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启动试点以来,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已累计惠及260万人,为群众减负超800亿元。这是记者从近日在江苏南通举行的第二届长护险大会上了解到的。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李滔在会上表示,截至目前,长护险制度已覆盖49个城市约1.8亿人,在破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困局、促进银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1月20日 新华社)
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是当代老年人的追求和期盼。然而,有很多老年人因疾病、事故等原因,丧失了生活自理能力,即失能老人,他们不仅自身陷入养老困境,也给整个家庭带来沉重负担。目前,我国失能老年人约3500万,占全体老年人的11.6%,老年人患病率是总人口平均水平的4倍,带病生存时间8年多。据测算,到2035年,我国失能老年人将达到4600万,到2050年达到5800万左右。另有报告显示,全国7%的家庭有需要长期护理的老人,绝大部分由配偶、子女或亲戚照料,还有一些老人选择长期住院,既浪费了专业医疗资源,又加重了家庭负担。
为破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难题,自2016年开始,我国在青岛、上海等15个城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探索建立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目前,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取得积极成效,已覆盖49个城市约1.8亿人,累计惠及260万人,为群众减负超800亿元。
然而,从多地的试点情况来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还存在制度基础不完善、经办管理专业化程度不高、专业护理机构良莠不齐及商业化长期护理保险市场培育不充分等问题。同时,筹资渠道、责任界定、失能等级标准制定等,也是目前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面临的一些突出问题。再者,目前这一制度与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新趋势,和老年人快速增长的护理服务需求还不适应,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设计和实践探索。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郑秉文曾建议,针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好制度设计和政策优化工作,加快建立全国性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结构的逐渐老化,养老问题愈发成为社会的焦点。特别是面对失能老年人的长期护理需求,建立健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显得尤为重要。同时,国家医保局表示,将稳步建立以长期护理保险为主体,以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相关社会救助制度等为补充的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形成家庭、政府、社会责任共担的综合保障格局。
可见,长护险应尽早成为社保“第六险”,为失能老人筑牢保障底线。首先,加快推动我国长护险的立法进程,完善“保基本、多层次”的制度设计,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失能失智认定标准及长期护理的技术规范。同时,应采取多渠道的筹资方式,筹资标准秉持适度原则,适应当地经济水平、消费水平以及服务水平,并保证整体的资金可持续性。特别是,应强化财税支持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向相关养老产业。比如,可以参照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对单位和个人购买商业补充的长护险给予税收优惠。
自2016年启动试点以来,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已累计惠及260万人,为群众减负超800亿元。这是记者从近日在江苏南通举行的第二届长护险大会上了解到的。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李滔在会上表示,截至目前,长护险制度已覆盖49个城市约1.8亿人,在破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困局、促进银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1月20日 新华社)
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是当代老年人的追求和期盼。然而,有很多老年人因疾病、事故等原因,丧失了生活自理能力,即失能老人,他们不仅自身陷入养老困境,也给整个家庭带来沉重负担。目前,我国失能老年人约3500万,占全体老年人的11.6%,老年人患病率是总人口平均水平的4倍,带病生存时间8年多。据测算,到2035年,我国失能老年人将达到4600万,到2050年达到5800万左右。另有报告显示,全国7%的家庭有需要长期护理的老人,绝大部分由配偶、子女或亲戚照料,还有一些老人选择长期住院,既浪费了专业医疗资源,又加重了家庭负担。
为破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难题,自2016年开始,我国在青岛、上海等15个城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探索建立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目前,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取得积极成效,已覆盖49个城市约1.8亿人,累计惠及260万人,为群众减负超800亿元。
然而,从多地的试点情况来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还存在制度基础不完善、经办管理专业化程度不高、专业护理机构良莠不齐及商业化长期护理保险市场培育不充分等问题。同时,筹资渠道、责任界定、失能等级标准制定等,也是目前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面临的一些突出问题。再者,目前这一制度与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新趋势,和老年人快速增长的护理服务需求还不适应,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设计和实践探索。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郑秉文曾建议,针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好制度设计和政策优化工作,加快建立全国性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结构的逐渐老化,养老问题愈发成为社会的焦点。特别是面对失能老年人的长期护理需求,建立健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显得尤为重要。同时,国家医保局表示,将稳步建立以长期护理保险为主体,以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相关社会救助制度等为补充的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形成家庭、政府、社会责任共担的综合保障格局。
可见,长护险应尽早成为社保“第六险”,为失能老人筑牢保障底线。首先,加快推动我国长护险的立法进程,完善“保基本、多层次”的制度设计,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失能失智认定标准及长期护理的技术规范。同时,应采取多渠道的筹资方式,筹资标准秉持适度原则,适应当地经济水平、消费水平以及服务水平,并保证整体的资金可持续性。特别是,应强化财税支持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向相关养老产业。比如,可以参照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对单位和个人购买商业补充的长护险给予税收优惠。
-我已经到底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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