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在住院治疗医保报销过程中,都会遇到“医保统筹支付”“个人自付”和“个人自费”三项付款的方式。那么,“医保统筹支付”“个人自付”和“个人自费”有什么区别?珠海市医疗保障局为参保人详细解答。
问:医保统筹支付是什么?
答:医疗总费用=医保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自付+个人自费。简单来说,“医保统筹支付”和“个人支付”都是在医保范围内的项目,“个人自付”就是本次结算中属于基本医保范围内由个人负担的部分;“个人自费”指的是不属于基本医保范围的、由个人全额支付的费用。
医保统筹支付是指属于医保目录范围内,按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即医保直接报销的部分,这部分不需要自己掏钱。医保目录范围就是医疗服务项目、药品、耗材“三大目录”。医疗费用医保统筹支付包含基本医保支付和大病保险支付。使用医保统筹支付,需要达到医保统筹地区起付线标准。具体标准,根据参加的医保类型(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以及医院级别的不同,所对应的标准均有所不同。
问:个人自付是什么?
答:个人自付是指在医保目录范围内,需要由患者负担的医疗费金额。包括起付线以下、乙类先行自付、按比例自付、封顶线以上、目录范围内超限价部分等。这部分费用可先由医保个人账户内的余额进行支付,不够的部分再用现金等方式支付。
问:个人自费是什么?
答:个人自费是指在医保范围外的药品、项目等,由参保人员全额支付。举例:小张在医院住院看病,总花费4500元,其中纳入医保目录的医疗费用4200元,医保报销3600元,医保目录外医疗费用300元。
其中,个人自费就是医保目录外的医疗费用300元;个人自付是医保目录内经医保报销后,需要自己支付的费用,即4200元-3600元=600元。
参保人在住院治疗医保报销过程中,都会遇到“医保统筹支付”“个人自付”和“个人自费”三项付款的方式。那么,“医保统筹支付”“个人自付”和“个人自费”有什么区别?珠海市医疗保障局为参保人详细解答。
问:医保统筹支付是什么?
答:医疗总费用=医保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自付+个人自费。简单来说,“医保统筹支付”和“个人支付”都是在医保范围内的项目,“个人自付”就是本次结算中属于基本医保范围内由个人负担的部分;“个人自费”指的是不属于基本医保范围的、由个人全额支付的费用。
医保统筹支付是指属于医保目录范围内,按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即医保直接报销的部分,这部分不需要自己掏钱。医保目录范围就是医疗服务项目、药品、耗材“三大目录”。医疗费用医保统筹支付包含基本医保支付和大病保险支付。使用医保统筹支付,需要达到医保统筹地区起付线标准。具体标准,根据参加的医保类型(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以及医院级别的不同,所对应的标准均有所不同。
问:个人自付是什么?
答:个人自付是指在医保目录范围内,需要由患者负担的医疗费金额。包括起付线以下、乙类先行自付、按比例自付、封顶线以上、目录范围内超限价部分等。这部分费用可先由医保个人账户内的余额进行支付,不够的部分再用现金等方式支付。
问:个人自费是什么?
答:个人自费是指在医保范围外的药品、项目等,由参保人员全额支付。举例:小张在医院住院看病,总花费4500元,其中纳入医保目录的医疗费用4200元,医保报销3600元,医保目录外医疗费用300元。
其中,个人自费就是医保目录外的医疗费用300元;个人自付是医保目录内经医保报销后,需要自己支付的费用,即4200元-3600元=600元。
-我已经到底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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