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龄安康”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是由市老龄办联合保险公司推出的,为老年人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障的惠民服务,减少和弥补因意外伤害给老年人及其家庭带来的经济损失,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多年来深受广大老年人的欢迎。
8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珠海市经济特区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实施以来,市老龄办会同公安、财政部门进一步优化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惠民服务,通过公开招投标,本年度以不记名方式统一为全市8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和60周岁及以上特困供养、城乡低保户老年人投保,实现“即申即享”。各区(功能区)本年度也陆续启动实施辖区其他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工作,提升老年群体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
据了解,2024年度“银龄安康”保障时间为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承保保险公司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意外身故责任(含伤残、食物中毒) 1.5万/年/人,住院津贴(单次限90天,一年不超过180天)150元/天/人。老年人出险拨打理赔报案电话95519或到就近的社区居委会理赔报案,由服务人员协助提交理赔资料→承保保险公司审核理赔资料及核实被保险人身份证明→无需调查,承保保险公司按约定给付赔款。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指出,意外伤害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即意外伤害,可得到相应保险保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乘坐公交车或其它交通工具,户内外及公共场所发生的交通事故、磕碰、摔伤、高空坠物、煤气中毒、溺水、动物伤人、烧烫伤、食物中毒等意外人身伤害。
故意行为使自己遭受伤害,如自杀、自残、打架酗酒造成的伤害,均不属于意外伤害。因自身疾病导致的,也不属于意外伤害。老年人发生意外后,到全国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治疗均可。
“银龄安康”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是由市老龄办联合保险公司推出的,为老年人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障的惠民服务,减少和弥补因意外伤害给老年人及其家庭带来的经济损失,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多年来深受广大老年人的欢迎。
8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珠海市经济特区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实施以来,市老龄办会同公安、财政部门进一步优化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惠民服务,通过公开招投标,本年度以不记名方式统一为全市8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和60周岁及以上特困供养、城乡低保户老年人投保,实现“即申即享”。各区(功能区)本年度也陆续启动实施辖区其他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工作,提升老年群体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
据了解,2024年度“银龄安康”保障时间为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承保保险公司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意外身故责任(含伤残、食物中毒) 1.5万/年/人,住院津贴(单次限90天,一年不超过180天)150元/天/人。老年人出险拨打理赔报案电话95519或到就近的社区居委会理赔报案,由服务人员协助提交理赔资料→承保保险公司审核理赔资料及核实被保险人身份证明→无需调查,承保保险公司按约定给付赔款。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指出,意外伤害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即意外伤害,可得到相应保险保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乘坐公交车或其它交通工具,户内外及公共场所发生的交通事故、磕碰、摔伤、高空坠物、煤气中毒、溺水、动物伤人、烧烫伤、食物中毒等意外人身伤害。
故意行为使自己遭受伤害,如自杀、自残、打架酗酒造成的伤害,均不属于意外伤害。因自身疾病导致的,也不属于意外伤害。老年人发生意外后,到全国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治疗均可。
-我已经到底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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