学生轻信骗子来电,结果被骗了87万。

今年4月28日,陈同学接到“警察”来电,骗子称该同学涉嫌一单诈骗案,以缴纳“保证金”洗脱嫌疑为由在接下来的一个多月中诱导其进行多次转账。截至6月17日,陈同学共向骗子银行账户转账5次共87万港币。直至10月初,陈同学发现相关群已解散,人员联系不上,才意识到被骗,遂报警。

警方对冒充公检法诈骗的经过进行分析并还原:首先是冒充公检法诈骗开场。诈骗分子自称公安局民警或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告知受害人名下银行卡、电话、社保卡、医保卡等具有消费功能的工具被冒用,或由于其身份信息泄露,涉嫌非法洗钱、诈骗、贩毒等刑事案件,需要配合警方办案。其次是电话转接至“警方”。随后诈骗分子将电话转接到“某地公安局”,在交谈过程中“警察”不断强调,案件涉及国家机密,不得向任何人透露信息,且要求受害人保持联络,否则就会对受害人进行拘留,并冻结其资产。再次是“通缉令”“警官证”齐上阵。诈骗分子通过添加QQ或微信,向受害人发送虚假警官证、逮捕令;或者让受害人点开“假网站”,查看“通缉令”,使受害人陷入恐慌,对诈骗分子的话深信不疑。最后是诱骗受害人进行“资金清查”。诈骗分子要求受害人下载指定软件进行“资金清查”或指示受害人转账至所谓的“安全账户”,一旦受害人按指示操作或转账,银行卡上的资金就会被全数转走。

警方表示,虽然经过广泛宣传后,广大群众对此类诈骗有了很强的防范意识,但近期此类“冒充公检法”诈骗又出现了,而且诈骗招数升级换代。

1.屏幕共享
诈骗分子会以“要对涉案资金进行远程核查”为由,诱导受害人使用视频会议软件开启屏幕共享。一旦开启共享屏幕功能,诈骗分子就能实现实时监控受害人手机的所有操作。在诱导受害人登录网银等资金平台进行转账操作过程中,实时监控受害人的短信验证码,并通过截获的账号、验证码等信息自行登录受害人的网银等账户进行转账操作,在受害人毫无察觉的情况下将资金转走。
2.账户加密
诈骗分子会称“既然你没有洗黑钱,那你的银行账户一定是被盗了,要马上安装一款警方专用的账户保护系统。”从而引诱受害人在APP内填入手机号、银行账户、验证码,就可以“对银行账户加密”。泄露了银行验证码等相关信息后,受害人的账户便能由诈骗分子任意支配。
3.洗钱帮凶
诈骗分子冒充公检法人员,要求受害人以购买黄金来“验资撤案”,或引导受害人至虚假网络投资平台,要求购买黄金来“充值投资”,有的受害人把黄金邮寄出去后,骗子还会骗其他受害人向其账户转入被骗资金让其继续购买黄金邮寄,这时受害人就变成了骗子洗钱的帮凶,沦为电诈工具人!
警方表示,由于购买黄金代替“网银转账”能规避公安机关的“紧急止付”,因此电诈团伙将各种传统骗局进行重新包装,然后结合“邮寄黄金”套路精心设计骗局。所以,凡是要求你购买大量黄金并邮寄的,请务必核实!
警方提醒:公检法人员办案时会当面向当事人出示工作证件或者相关法律文书,绝对不会通过网络给当事人发送通缉令、逮捕证、拘留证等法律文书,更不会要求当事人转账汇款;公检法机关不存在所谓的“安全账户”,凡是通过电话、QQ、微信、网络等办案、做笔录的“公检法机关”,都是诈骗;个人信息要保护好,尤其要警惕陌生人的“屏幕共享”邀约,严防泄露自己的隐私信息,特别是银行卡账户密码、验证码。

文字:马涛 编辑:梁蔼欣 责任编辑:帅云
又有澳门大学生被骗!横琴反诈中心:小心诈骗招数升级
观海融媒 2024-10-15 16:33

“你好,这里是xx公安局。你的电话号码涉嫌诈骗,请你配合我们的调查。”接到自称是公安局的来电,你是否被唬住了?10月15日,记者从横琴反诈骗中心获悉,近日,一名租住在横琴某小区的澳门女大学生轻信骗子来电,结果被骗了87万。

今年4月28日,陈同学接到“警察”来电,骗子称该同学涉嫌一单诈骗案,以缴纳“保证金”洗脱嫌疑为由在接下来的一个多月中诱导其进行多次转账。截至6月17日,陈同学共向骗子银行账户转账5次共87万港币。直至10月初,陈同学发现相关群已解散,人员联系不上,才意识到被骗,遂报警。

警方对冒充公检法诈骗的经过进行分析并还原:首先是冒充公检法诈骗开场。诈骗分子自称公安局民警或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告知受害人名下银行卡、电话、社保卡、医保卡等具有消费功能的工具被冒用,或由于其身份信息泄露,涉嫌非法洗钱、诈骗、贩毒等刑事案件,需要配合警方办案。其次是电话转接至“警方”。随后诈骗分子将电话转接到“某地公安局”,在交谈过程中“警察”不断强调,案件涉及国家机密,不得向任何人透露信息,且要求受害人保持联络,否则就会对受害人进行拘留,并冻结其资产。再次是“通缉令”“警官证”齐上阵。诈骗分子通过添加QQ或微信,向受害人发送虚假警官证、逮捕令;或者让受害人点开“假网站”,查看“通缉令”,使受害人陷入恐慌,对诈骗分子的话深信不疑。最后是诱骗受害人进行“资金清查”。诈骗分子要求受害人下载指定软件进行“资金清查”或指示受害人转账至所谓的“安全账户”,一旦受害人按指示操作或转账,银行卡上的资金就会被全数转走。

警方表示,虽然经过广泛宣传后,广大群众对此类诈骗有了很强的防范意识,但近期此类“冒充公检法”诈骗又出现了,而且诈骗招数升级换代。

1.屏幕共享
诈骗分子会以“要对涉案资金进行远程核查”为由,诱导受害人使用视频会议软件开启屏幕共享。一旦开启共享屏幕功能,诈骗分子就能实现实时监控受害人手机的所有操作。在诱导受害人登录网银等资金平台进行转账操作过程中,实时监控受害人的短信验证码,并通过截获的账号、验证码等信息自行登录受害人的网银等账户进行转账操作,在受害人毫无察觉的情况下将资金转走。
2.账户加密
诈骗分子会称“既然你没有洗黑钱,那你的银行账户一定是被盗了,要马上安装一款警方专用的账户保护系统。”从而引诱受害人在APP内填入手机号、银行账户、验证码,就可以“对银行账户加密”。泄露了银行验证码等相关信息后,受害人的账户便能由诈骗分子任意支配。
3.洗钱帮凶
诈骗分子冒充公检法人员,要求受害人以购买黄金来“验资撤案”,或引导受害人至虚假网络投资平台,要求购买黄金来“充值投资”,有的受害人把黄金邮寄出去后,骗子还会骗其他受害人向其账户转入被骗资金让其继续购买黄金邮寄,这时受害人就变成了骗子洗钱的帮凶,沦为电诈工具人!
警方表示,由于购买黄金代替“网银转账”能规避公安机关的“紧急止付”,因此电诈团伙将各种传统骗局进行重新包装,然后结合“邮寄黄金”套路精心设计骗局。所以,凡是要求你购买大量黄金并邮寄的,请务必核实!
警方提醒:公检法人员办案时会当面向当事人出示工作证件或者相关法律文书,绝对不会通过网络给当事人发送通缉令、逮捕证、拘留证等法律文书,更不会要求当事人转账汇款;公检法机关不存在所谓的“安全账户”,凡是通过电话、QQ、微信、网络等办案、做笔录的“公检法机关”,都是诈骗;个人信息要保护好,尤其要警惕陌生人的“屏幕共享”邀约,严防泄露自己的隐私信息,特别是银行卡账户密码、验证码。

文字:马涛 编辑:梁蔼欣 责任编辑:帅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